有关电子烟对青少年可能存在的危害,乌鸦曾经专门撰文描述过。按理说这次严管电子烟,该算是一项控烟的德政。
但控烟人士和组织却应者寥寥。
原来,同期有一条消息让人心存隐忧。这次除了电子烟彻底“断甜”外,据国家烟草专卖局下发的通知,10月1日起,从事电子烟生产经营的电子烟市场主体应当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
这等于说,电子烟是被烟草专卖局纳入麾下了。
这又有什么问题呢?
这么说吧,据北京控烟协会统计,从1991年国家《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起,30年来没有看到任何一例相关报道,说烟草专卖局对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的案例进行过处罚。
如果30年来烟草专卖局都是用这样的方式对待未成年人吸传统烟的问题,控烟一方怎么能指望他们管好未成年人吸电子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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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初,控烟人士就已经针对这一问题表达过意见。
2021年3月2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的上级主管单位工业与信息化部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表示,鉴于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与传统卷烟在核心成分、产品功能、消费方式等方面具有同质性,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应当参照《实施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控烟协会则提交反馈意见,对增加“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的提议持反对态度。
北京控烟协会的意见直指问题核心,烟草专卖局本质上是在执行烟草总公司的企业职能,不适合作为电子烟的监管单位。
须知,国家烟草专卖局与中国烟草总公司乃是典型的“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对烟草业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对全行业“人、财、物、产、供、销、内、外、贸”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这等于是让卖烟的人控烟,岂非与虎谋皮?
故此,北京市控烟协会建议,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电子烟进行监管。
当时北京控烟协会的反馈意见一出,得到了不少官媒的响应,《北京日报》也专门进行了报道。然而,从今天的结果来看,北京控烟协会是输了个干干净净。
我国控烟界与烟草专卖局的过招由来已久,控烟一方屡屡落于下风。
2019年6月25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该修正草案竟将烟草专卖局列入控烟新成员单位,禁烟场所首次违法不直接罚款。
有控烟人士吐槽,这两大举措是深圳“控烟令”的倒退,不利于未来控烟工作的开展。
但最后此事也不了了之。
这以前,还有更刺激的呢。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针对烟草的第一部世界范围多边协议,也是世界卫生组织第一个具有国际法约束力的全球性公约。
该公约规定包括:广泛禁止烟草广告、提高价格和税收、在烟草制品上印制健康警告标签以及除了其他烟草控制战略以外的避免人们接受被动烟草的措施,该公约的各缔约国将受到条约具体规定的制约。2003年5月21日在日内瓦召开的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上获得一致通过。
目前几乎所有联合国成员国都签署了该公约。我国也在2003年正式签署,于2005年10月11日正式批准该公约。
但据人民网转发《时代周报》报道,早在我国参加世卫《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谈判时,国家烟草专卖局的一位官员就曾指着卫生部官员大骂:“你们要控烟?我告诉你们,这是在卖国,你们是公务员,工资的1/10都是拿我们的钱!”
烟草人为何有这样的底气?据统计,2021年烟草行业实现工商税利总额13581亿元,同比增长6.08%,财政总额12442亿元,增长3.36%。国家烟草专卖局上缴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中的占比常年稳定在6%至10%之间。
一句话就可以证明烟草专卖局的强势,《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已生效17年,但目前仍未有国家层面的控烟专门法律法规。
而经过这17年的“控烟”努力,我国烟草消费量不降反升,烟民数量还增加了1600万。《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自2014年公布后,至今没有正式通过的消息。
如果说控烟一方只是社会人士那也罢了,可回顾中国控烟协会的历史,发现这一组织也是由卫生部和民政部领导,几任会长都是退休高干,形象大使不但有非常知名的歌唱家,还有姚明、张怡宁、刘璇、姜昆、濮存昕、鞠萍、杨澜、黄轩等各界名流。
这么强大的声势都无法与烟草专卖局较量,可见……
说到底,两方各执一词,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认为自己是税收大户,堪堪可谓“国之重器”,控制吸烟的问题当然要让自己插一手;控烟一方则认为烟草专卖局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目标是追求利润,怎么会控好烟呢?
我国烟包上仍然拒绝印制警示图片,在2015年经过千呼万唤烟草从价税提高10%之后,2016年首次出现销售量下降,2017年烟草业就大搞特搞促销活动,甚至在学校周边的烟草店开展按支零售,致使2017年烟草消费量又上升了。
任重而道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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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各位也不必觉得气馁,看看全球的烟草业历史,大伙儿也都是这么过来的。外国的烟草公司,那更是神通广大。
1988年11月,美国烟草巨头菲利普·莫里斯公司的总裁杰奥弗里·比伯发起了一项机密行动,纠集了整个菲利普·莫里斯公司所有的区域分公司的CEO,以及纽约分部的负责人,在佛罗里达的博卡拉顿搞出了一个惊天计划。
这一计划预计耗资超过十亿美元,执行范围涵盖全球各大发达国家,以及烟草消费潜力较大的发展中国家,将动员各行业专家、学者、官员接近上万人。
如此大的阵仗,是为了对付谁呢?
原来烟草巨头菲利普·莫里斯要对付的,正是世卫组织,及其麾下的烟草控制项目。
该计划也被后世称为“博卡拉顿行动计划”。
首先,博卡拉顿行动计划试图利用其它联合国机构来获取WHO烟草控制活动的信息,并干涉或对抗WHO的相关烟草政策。
菲利普·莫里斯的努力主要集中在粮农组织(FAO)上,明面上他们拿种植烟草的农民当挡箭牌,说自己卖烟是为了给烟农一条活路。有了这个借口,他们就可以接触到粮农组织,展开游说的同时,他们更在私下大行收买之能事,争取通过FAO影响WHO。
当然,手上有几十亿美元的经费,烟草公司当然不可能只在粮农组织一家身上使劲,他们直接或通过代理人,把目标也放在其它联合国机构上,包括世界银行、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联合国经社理事会(ECOSOC)和国际劳工组织(ILO)。
可以说,只要是在联合国说得上话的国际组织,就没有烟草公司不发力影响的。
其次,针对WHO,烟草公司也双管齐下,一方面与WHO现任或前任官员、顾问、专家保持关系,试图进行游说,另一方面则在媒体上发动攻势,对WHO和控烟团体的努力进行攻击与污名化。
烟草公司使用“独立”的学术机构、顾问和记者来动摇WHO的可信度,质疑WHO的任务和要求,并将WHO的工作重点从控烟转移到其他卫生需求。这些个人或机构实际上秘密得到了烟草公司的资助来鼓吹有利于烟草行业或反对WHO的意见。
许多烟草公司的文件表明,美国律师保罗·迪特里希与烟草公司有长期的联系,他在此方面起到了特别重要的作用。
这位迪特里希与马耳他骑士团国以及美国天主教会过从甚密,他老婆劳拉·乔丹·迪特里希来头更是不小,曾经当过约翰·博尔顿的政治助理,也在里根政府任内出任过国务院的副助理国务卿。据说,她还一直担任CIA的培训师。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俩人当真是“神仙侠侣,珠联璧合”。
迪特里希不但自办一本名叫《国际健康与发展》的杂志,专门攻击WHO,他还经常为《华尔街日报》撰写评论,大骂世卫不干正事。
迪特里希最知名的言论如下:
“日本人比许多其他国家人吸烟更多,但日本人活得更久”“结核病与疟疾杀死了很多人,但世卫组织一直盯着香烟”等等……
说起污名化控烟,令人最啼笑皆非的一个例子发生在我国台湾地区。台湾董氏基金会是岛内控烟的主力军,多年来与烟草进行斗争。
烟草公司对其恨之入骨,编排董氏基金会提出“规定建筑物十米外才能吸烟”,而台湾省建筑物十米外基本是快车道,所以公众就 “爆了”,舆论一面倒,“抽烟没抽死,却被汽车撞死!”甚至还有很多“立委”骂董氏:“法西斯团体!”
然而,查其实证就会发现,董氏基金会压根没有提出过类似法案,这波儿纯属烟草公司自己造靶子自己打……
最后,烟草公司还会尽一切努力,在大众传媒领域洗白烟草的形象。
反烟草运动声势越来越高,吸烟几乎成为了一个最坏的习惯。为了抵御这种社会看法,烟草公司投资电影、电视剧,将吸烟打造成一个很酷的习惯。如果布拉德·皮特在电影里抽烟,那么会有多少孩子去模仿他呢?
可以说,外国烟草公司通过“钞能力”在多个领域内出击,尽可能打击控烟运动与相关立法,并利用媒体洗白香烟,堪称无所不用其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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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方面社会层面对于烟草的反感越来越大,另一方面西方国家卫生当局本身也很强大,他们出手打击烟草,使得烟草公司逐渐式微。
早在1950年代,就有一些科学家关注到了吸烟对健康的危害,但烟草公司压制了他们的研究。大众对吸烟的副作用几乎一无所知,全世界都在疯狂抽烟。工作场所、餐馆、 学校、火车甚至医院和飞机上,也可以随便吞云吐雾。
但自从70年代开始,反烟草运动在民间突破了烟草公司的封锁,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吸烟会引发健康威胁,包括肺癌和其他致命的癌症。
1999上映的好莱坞大片《惊曝内幕》搬出两位影帝阿尔·帕西诺与罗素·克劳,描写了普利策奖得主洛维尔·伯格曼与前烟草公司高管杰弗里·维根对抗美国大烟草公司的故事。他们两人联手顶住巨大的压力,揭露了烟草公司明知香烟致癌却不顾人性命的罪恶行为。
片中,由克里斯托弗·普卢默饰演的迈克·不知比你们高到哪里去了·华莱士,怒气冲冲质问编辑“为什么要压制反烟草报道”的镜头,更让人印象深刻。
现实中,也正是这一新闻登上《60分钟》,由美国人最信任的华莱士一番“谈笑风生”,掀起了反烟草运动的最高潮。
全社会对于烟草危害的认知渐渐清晰,烟草公司的形象遭到了极大打击。
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公共卫生部门权力都很大。美国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不但手握食品药品的审查权,他们的执法能力也非常强。FDA内设犯罪侦查办公室,下辖联邦特工数万人,只要案件发生在管辖范畴之内,执法异常凶猛。
出硬手控烟虽然会得罪财大气粗的烟草公司,但是民意的支持则会为政客带来巨大的声誉与政治回报,“票弹”的诱惑超过了“银弹”的压力,香烟遭到了国家有形之手的巨大打击。
对各大烟草公司来说,FDA比WHO要难对付得多,世卫组织名头再大,毕竟无权干预其公司,但FDA调查员一旦变脸,霎时之间就会有警察找上门来,以公共健康为名调查公司与车间。
而在克林顿任内,FDA被赋予了很大的权力对付烟草公司,尽管烟草公司动员了无数说客希望阻止政府,但自身权力和民意的支持让FDA无往不利。
根据FDA的规定,美国烟盒上不得出现“柔和型”、“清淡型”等字样,烟草公司不准使用产品商标赞助体育活动,也不准销售或赠送印有香烟商标或标志的衣服,并要求烟草商向政府提交有关烟草产品的成分及添加剂的情况。
烟草公司动用法律武器将FDA告上法庭,尽管最高法院认定FDA在未有国会立法的情况下管辖烟草生产和销售属于违宪,判烟草公司胜诉。但国会两院在几年后都以绝对多数通过了《家庭吸烟预防与烟草控制法案》,正式从法律上授权FDA控烟。
经过反烟草运动与美国公共卫生部门的努力,目前美国的吸烟人数占18岁以上成人总数的18%,而在50年前,这个比例为42%……
法国的控烟更为狠厉,公共卫生部不但动用宪兵与警察,还设立了专门的禁烟纠察队,在全国范围布下17.5万名“禁烟纠察”。
这些“禁烟纠察”被派上街头巡逻,一旦发现有人违反禁烟令,即毫不留情地对违反者处以最高450欧元罚款,而对于允许烟民在禁烟范围内吞云吐雾的物业主人,最高可面临750欧元的罚款。
英国是较早流行吸烟的国家,也是因吸烟引起死亡率较高的国家,因此英国十分重视吸烟问题。
英国公共卫生部PHE1971年开始就力行控烟,最早在香烟盒上印有“吸烟有害健康”的警语。1974年把香烟价格提高20%。1984年把每年3月13日定为“全国戒烟日”。
此外,英国还加强了罚款力度。在室内工作场所吸烟者最高可被罚款200英镑。对雇主来说,如果他们不阻止员工在工作场所吸烟,最高可被罚款2500英镑。
从上述经验来看,围绕控烟的斗争,往往是得“敌我明确”,是控烟一方对售烟一方的博弈,而由公共卫生部门负责对香烟的管控,则是控烟运动得以进行下去的关键。
所幸,我国的控烟架构调整也是按照这个思路在走。2018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领导小组的职能被重新划归,使得履约领导小组职能脱离了烟草专卖局的上级主管部门工信部,归属了当时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而国外的经验提供的另一个侧面是,控烟之路通常都不容易,不仅在行动上要经过重重博弈,社会基础上也往往是深受烟草所害后引起的巨大民意反弹。相信随着政策结构的调整,以及社会舆论对吸烟问题的重视,我国的控烟工作终将取得实质性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