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次有未成年人士被控违反国安法而定罪,法院判处五名“串谋煽动顛復国家政权”的中学生进教导所,最年轻者被捕时仅15岁。法官指这群来自社运组织“光城者”的青少年,藉历史例子鼓吹流血起义,建议同路人“修文习武”是可怕的煽动言论。



资料照片:执勤中的香港警察

(德国之声中文网)涉案的社运组织“光城者”成立于2021年初,七名被告去年案发时年龄介乎15至25岁,遭起诉串谋煽动顛復国家罪,所有人早前已认罪。香港区域法院在周六(10月8日)先就最年轻的五名被告判刑,他们都是中学生,最小的被捕时仅15岁,另有三人16岁,一人18岁。绝大部分人由被捕至今已被收押超过一年,法庭坐满被告的亲友,部分旁听人士身穿中学校服。

国安法指定法官郭伟健宣判时表示,本案属于情节严重,因为被告鼓吹以无底线流血革命来推翻现有政权。法官认为被告的演说反映,他们主张“武装起义”和“流血革命”是港人的唯一出路,不认同和平、理性、非暴力,批评那是伪民主。



“光城者”简介自称“由一班革命残火所组成的组织”

光城者社交平台曾有文章讲述法国大革命和乌克兰2013年民主化革命,法官指他们以历史中流血革命的成功例子,试图煽动人们相信武装起义的必要性;并说服大众香港已没有民主自由,处于“殊死相搏的绝境”,因此无底线流血革命才是唯一出路。控方在审讯时亦提出,光城者的帖文和单张引用中共前领导人毛泽东的名句:“革命不是请客吃饭”、“革命就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以鼓吹革命。

“光城者”知名度不高,成员大多是年轻人和学生,创立之时香港已经实施国安法,示威活动大受遏制,远不如反修例运动时活跃。其脸书和Instagram专页的简介自称“由一班革命残火所组成的组织”,要继承先贤之志,延续革命之火。除了政治议题,他们也曾经批评防疫和疫苗政策。


鼓励修文习武“可怕”本案于去年1月底至5月初发生,法官指被告摆设10多次街站演讲和派传单,举行新闻会和直播,透过光城者Instagram和脸书专页分别发出23篇及15篇帖文,煽动达一定规模并持续进行。而众被告明知国安法生效,仍然成立组织挑战法律及中国政府对港主权,令案情更加严重。

再者,法官指本案煽动言论另一“可怕”之处,是被告鼓励同路人修文习武装备自己,例如体能训练、打拳、柔道等,属于实质上鼓励理念相同的人“立即为武装革命行动”,藉此增强使用暴力的能力,令将来武装革命更为血腥。而被告提出向因反修例案件获刑的“手足”提供生活支援,及鼓励他们写信给在囚“手足”、“建立紧密关系网”,则显示被告有长远计划行事。

法官认为,虽然案发时大型暴动已不复现,但是“人心不可能在一刻间变得平和”,社会仍有一大群人、包括年青人不接受回归后的宪制秩序,或对国安法抱持偏见。他同意,没有证据证明有人受到本案被告煽动而做出顛復行为,但风险是真实存在,只要有一个人受到煽动,香港的社会稳定和居民安全就可能受到严重危害。



2019年11月8日香港大规模游行示威

不过,法官表示考虑到他们的年纪、不成熟和可能受社会氛围误导,误认为中港政府是极权,决定把五名年轻被告降至“情节较轻”类别。虽然感化报告建议判处非拘禁式的社会服务令,但法官称为了令判刑具阻吓力,最终判五人进教导所。

教导所是为14至20岁少年犯而设,羁留期长6个月至3年,实际时期由惩教署长决定。获释后,犯人仍要接受最长3年的监管,遵守当局订下的规限。按照香港国安法,煽动顛復国家政权罪如属情节严重,须判 5 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则处以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官赞被告引述《中国的民主》白皮书在宣判完毕后,法官郭伟健特意表示,不点名赞赏案中一名被告在陈情信里,引述中国国新办去年底发表的《中国的民主》白皮书。郭伟健表示:“被告拿这份文件看清楚,多角度思考以前获得的资讯。”郭大赞此举相当正确,呼吁其他被告向其学习:“我要赞赏这被告,当你喜欢或憎恨一个东西时,要确保想法是基于客观真实事物来决定。”

郭强调没有因此而减刑,也不期望判刑改变被告思想,但盼各人反思对国家和香港有多深认识。“光城者帖文很强调不可被人洗脑,要有独立判断,口讲真的是做到。”他说:“无论喜欢与否,香港在历史及法律上都是中国地方。”

本案其余两名较年长被告--案发时20岁的蔡永杰及25岁的陈右津,留待11月判刑,法官明言绝大机会判处入狱。经过一连串警方行动后,光城者有超过20名成员及相关人士被捕,组织已经停止运作。本日获刑的其中一名18岁学生被告,还另遭起诉国安法串谋恐怖活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