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伊莫金被人控告性侵,不过最终她在庭审后得以无罪释放。
就在上个月末,伊莫金通过约会软件认识了一名男性,两人在网上热火朝天地聊了一番后觉着互相都有好感,便约出来线下见面。
那天晚上酒喝得差不多之后,两人一同回到了伊莫金的公寓,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分开。
然而没想到,这男的接下来就把伊莫金给告上了法庭,声称自己当晚遭到了伊莫金的性侵,根据负责此案的检察官Robert Brian的说法:
“伊莫金让受害者和她发生亲密行为,但对方并没有同意,而她却还是不依不饶,主观地认为对方已经同意了。
在以往的刻板印象中,每有性侵犯发生时都是女性被当作受害者,但这显然是一种‘误解’!”
这名作为“受害者”的原告男子声称自己当时很是抗拒,但伊莫金却对此选择了无视,还直接采取“女上位”的性交姿势压在了他身上。
由于伊莫金的体重比他实在重太多,因此他无法阻止对方这种强迫行为,而在接下来长达15分钟的“活动”中,他只能无助地“盯着墙壁”祈祷快点儿结束!
至此,伊莫金的体形被认为是这起案件的重要因素之一,她公开的体重数为24英石(约304斤),照这么看来确实是块头挺大。
尽管原告男子的体貌特征并未得以公布,但按照他在起诉中的说法显示,伊莫金比他重而且强壮很多,所以他根本无法对抗,即便想停下来也无济于事...
除此之外,这名原告男子跟警方录口供时还承认了自己在案发期间确实有“勃起”,但这并非是他所愿。
接着他又指出伊莫金在把他牢牢控制住后,朝他脖子上弄了一个大吻痕,现在那一处已经淤肿发黑了,这一位置上的“伤痕”也的确存在。
随后检察官Robert在获取到这方面的供述后,到了庭上为辩护人怒而发出指控:
“这并没有以他的射精性高潮结束,而是对方因为他失去了勃起而放弃,简直毫无人道!”
对此,原告男子在法庭上申诉说自己在经历了那一晚之后,内心受到了巨大伤害:
“我很想把它忘掉,但这种可怕的事情总是频频闪现回我的脑海里!
感觉当时的时间突然变得很漫长,像是永无止境一般,我到现在都还不敢相信自己遭到了侵犯...”
然而就在原告提出这番指控后,伊莫金却给出了完全相反的说法,并坚称自己根本就没有和对方发生过性关系。
她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时,最先否认了原告所说案发时的“女上位”性交姿势:
“我知道自己很胖,比很多人的体形要大很多,我对自己的身材和任何部位都没信心,所以从来不会选择那种姿势来进行性行为!”
当被检控官问到案发时是否曾将原告男子拉到床上,以及让对方仰面躺下时,她也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虽然我的确很重,但我不是女超人啊...”
紧接着伊莫金对于原告指控中的“15分钟性交时间”也提出了否认,表示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儿:
“不!我不可能把他压在身下15分钟,因为我很懒,甚至平时都没力气发生性关系!”
伊莫金唯一承认的点是两人确实有一同回到她的公寓,接着还和对方在卧室里热吻了好一阵,并指出那位原告男生脖子上的“草莓”就是那时留下的。
但她也表示在彼此亲热过后,自己便先到厨房检查放进烤箱的洋葱圈去了:
“我很喜欢吃东西,特别是喝了酒之后,所以一回到家就先放了洋葱圈到烤箱里烤着。
在我们接吻了一会儿后,我就去整理洋葱圈了,看看它们熟了没,顺便准备好盘子再提前往里面挤好蛋黄酱。
但等我再回到卧室时,他就已经睡着了,所以我只好自己吃完了所有的洋葱圈!”
最终,这起为期四天的控诉,在南安普顿刑事法院经过短短一小时庭审后,就获得了陪审团的裁决结果,伊莫金被宣布无罪释放。
这事儿一经报道出来后,不少网友都在评论里大呼“辣眼睛”——
“我刚都看到了什么鬼报道啊?!”
“这世界真是一天比一天陌生啊...”
“我再也没法儿正视洋葱圈了...”
但也有一些网友提出了疑点,为伊莫金撑腰:
“如果一个男人没有被唤起性欲而勃起的话,那根本就不可能发生性行为!
但他却在这起案件中扮演了受害者的角色,这又怎么说得通呢?”
“如果这男生能证明自己所说都是真的,那判决结果就不一样了,但女人又怎么可能真正‘强奸’到男人呢?
要是他不喜欢那女的,想要挣脱也不难吧?所以为什么他没有趁机尽快离开呢?为什么他到第二天早上还在对方家里呢?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该怎么看待这个问题了...”
甚至还有人认为这涉及到性别方面的问题,指出男女身份对调会产生不同结果:
“如果被告换成是男的,那他至少要被判坐牢9年,我们的司法系统可真‘棒’呢~”
“真是永远也猜不透陪审团的判断,我觉得他们在这个案子里判错了。
如果男女角色互换过来的话,肯定会得出不同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