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那些原本是废话的常识(ID:feihuayuchangshi),作者:叶克飞,编辑:二蛋,原文标题:《律师该不该为坏人辩护?哪怕看几部港剧也不会问出这问题》,头图来自:《真相》剧照


曾有许多人说过,自己对法律、权利和个人自由的基本认知,来自于童年时看过的港剧。虽然港剧里的律政题材,添加了许多戏剧效果,根本不是真正的法庭呈现,但所展示的三观,仍然可以给予人们正向引导。


前段时间重煲一部老港剧——2011年的《真相》,杨怡和陈展鹏主演。其中一件案子的铺陈非常精彩,它没有聚焦于法庭,而是聚焦于陪审团。


七个普通人被选为陪审团成员,恰逢一宗全城瞩目的大案子。有人出于亲人的遭遇,对被告充满偏见,有人因为曾经在惩教署工作而对出身贫寒、混迹底层且为印度裔的被告有主观意见,有人因为工作即将不保而心不在焉,也有两个年轻人从一开始就持客观立场,从原告和被告的心态出发思考问题,而最终主导整个陪审走势的是一开始并不愿意参加陪审团工作的师奶,她从开始的随大流转向客观理性,剖析庭审的每一个细节,从中挖掘出一个个疑点。最终,陪审团经过多日讨论,以6:1大比数通过被告无罪。事实证明,他们是正确的。


这宗案件所呈现的精神(不仅仅是法律精神),是抛弃主观思维,不将个人情绪代入其他事件,不预设立场,不因为被告的身份、种族和社会阶层而戴有色眼镜看人,遵循法律的平等意识。


从这种精神来说,类似“律师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这样的问题,根本就算不上什么问题,它应该是一个文明社会的正常人应该非常清楚的常识。但现实中却并非如此,无论是影视剧弹幕,还是各个网络平台,都常常可以见到这样的说法:“律师都是为了钱,都是讼棍”“律师只帮有钱人和坏人”“这些坏人就该直接枪毙,给这种人辩护的律师也该死”……


这样的言论,让你不敢相信自己置身于现代社会。


书名:《刑事辩护人》<br label=图片备注 class=text-img-note>
书名:《刑事辩护人》

作者:[日]龟石伦子/ [日]新田匡央

译者:高璐璐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2年6月


龟石伦子在《刑事辩护人》中回答了这个问题:


“刑事辩护律师并不是协助坏人逃避公正惩罚的帮凶,而是防止无辜者含冤入狱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公民在公权力面前守护正当权利的亲密战友。为犯罪嫌疑人代言并不是为邪恶代言,而是为公民权利代言。”


《刑事辩护人》记录的是一宗真实事件:年轻女律师龟石伦子接手了大阪地区一起盗窃案,原本以为是走过场的工作,却从当事人口中了解到警方为了掌控犯罪情报,未申请搜查令就擅自在嫌疑人车辆安装GPS、进行手机监控等情况。


龟石察觉到其中存在侵犯市民个人隐私的危险,为此她组建起一支年轻的辩护团队,针对警方的越权行为上诉,直至最高法院。最终日本最高法院于2017年裁决警方“没有搜查令采用GPS监控市民的行为是违法的”。


对于日本社会而言,这是一次史诗般的事件,影响极其深远。正如辩论团所言:“大家会选择一个权力失控,任由权力来监控全体国民的社会,还是选择遏制权力,重视个人重要隐私权的社会呢?我想,本次审判将会成为这样一个历史分歧点。”


《刑事辩护人》阐释了这样一个道理:


“如果我们的社会对别人的权利和自由受到胁迫的情况过于包容,那总有一天,胁迫会以其他形式降临在自己身上。要想自己生活在安心的社会里,就决不能把别人的权利受到侵害仅仅当作他人之事。”


更重要的是,在龟石伦子看来:“保护那些因犯罪而被怀疑的人的权利,其实就是保护自己。她常常有种感觉,自己为之辩护的嫌疑人和被告,也许就是哪一天的自己。”原因很简单,在公权力面前,公民个体注定弱势,也很容易遭遇侵犯。对于司法机关来说,它掌握着更大的权力,也更容易破坏权利的边界。



龟石伦子面对的这起案件,在案件本身上并无争议。被告是盗窃惯犯,惯于先偷车并更换车牌,继而驾车进行盗窃。警察为了抓捕,在他们的车上偷偷安装了GPS以跟踪行程,还在公寓楼放置了摄像头进行秘密拍摄,最终“证据确凿”地将之逮捕。


被告对罪行供认不讳,但一句“他们(指警察),真的可以这样做吗”,让龟石伦子有所触动,并走上抗争之路。因为即使是犯罪嫌疑人,也有自己的隐私权,也需要被宪法保护。


这场抗争之路充满艰辛,一次次遇挫,但整个辩护团却越挫越勇。他们面对的是庞大的司法机器,他们在法庭上与警察对峙。


很多人或许会认为,警察采用各种技术手段破案,不是理所当然的吗?为了公众利益,个体(更何况是罪犯)让渡个人隐私,不也是很正常的吗?但书中告诉我们,采用GPS侦查属于强制措施,必须取得法院的令状,而本案中的警方在未向法院申请令状的情况下,在长达十个月的时间里对嫌疑人的车辆和偷窃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来搜集犯罪证据。


龟石伦子和整个辩论团希望向人们证明的,是但凡严重侵犯个人权利的侦查行为,必须在令状许可情况下方可实行,且令状许可必须有明确清晰的规则。同时,GPS定位这种方式,即使仅仅使用一次,也是侵犯了个人隐私。坏人被绳之以法,当然是正义的呈现,但它只是正义的一部分,还有一部分则往往被人所忽略,那就是程序正义。


龟石伦子在最终的陈述中引用了前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路易斯·布兰代斯的一段话,这段1928年的话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在法律层面上认可隐私权:


“我们的宪法的制定者们,作为政府的对抗人,致力保障种种有利于人民寻求幸福的条件。对文明社会的人而言,这是一种广泛的、最有价值的权利。为了保护这种权利,政府对于个人隐私的每次非法入侵,不管它采取了何种手段,都必须视为是违反了第四修正案(禁止不合理的搜查和拘捕没收)。并且,把通过侵犯隐私确定的事实作为刑事程序的证据使用,将违反第五修正案(禁止用非正当手续进行刑罚)。”


值得一提的是龟石伦子的人生。这位1974年出生的女性,在求学阶段并未接触过法律。直至2001年,她才进入司法考试补习学校。2003年,她第一次参加日本旧司法考试,结果失败。2004年,她参加法律专业的研究生考试,经过两年的法律课程学习。2007年,她参加第一次新司法考试,结果仍然是失败。第二年重新再战,才勉强通过。2008年12月开始,她成为司法实习生,在2009年12月终于成为一名辩护律师。


为了成为律师,她足足花了九年时间,放弃了许多人生的其他选项。很显然,她未曾愧对自己的选择和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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