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

"27岁女子婚外产子后弃婴获刑"的新闻

冲上热搜。



记者从上海奉贤法院了解到,

遗弃婴儿的女子

不但被以遗弃罪定罪量刑,

还于近日被判决撤销了监护人资格。

2020年10月,1995年出生的袁某在上海一出租屋内产下一子。因孩子是婚外所得,袁某自觉无力抚养,于是在一个深夜,袁某找到奉贤区一个亮着灯的厂房,将婴儿放在门口后,敲了敲门离开。之后,该厂工人发现后报警。



公安接报后,将男婴送医救治。次月,奉贤区民政局将该男婴送往上海市儿童福利院,照料至今。



今年1月,

奉贤检察院对袁某提起公诉。

奉贤法院审理认为,

袁某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婴儿

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

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奉贤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朱秦

被告人袁某将出生不到两天的新生婴儿,在深夜遗弃在厂房门口,且其在婴儿被遗弃后未再探望或查找,其行为触犯了刑律也同时违背了公序良俗。

今年7月,福利院在会商相关部门后,向奉贤法院申请撤销袁某监护人资格。

经查,男婴的生父无法取得联系,其与袁某交往期间使用的名字系假名,没有任何人员信息,电话至今无法接通。



而生母袁某的近亲属,包括其父母、两个弟弟都对男婴无抚养意愿,放弃对孩子的监护权。

法院认为,

袁某遗弃未成年子女,

严重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

因此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指定福利院为男婴的监护人。

法官介绍,除了遗弃等行为,监护人如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委托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法院均可根据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奉贤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张英



比如说父母身患疾病,或在医院的,小孩没有人照顾,但他又没有托付给其他的近亲属,如果他拒绝把小孩托付给人家,这种也可以算。还有就是侵犯小孩的合法权益的,比如不给小孩子上学的权利、需要就医不给就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