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真是一个充满怨气的地方。”这是我们去劳动局了解劳动仲裁流程的那天,我跟身边的小伙伴说的一句话。沉默一会后,他搭了一句:“它跟医院一样,没有人会想来第二次。”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杂乱无章(ID:ZLWZ2014),作者:怡宝,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你们没有存在的价值和必要了”


7月13日,那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周三——如果没有那场对话。


直到我从会议室出来的时候整个人还是很恍惚的,我回到工位上开始消化刚刚的对话。


“由于公司觉得这个部门没有存在的价值和必要了,所以决定裁掉整个新媒体部门,你们做到今天下班就可以走人了。”


“所以公司这边决定给到你的赔偿是1千,并且这个月还没有到15号,7月的社保公司就不会帮忙交了。”


我能理解新媒体在几个月的时间里,没能产生多大的效益所以选择开除。


但我寻思着。


不是因为公司大半年都没有做出一件像样的产品问题吗?


公司的产品不是软件出bug,就是硬件连接不上,好不容易卖出去几件产品,又被客户给退了回来。


况且,在搜狐和微博上我们的阅读数据也有几十万。


“那不是我们自己原因导致的被裁对吧,我们也并没有犯什么过错。”

“嗯嗯对的,你们没有什么问题。”


“那我们下午再给您答复好吗?”

“好的,那你们好好考虑一下。”


走出会议室的时候,我突然就庆幸自己有进办公室开录音的习惯。



“你们斗不过”


可事情发生的太突然,自身法律知识又匮乏,工作不够一年的我们有点慌乱。


百度、问朋友、甚至还打给了劳动仲裁局和法律援助。


从会议室出来后,时间过去了5小时48分钟。我大概捋清楚自己应该得到一份怎样的赔偿: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4300元,当月的五险一金1865元,入职不满半年的半个月经济补偿金约1900元。


总数约8000元。


两个知识点:


1. 无任何理由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2. 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辞退员工,公司需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我们决定再和公司协商一下——要求很简单,按照劳动法给予相应的补偿和赔偿即可。


人事拒绝后,还说了各种威胁我们的话。


比如影响下一家公司的背调、没办法领到大学生基层就业补贴、他们有专业的法律顾问,我们斗不过。


“你说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你们是吧,那明天你们接着来上班,待够一个月再走。”


“但你们的工作内容有所变化,具体做什么到时候再通知你们。”



“你们就在座位上手写文章,不需要电脑”


荒诞的事情发生了:我们的办公电脑被人事搬走。


那层100多平方的办公楼,只剩我们三个人,其余同事都被迁走了。


人事主管头也不抬说了一句“你们就在座位上手写文章,以后你们的工作不需要电脑了。”


“我们没有电脑办公,那会因此克扣我们工资吗?”


人事主管很不耐烦地说,“不会,工资会照发,社保会照交,你们随时可以请假去外面找工作面试,到时候该赔多少我们就赔多少。”


到后面不管我们再问什么,她都沉默不说话了。


我们看着最新的工作内容:手写15篇,一篇600字;不能用手机;不能离岗超过6分钟……


嗯,那只能去劳动仲裁局了。



“劳动局旁的复印店店主,算是半个顾问”


这是我第一次去劳动仲裁局,面积不大,但人却比我想象中要多很多。


整个大厅充斥着各种“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开庭时间”、“一式两份”之类的词汇。


我们站在大厅愣了几分钟,不知怎样入手。


后来,我们询问了其他的“仲裁侠”得知了相关的一些流程,建议先去咨询法律顾问寻求法律援助,再回办事大厅提交仲裁资料。


或许是见过太多的案例,法律顾问的态度算不上友好和耐心,但足够精准地回答了问题:公司套路深。


我们所认为的“证据”并不足以成为胜诉的那一方。


最终我们得到的建议是:继续回公司上班,然后努力收集证据。


那天的阳光很好,我直直看着马路对面的复印店,生意特别的火爆,大概每个人都在询问店主自己缺了什么资料——毕竟店主打印多了,算是半个顾问。


直到六点钟劳动局下班关门之后,我们还是什么都没有准备好。


好吧,沮丧归沮丧,还是得回去。



“他们几个怎么还没走?”


如果说,前面跟公司的对话让人恶心,那后面的行为简直是吃了屎一样。


作为从事新媒体工作的我们,在那一天被要求手写文章十五篇,每篇篇幅六百字,期间不可以用手机,哪怕只是查关于公司产品的具体资料。


三个人事坐在对面监视我们三个人;


每天只能去三次厕所,每次不超过三分钟;还给我们安排了高清摄像头,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监视。


我们的上班时间也从原来的“朝九晚六”修改为:


凌晨12点-4点,中午12点-4点;或清晨4点-8点,下午4点-8点;工作日周一周五放假,周六周日上班。



说不上这是996还是007,只是不管这么选,我都觉得这是“非人类操作”。


我们按照律师所说的谨遵公司行为规范,每天都在认真手写文章,上班时间不看手机,不签署任何文件,不起非必要的冲突。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人事似乎拿我们没办法。


大老板来了,开口就是指着我们,问人事:“他们几个怎么还没走?”


没过多久,老板便找我们进去谈话,开始了各种甩锅行为,甩锅人事,说这个赔偿方案只是人事的个人行为(跟法律援助那边的律师说的一模一样),说自己原本是让人事按照劳动法进行赔偿,但是人事理解错了。


这位boss还说,我们没有给公司产生经济效益,所以七八月份只发放基本工资。


“不要放弃”


在大学的时候,我总爱说“一个月的时间太短了”。


但对现在的我来说,这一个月时间长得不像话,简直就是在“坐牢”。


每次按掉凌晨3点20的闹钟,我都会躺在床上不停问自己:


要么就算了吧?要么就认了吧?


为了几千块钱用那么多的时间精力去劳动仲裁值得吗?


如果我没那么坚持的话,我是不是早就找到新工作了?


但每次犹豫后,想起对方一副“胜券在握”的表情,我都跟自己说:“不要放弃。”


这段时间也让我深刻地意识到了“职场很残酷”这句话,它真的很容易把你的自信心和自尊心打的稀碎。


我们可能需要耗费全部的精力,时间和金钱才能让胜利的天平让我们这边稍微倾斜一点。


但想了想,我还很年轻,还不想这么早认输。


这两年大家都说“00后开始整顿职场”,但事实是:很多时候,我们只需要被轻轻一压,就能轻易推倒。


好在法律给了足够多的安全感让我有勇气去做维权这件事。


秋天已经到了,万物都到了收获的季节,很多事情也会开始慢慢有结果。


我相信,一定会有结果的。




最后:“树熊按 ”


文章的作者,怡宝。


他是杂乱“慢跑创作计划”第一期的同学,一个很积极,对创作充满热情的男生。


“劳资纠纷”这件事发生在7月。近几天我再次问怡宝,他回答说:“11月准备开庭,这件事估计要磨挺久的。”


老实话,7月份我在群里第一次看见怡宝聊“劳动仲裁”的时候。


自己下意识的反应是:建议他这件事别追究了,赶快省一些时间和精力去找下一份工作才是“聪明的选择”。


只是很记得。


之前有看一部港片叫《扫毒》,刘青云对着古天乐说过一句话:“今日我们做了应该做的事,就算输了,我心甘命抵。”


你可以说它为“犟脾气”,但我喜欢称它为“执着”。


然后,我又想起了5年前,自己从酒店行业转行到自媒体的时候,朋友有劝我说:“转行?你都不知道对不对,去做它干嘛啊?”


我回答朋友说:“我也不知道这件事对不对,但总觉得自己要去做。”


喜欢一个大程度没有结果的人;做一件别人觉得很幼稚无谓的事情;又或者像怡宝那样,为着不算多的赔偿去跟公司“硬碰硬”。


它们大概率不是“聪明的选择”,到最后也未必能有一个理想结果。


可是人啊。


不能只做看起来“聪明的选择”,更要去做自己认为“应该要做的选择”。


可能它会有点笨拙,但我们就是要去争这“一口气”。


要知道,有些事情不能怯。


怯,就会输一辈子。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杂乱无章(ID:ZLWZ2014),作者:怡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