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一只建筑精 (ID:Arch_Elf),作者:小柳丁、尤加利叶,编辑:白雎,审核:尤加利叶,头图来自:《神探夏洛克》剧照


推理小说中的“不可能犯罪”是很受欢迎的板块。其中“密室杀人”,就是不可能犯罪中最为常见和重要的类型。


什么是密室杀人?直白地说,就是让人相信,这起凶杀案是发生在无人进出的封闭空间中。因此显然,与其他犯罪类型不同,空间(房间)在这里不仅是谋杀案发生的场所,更是谋杀过程中的重要手段,以及凶手逃脱嫌疑的重要工具。因此本文就要从空间的角度,来谈谈密室是如何形成的


1. 物理密室(Physical secret room)


如果我们把密室视为一处客观的物理空间(而非房间),那么它必然包含三个元素:“室外”“室内”,以及沟通室内外的“边界”。这三者都是凶手设计密室杀人诡计的手段。


1.1 室外:在场还是不在场?


如果你想撇清一场谋杀案的嫌疑,那么最好的方式就是向所有人证明,你根本没有去过案发现场附近——比方说抹去室外场地的脚印,而这类密室便被称为“足迹密室”


▲雪地中的脚印<br>
▲雪地中的脚印


它指被害人被杀死在没有脚印的特殊地面中央(雪地、泥地、水池、沙滩等)或被杀死在只有被害人自己脚印的地面中央等一切发生在地上的不可能现象为特点展现。所以“足迹密室”的关键不在密室内,而在于对密室周边场地的二次设计或者加工。它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 不留脚印 


最直接的思路,是通过步行以外的其他进出方式来避免自身的脚印的留下。


比方说在柯南《长袖和服事件》中,凶手在雪地上交替铺设两块大木板,以此搭成一座“小桥”来走近尸体。因为木板面积大分散人体重,所以除了古怪的压痕以外一般不会留下明显的脚印。





▲《长袖和服事件》——柯南第410集<br>
▲《长袖和服事件》——柯南第410集


另外一种思路,是在其他地方行凶后将受害者用特殊的方式搬运到第二案发现场,从而营造一种无人接近的假象。这里的搬运方式一般采用空投:例如滑行伞机、械流诡计、缆索、滑翔翼、氢气球空投等等。


比如在柯南《魔术爱好者杀人事件》中, 凶手便利用十字箭、鱼线等工具做成宛如船帆的形状的滑杆,再将死者与线头绑起来,让死者如同缆车一样滑到远处的雪地上。



▲《魔术爱好者杀人事件》——柯南第144集<br>
▲《魔术爱好者杀人事件》——柯南第144集


如果凶手脑洞够大,还可以在雪天滚个雪球将尸体送走,等到雪球散开,便只剩受害者一人寂寞地躺在空地上。切实地做到了“因地制宜”。


(2) 遮盖脚印 


当然,如果实在不得不要靠步行来接近并且行凶,那么便需要想办法遮盖脚印。许多侦探故事情节中,主角常常会抱怨下雨或者降雪破坏了珍贵的脚印,那么凶手便可以反其道而行之,通过人工造雪、或者提前预判下雪时间来抹去痕迹。比如说在岛田庄司《斜屋犯罪》中,凶手便利用了房屋顶的雪来掩盖自己走过的足迹。


▲《斜屋犯罪》图片来源:汉森白JW<br>
▲《斜屋犯罪》图片来源:汉森白JW


(3) 伪造脚印 


在柯南《雪夜恐怖传说》中,雪地中的小屋发生了谋杀案,但雪地里只有一排大脚印,且有人看到半夜有武士铠甲行走的痕迹。


这同样是一个经典案例,破案的关键在于为什么凶手要穿武士铠甲行凶?原因在于,铠甲的武士鞋的尺码比一般鞋子更大,因此只要进出的流线保持重合,那么离开时的大脚印便可以有效地覆盖去时的小脚印。


▲《雪夜恐怖传说》——柯南第280集<br>
▲《雪夜恐怖传说》——柯南第280集


(4) 破坏脚印 


当然,如果实在没有别的条件处理脚印,那么剩下来的最后一种方式便是破坏脚印。正如隐藏一棵树最好的地方是森林,杂乱无章,数量繁多的脚印也能极好地隐藏凶手的真迹。比如在《风林火山》中,凶手事先骑马通过泥地将死者吊在树上,并在案发时同样骑马赶到破坏现场,混淆原来留下的马蹄印。



▲《风林火山》——柯南第564集<br>
▲《风林火山》——柯南第564集


总的来说,这类密室的核心在于对场地信息的加工和处理。它具有较强的操作弹性,但缺点是密室诡计不稳定,有时候需要一些运气成分


1.2 边界:进去还是没进去?


分析完密室场地,接下来让我们看看密室本身。说到底,大部分的密室杀人,都涉及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一个内部上锁的房间,凶手究竟是如何进出的呢?而这便涉及对空间边界(出入口)的讨论。


  • 门类


要进出一个房间,门是最通用的手段。因而这也是密室诡计运用最多的地方。其核心一点不在于开门,也不在于关门,而在于如何锁门


(1)门外上锁,归还钥匙 


如果凶手在室外锁门,那么便需要寻找一种方式将钥匙归还。这类诡计下限与上限都很高,比方说也许你可以直接将钥匙从门缝中丢回去,但这样未免过于缺乏艺术感。稍微复杂一些的,一般涉及到两种工具:


一种是线性工具(如万能的钓鱼线),用来绑着钥匙;另一种是某种驱动,它连接线条的另外一端,使得钥匙能够被拖动回室内。


典型的案例是《大学教授杀人事件》,凶手将磁带从答录机中拖出,一端绑着钥匙,然后在室外播放答录机让旋转的磁带将钥匙拖回房内即可。



▲《大学教授杀人事件》——柯南第129集<br>
▲《大学教授杀人事件》——柯南第129集


有比较离谱的案例,那就是将机械驱动变成活生生的小动物,让它们助力密室诡计。比如在《水中钥密室事件》中,凶手便利用公甲虫寻找母甲虫气味的特性,让公甲虫将钥匙送回。


▲《水中钥密室事件》——柯南第155集<br>
▲《水中钥密室事件》——柯南第155集


(2)门内上锁,回收工具 


可是,不是所有的门都可以通过钥匙在室外上锁。如果需要室内上锁,那么便需要在室内门锁处设置一些帮助上锁的工具(断带、开瓶器、磁铁等),然后再将其进行回收。当然,这与不同的门锁类型有关,一些典型的情节做法如下:


旋转锁:将不规则的干冰挂在门锁上,利用重量转动旋钮,从而完成从门外锁门或利用拉力将门锁上。而干冰本身可以挥发,所以无须取回。冰块同理。



除了重力,另一种旋转方式是拉力。在《德修拉别墅杀人事件》中,凶手将长胶片贴在门旋转锁处,当放映机运转拉动长胶片时利用胶片拉力将门反锁。



▲《德修拉别墅杀人事件》——柯南第91集<br>
▲《德修拉别墅杀人事件》——柯南第91集


滑杆锁:用吸铁石或者长棍将门锁滑杆滑上。两者的特点是都可以直接在门外操作。比如《雪夜的恐怖传说中》,凶手将武士刀插进墙壁,利用刀柄顶住门锁,在关门同时将门锁住。



▲《雪夜恐怖传说》——柯南第280集<br>
▲《雪夜恐怖传说》——柯南第280集


月牙锁:将绳子固定在门内,在室外直接拉扯绳子锁住即可。但绑扎的方式一般是活结,否则不易将绳索收回。



防盗链:可以增长防盗链长度,直到可在室外进行开锁。这有点像心理密室,因为大部分人并不会深究防盗链的长度为多少(实际情况多为10~20公分)



此外,防盗链的安装方式一般分为打孔和胶粘两种方式。前者对门框结构会产生一定破坏,但牢固性好;后者则相反。因此如果是胶粘防盗链,凶手有可能直接将其取下,并在门外重新粘上即可。


  • 窗类


与门不同,窗户给人的第一印象和出入无关,而更多是采光通风之用,尤其是高窗和小窗。而这种心理偏差,便给了一些密室诡计以可乘之机。


(1)高窗 


一般来说,翻窗有一定的风险,这取决于窗户内外的高度。有些窗户距离室内地面很高,因此如何爬上去便是一个问题。当然,凶手可以用梯子或者桌椅,但这等于明摆着告诉别人他的逃跑路线。因此,登高的工具一定要足以出其不意。


最精彩的手法之一,是在柯南《降临会双重密室事件》中,凶手将巨型海报卷成圆柱状作为梯子登高,然后在翻窗时将其踢倒,海报便又平铺开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



▲《降临会双重密室事件》——柯南国语版654集<br>
▲《降临会双重密室事件》——柯南国语版654集


(2)锁窗 


给窗户上锁,本质上与给门上锁是一样的道理。区别在于,窗框之间不会形成缝隙,因此放回钥匙和取出工具的手法都不可行。但万能的钓鱼线依然可以派上用场。


在《别有内情的密室》中,凶手利用风筝线栓在窗户把手上,线的另一端粘在打印机的卷轴上,打开一个文档,点击打印,卷轴便会开始转动带动风筝线锁住窗户。


▲《别有内情的密室》<br>
▲《别有内情的密室》


当然如果想要粗暴一些,可以直接将整扇上锁的窗户卸下。这有时候也会出乎人们的意料。在《与服部平次共度三天》中,凶手便是从改造窗逃离后用胶水再把窗户粘回去。



▲《与服部平次共度三天》——柯南第519集<br>
▲《与服部平次共度三天》——柯南第519集


(3)小窗 


福尔摩斯曾经侦破一个名为《四签名》的案子,这个案例简单直白,采用毒镖从天窗中射杀。这说明,窗户的存在不一定是让人从中离开,而只需要让凶器进入即可。



▲《四签名》——福尔摩斯探案集第四季第一集<br>
▲《四签名》——福尔摩斯探案集第四季第一集


顺着这个思路,我们可以看到许多惊为天人的密室杀人方式。最离谱的,莫过于柯南中的《诅咒假面冷笑事件》。


在这个案例中,核心的矛盾是,如何用冷兵器实现远距离击杀。而凶手的策略,则是将上百张面具串在一起,并在末端绑上刀子,形似一个巨型糖葫芦串,然后从密室狭窄的窗户或通风口穿过,在密室外刺死死者。



▲《诅咒假面冷笑事件》——柯南第184集<br>
▲《诅咒假面冷笑事件》——柯南第184集


(4)玻璃?


再退一万步说,谋杀甚至不需要凶器,而只需要一种传导应力的载体即可——比方说一些高强度的玻璃。例如在《玻璃锤子》里,凶手便在室外用保龄球撞击玻璃,通过玻璃将力传导到被害者头部,从而完成凶杀。



▲《玻璃锤子》——上锁的房间第十案<br>
▲《玻璃锤子》——上锁的房间第十案


1.3 室内:看见的,和看不见的


大家都知道路易斯·康所提出的“服务空间”与“被服务空间”的理论。但显然,这里的“服务”二字与空间内的功能息息相关。也就是说,如果假定房间的功能此时是密室谋杀,那么“服务”与“被服务”的界定有时便需要反转过来,一些平时不被重视的空间,可能正是不可能犯罪的可能所在。


(1)设备管道 


在国产悬疑电影《扬名立万》中,主角们便碰到一处看似没有出路的密室:凶手是如何在大杀四方以后又在极短的时间内消失在一处没有任何窗户,只有一扇紧闭的大门的房间中呢?


答案便是通风管道。对于某些风管来说,尺寸较大甚至可容纳人在其中攀爬,无需担心憋闷,且常常直通室外,是极佳的逃跑路线。



▲《扬名立万》电影片段<br>
▲《扬名立万》电影片段


同理,设备间、墙体夹层、设备夹层、吊顶、机房、基坑等所谓的服务空间,有时也是谋杀案的主要空间,它们可以突破人们对房间的一般认知(即忽视室内边界的厚度),为凶手提供庇护。


(2)暗道与密室 


另外一种最常见的逃跑路线,便是利用房间内的暗道与密室。诚然,这样的诡计有时会让人大跌眼镜,觉得不够巧妙。但它的核心并不在于暗道本身,而在于隐藏暗道的手法。


它往往寻求一个物件为其做庇护,比如室内的各种家具(床、沙发、桌椅、书柜等等),或者一些装饰物件(屏风、墙布、画作等等)。因此,暗道设计的好坏,重点在于为其打掩护的手法是否足以令人惊奇。


例如,在《被封死的窗户》中,其暗道便是设置在书柜后面,并利用柜子上的书本为其作掩护。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其实并不了解我们所居住的房间,谁能说某个摆放了好几年的家具背后,保不准也藏着一个暗道入口呢



▲《被封死的窗户》——柯南第484集<br>
▲《被封死的窗户》——柯南第484集


2. 心理密室(Psychological secret room)


如果说,以上的密室营造诡计都是通过对真实的物理空间进行改造而获得,那么接下来的密室,则完全关乎于个人对空间的心理感知。这是另外一类十分重要的密室流派,即“心理密室”。


2.1 视线幻觉:眼见真的为实吗?


(1)真假密室 


有没有可能,在进入密室之前,我们就已经产生了错觉?答案是有可能的。其逻辑便是将“密室”与“案发现场”脱离开来。


比方说,凶手完全可以布置一处真正的密室,让人误以为谋杀行为是在密室里发生的,而真正的杀人现场却是另有其屋(非密室)。那么剩下来的问题便是,如何让人混淆这两处空间?


首先,一般说来这两间屋子需要十分相似,甚至一模一样。其次,凶手可以利用镜像原理、更换门牌号、甚至烧钱买两套一模一样的房子,从而实现伪造密室的目的。


在金田一经典案例《学园不可思议杀人事件》中,凶手便是利用了镜像原理。他将镜子摆在科学教室门口(真密室,假案发现场),但斜对窗户和物理室,将物理室的场景反射到窗户外。这样一来,人们便会误以为死者死在科学教室,但实际上死者一直在物理教室(假密室,真案发现场)


▲金田一少年事件簿《学园不可思议杀人事件》图源:微影放映厅<br>
▲金田一少年事件簿《学园不可思议杀人事件》图源:微影放映厅


(2)视线密室 


另外一个问题是,有没有可能凶手就从你眼皮子底下离开,但你却丝毫没有发现?答案仍然是有可能的。


比方说,只要凶手移动得够慢,你也许压根不会发现他在运动。此时如果有其他东西吸引你的注意力,那么凶手就可以逃之夭夭。这种明线与暗线相互组合的方式,经常出现在魔术表演中。


▲《密室剧场》——上锁的房间第六案<br>
▲《密室剧场》——上锁的房间第六案


除了障眼法,还可以适当运用一些科学知识。一般来说,现在的公共房间出入口都会安装监控和摄像头。但在理解它们的光学原理后,有时也可以反向利用它们来实现犯罪。


比方说凶手有可能考虑在摄像头上装上偏光滤光镜头。这些镜头有各自的方向,使用哪个方向的偏光镜就只有那个方向的光能通过。然后在房间玻璃上贴上偏光板,最后把摄像头上的偏光镜头转动与玻璃偏光板不一样的方向,这样玻璃内部的情况就不会被摄像头拍到,凶手自然就可以在监控器下人间蒸发。



▲偏光镜头介绍——《上锁的房间特别篇》<br>
▲偏光镜头介绍——《上锁的房间特别篇》


2.2 时间幻觉:制造不在场证明


查询不在场证明,往往是案发后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但它指向一个可能行凶的时间区间,即被害人从存活到死亡的时间段内。而在密室杀人中,存活与死亡往往又和被害者和凶手进(出)入密室这一行为活动相关。因此,只需要模糊两者进入房间的时间,那么就可以有效地为自己制造假的不在场证明。


(1)模糊被害时间 


这类诡计的特点是,凶手需要让别人以为被害者在死亡后还活着,比如对死者的声音和动作等方面进行模仿——录音播放受害者的说话声、钢琴声、运动声等等,或者利用假人模仿死者运动,甚至让凶手模仿死者与第三人对话也行。


在侦探女王阿加莎的成名作《罗杰疑案》中,凶手便是利用录音器这一设备,成功地将死亡时间在人们心中往后推迟了半个小时。



▲阿加莎《罗杰疑案》——大坑书记<br>
▲阿加莎《罗杰疑案》——大坑书记


而在《滑雪场的推理对决》的高空缆车密室里,凶手则靠装扮成死者蒙蔽众人,其实将真正的死者藏在包里带上了缆车实行枪杀



▲《滑雪场的推理对决》——柯南第490集<br>
▲《滑雪场的推理对决》——柯南第490集


凶手可以在密室对面找个证人为自己做不在场证明,利用镜子折射或播放录像让证人亲眼看见在死亡时间内凶手的不在场证明。


在《死神阵内杀人事件》,凶手用胶带和钓鱼线,布置机关伪造出了自己人还在现场的假象。



▲《死神阵内杀人事件》——柯南第76集<br>
▲《死神阵内杀人事件》——柯南第76集


(2)模糊行凶的时间 


在密室杀人中,延时装置是个十分好用的诡计。这类延时装置需要有一些特点:延时形变(溶解、变形、扭曲)不起眼(水、冰块、沙子)事后能够消失(蒸发、挥发、升华等等)。这样一来,凶手便可以在制造密室并逃离后,实现密室自动杀人的计划。从而为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


当然,如果凶手胆子够大,杀人时间完全可以推迟到案发的那一刻。比方说和他人一起进入密室,第一时间接近被害者左手摸脉搏右手捅刀子。比如在《外交官杀人事件》中,外交官老婆假装渲染外交官在密室假死的现象,随后和众人一起进入密室后再用毒针刺杀丈夫。这种方式风险极大,但往往会出乎读者的预料。



▲《外交官杀人事件》——柯南第49集<br>
▲《外交官杀人事件》——柯南第49集


(3)模糊逃离的时间 


一般的思维定势是,凶手在案发后会尽快地逃离现场。前文列举的众多手段也大多和逃离密室相关。但仔细思考,行凶后难道就一定要逃离吗?


起码不能排除这样的可能性:凶手完全可以藏在密室中(由于这是他在室内布置的密室,因此必定是个完美的密室),等到密室被目击者破坏,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死者身上时,再找机会混入吃瓜人群中离开。


在这个过程中,凶手可以躲在窗帘后、门边、密室床底、甚至洗手间都有可能。操作较为简单,但困难之处便在于如何解决自身的不在场证明。


(4)等会儿!这真的是个密室吗?


也许你脑袋里会有一秒钟时间怀疑过这个问题,但你面前的人已经迫不及待地一脚踹开闯了进去。那么很明显,这个第一位闯入者很有可能就是杀人凶手。


你也许会发现许多线索,门旁边贴着的强力胶带(现在已经被撕开)、坏掉的门锁(看起来像是被踹开的),这些线索都告诉你,这是个密室,尽管它们现在都被破坏了——但谁也无法保证,这些破坏的痕迹是否在一开始就完好如初。换句话说,凶手完全可以只将胶带贴一半,或者早早地将门锁破坏掉,然后谎称这是个无法打开的密室,并由自己进行破坏表演,达到逻辑自洽。


在《浴室密室事件》中,凶手便是利用自己的表演将贴满胶带但其实开着的浴室门伪装出门被胶带黏死的假象。甚至只要艺高人胆大,凶手都可以在开锁的时候把门锁上!



▲《浴室密室事件》——柯南第128集<br>
▲《浴室密室事件》——柯南第128集


当然,这样的做法对凶手的表演能力要求较高。因此我们可以换种思路,无法打开的门一定是被锁上的门吗?这同样也说不准。


首先,它有可能压根就是一个假门。在《粮仓密室杀人事件》中,凶手就在昏暗的密室里布置一个锁上的假门,而真门则被柜子挡住,凶手在杀完人之后从隐蔽的真门离开


▲《粮仓密室杀人事件》示意图
▲《粮仓密室杀人事件》示意图


其次,它有可能是个假锁。凶手可以利用气压、障碍物等方法制造门被锁上的错觉。比如用尸体堵住门或者将木地板用水浸泡几天,木地板会膨胀高出,从而抵挡住门。


在《挂着锁头的房间》中,密室门是向内开的,凶手利用胶带封住门的一侧,先摩擦胶带,关门后利用静电使胶带吸附门上。利用压强原理,使密室内密封且温度高于密室外,这样门就会因为密室内气压远高于室外而被压力顶着打不开。


▲《挂着锁头的房间》——上锁的房间第二案<br>
▲《挂着锁头的房间》——上锁的房间第二案


3. 另类的建筑师(An alternative architect)


总的来说,密室杀人是侦探文学中十分重要的一环。理由在于它将空间的维度加入进来,将谋杀诡计的设计与空间设计相互结合在一起,并要求读者和侦探迷具有一定的空间思维能力和对日常生活空间观察和分析的能力。


因此,每位密室的设计者,不仅策划了事件,同时也改变了空间,并影响着人们对空间的认知和判断,从这个角度来说,这难道不是一位另类的建筑师吗?


参考文献:


《名侦探柯南》/《上锁的房间》/《福尔摩斯探案集》/《斜屋犯罪》/《金田一少年事件簿》/《罗杰疑案》/《扬名立万》/《密室收藏家》......等等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一只建筑精 (ID:Arch_Elf),作者:小柳丁(鲁迅美术学院环境设计本科生,建院编外人员)、尤加利叶(重庆大学建筑学专硕研究生),编辑:白雎,审核:尤加利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