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经济观察报观察家 (ID:eeoobserver),作者:陈永伟,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受一位朋友的邀请,要讲一门经济思想史的课程,所以最近一段时间一直在阅读文献积极备课。7月31日那天,正准备到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的部分,发现原来这一天正好是他的110周年诞辰。顿感作为一名经济学的学习和研究者,很有责任在这个特殊的日子给这位在经济学界有着重要地位的人写一篇文章,介绍一下他的生平和学术思想。


考虑到关于弗老的生平,他和他妻子的共同自传《两个幸运的人》里面已经有了详细、生动而权威的介绍,所以本文在这部分用的笔墨并不多,更多的会来介绍他的学术思想。


一个简要的生平介绍


1912年,弗里德曼出生于纽约布鲁克林一个工人阶级家庭,其父母都是来自奥匈帝国的犹太移民。在高中时,他的父亲去世,随后他们一家就一起搬迁到了新泽西州的罗威市。


16岁那年,弗里德曼从高中毕业,随后他进入本州的罗格斯大学学习。起初,他对数学很感兴趣。由于当时可以凭借数学找到的唯一工作是精算师,所以精算师就成了其目标的职业。但不幸的是,大学的学习让他认识到,他在数学这个兴趣上似乎并没有足够的天赋,所以他就果断放弃了原本的职业规划。


幸运的是,在罗格斯大学求学期间,他遇到了阿瑟·伯恩斯(Arthur Burns,他后来曾经担任过美联储主席,同时也是格林斯潘的学术恩师)和霍默·琼斯(Homer Jones,他后来曾担任圣路易斯联邦储备银行的副总裁)两位贵人。


伯恩斯向他推荐了马歇尔的《经济学原理》,而芝加哥大学出身的琼斯则向他介绍了奈特等芝加哥学人的观点。这些都为弗里德曼后来转行经济学打下了基础。


从罗格斯大学毕业后,弗里德曼进入芝加哥大学求学。在这里,他不仅聆听了维纳、奈特等当时最顶尖经济学家的授课,更重要是成功收获了爱情。在经济学课上,维纳为了点名方便而把学生名单按照字母排列,这让弗里德曼和一位名叫罗斯(Rose Director)的女生坐到了一起。而这一个偶然,就让这一对有心人一起走过了大半个世纪。


从芝加哥大学获得硕士后,弗里德曼在一个政府研究计划中工作了一段时间——这个研究完全是罗斯福新政的产物,目的仅仅是为了创造就业,自然也没有什么趣味。所以不久之后,弗里德曼就进入了哥伦比亚大学继续求学。


求学的同时,他为了谋生,曾经辗转于多个学校和科研机构。期间,他曾在威斯康辛大学遭遇了校园政治,曾在美国财政部研究过税收,也曾跟随库兹涅茨参与过武器的设计。直到1946年,他从哥伦比亚大学拿到了博士学位并获得了芝加哥大学的教职,一切才稳定下来。


在随后的三十年中,弗里德曼一直任教于芝加哥大学,潜心教学研究,获得了很多学术成果。这些成果让其在学界获得了崇高的声望,并因此获得了1976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而在那一年,他也从芝加哥大学退休。


在退休之后,弗里德曼更加积极地参与公共舆论。1980年,他主持并录制了名为《自由选择》的电视节目,后来又出版了同名的著作,并以此确立了作为自由主义旗手的身份。与此同时,他还周游列国,积极推广自己的经济思想。期间,他曾为智利的皮诺切特政府出谋划策,也曾在中国开堂授课。


2006年11月16日,弗里德曼在旧金山家中因心脏病发引致衰竭逝世。


弗里德曼和罗斯一共育有一儿一女。其中,儿子大卫·弗里德曼(David Friedman)也是重要的经济学者。而大卫的儿子帕特里·弗里德曼(Patri Friedman)则是一名著名的无政府主义活动家,同时也是“海洋家园研究所”的主要发起人。


实证经济学的方法论


在学术界,弗里德曼主要是以其在宏观经济学领域的成就著称的,以至于大多数经济思想史的书籍在介绍他的成就时,列出的几乎都是他在宏观领域上的成就。但事实上,如果我们对弗里德曼的著作有更为深入的了解,就会知道在弗里德曼那些宏观经济理论的背后,其实有着两样更为基础性的东西——实证经济学的方法论和价格理论。


在弗里德曼步入学界的时代,正好是经济学高歌猛进的时代。“新古典经济学”的兴起让经济学彻底摆脱了哲学和伦理学附庸的地位,成为了一门有独立研究问题、独立研究方法的新学科。而随之而来的“凯恩斯革命”,更是让人们看到了利用经济学理论干预经济、改造世界的可能性。


在那个时代,主流经济学重要的主题有两个:


一是从理论上构建其精密的、统一的系统。在构建这个系统的过程中,经济学家门开始大量使用数学,从微积分到拓扑,再到最优规划,在短短几十年内,就让经济学论文在阅读的难度上有了比肩物理学的能力。


二是在实践上更多地介入政策制定。尤其是在“二战”结束后,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以顾问的身份进入政府,指导官员们应该如何制定政策。在经济学的指导之下,诸如“补偿性财政政策”、“补偿性货币政策”、“增长性赤字财政政策”等一系列新的经济政策开始出现在各国政府的发展计划当中。


与此同时,在美国的经济学界则兴起了一股反对主流经济学的运动。曾在弗里德曼母校芝加哥大学任教的凡勃伦,以及开创所谓“威斯康辛传统”的康芒斯,就举起了制度主义的大旗,质疑主流经济学中采用的边际分析法,主张经济学研究应该更多考虑心理、法律层面上的限制,以保证其前提假设必须是真实的。


在这个时期,制度主义者们搜集了很多例子来说明主流经济学的荒谬。比如,当时有学者通过问卷对企业定价的方式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查,结果表明在现实中,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在采用成本加成定价,其商品的价格都是在成本的基础上简单加上一个比例,而所谓的“边际定价法”“企业的利润最大化行为”,在现实中都是不存在的。


制度主义的学者认为,既然这些前提都不存在,那么以这些前提为出发点的主流经济学就是错误的。


上述各种思潮的交织,让“经济学应该如何做”成了一个问题。在1953年发表的名篇——《实证经济学方法论》当中,弗里德曼系统地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回答。


在这篇雄文的一开始,弗里德曼就开宗明义地表示,自己认同约翰·内维尔·凯恩斯(John Neville Keynes,也就是《通论》作者约翰·梅纳德·凯恩斯的父亲)的观点,认为经济学应该是一门“实证的”(positive)科学。


所谓的“实证”,是区别于“规范”(normative)而言的,它所关心的是世界究竟是如何运作的,而“规范”所关注的则是世界应该是怎么运作的。在弗里德曼看来,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其性质当然应该是实证的,作为分析现实问题的发动机,其任务应该是向人们展示经济系统究竟如何运作。


弗里德曼不无辛辣地讽刺了现实世界的众多“专家”。这些“专家”观点各异,并且都认为自己没有偏见,在几乎所有的政策问题上,他们都很难形成共识。


在弗里德曼看来,造成这种分歧的关键就是因为这些“专家”都只是习惯于从“规范”的角度来分析问题,拒绝对自己所依据的理论进行实证的检验。一旦看到实证的证据与自己的理论不符,他们会更加习惯地质疑实证结论,而不是反思自己的理论。


很显然,弗里德曼认为,这既不是做学问,也不是提政策建议所应该有的态度。在他看来,“规范”的判断都应该建立在“实证”的基础之上,先要搞明白每一种政策可能会产生怎样的后果,然后才能对政策进行选择。否则,即使有些政策看起来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它们的执行后果也会非常糟糕。


弗里德曼举了著名的“最低工资政策”为例。从“规范”的角度看,让工人拥有更高的收入当然是更加符合公平和正义的理念的,但在现实中,这个政策却经常达不到其设计的政策目标,还会导致更多的失业,让工人的福利状况变得更差。


在阐明了以上立场之后,弗里德曼进一步对理论的实质进行了讨论。在他看来,所谓理论,本质上就是“一种被设计用于促进系统和有组织的推理方法的语言”。作为语言,理论本身是没有任何实质内容的,它只要符合形式逻辑就是“正确”的——或者说,用更科学化的语言说,是有“内部一致性”的。不过,在现实当中,一个“正确”的理论未必是有价值的。


比如,我们可以构建一套理论体系,在这个体系中1+1=3,从“内部一致性”的角度看,它或许是可以保证的,但它却很难在现实中被应用,因此其并没有“外部一致性”,也不存在实用价值。


在弗里德曼后来的很多作品中,对只重“内部一致性”,不顾“外部一致性”的理论都进行了批判。例如在《奥斯卡·兰格有关价格灵活性与就业的论述》一文中,他就批评了兰格只顾模型之美而忽略了对理论的检验,从而让其理论沦为了数学的奴仆。


一个理论如果要有实用的价值,它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要能够根据理论进行预测;二是这些预测要可以被检验。


关于第一点,需要说明的是,所谓“预测”未必一定是针对未来没有发生的事件的,而是指它可以从逻辑上去判断发生在前提之后的事情。例如,历史学家基于一个时间点的社会经济状况来推断此后发生农民起义的概率,其实就是某种意义上的“预测”。


而关于第二点,尽管看似简单,但在现实中却经常被人们所忽略。在很多时候,人们会沉迷于一些所谓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


比如,前几年曾经有过一场关于地铁车票调价是否有助于缓解地铁拥挤的辩论。在这场辩论中,就有一位“专家”说,只要调价幅度足够,地铁的拥挤就能够得到有效缓解。但其实只要对这个论断进行一下分析,就会发现,这个理论其实是大有问题的,而其要点就在“足够”两个字上。


如果地铁的拥挤真的缓解了,那么他的理论当然就正确了;但如果地铁拥挤没有缓解,那就是说明涨价的幅度还不够——总之是横竖都对。类似这样的理论,其解释力看起来很强,但在弗里德曼的观点下,却是没有价值的。


如果一个理论和观察到的经验事实是一致的,那么这个理论就得到了证实;反之,如果它和观察到的事实相悖,那么它就是被证伪了。这里我们有必要强调一点,弗里德曼并不认为,一个理论可以用证实或者证伪来说明理论本身的正确性。


关于证实不能说明理论的正确这一点,是比较容易理解的。在现实中,我们可以找到很多看似可以预测现实,但却荒谬的理论。比如,“公鸡叫导致了天亮”,从经验上看,这个理论是和现实是一致的,但它本身显然是不正确的。


关于证伪也不能说明理论错误,熟悉了波普尔证伪主义学说的朋友们或许会有一点不解。为了阐明这一点,弗里德曼举了自由落体运动公式为例来说明。我们知道,如果g代表重力加速度常数,那么在没有空气阻力的条件下,一个物体做自由落体运动的物体在t时间段内经过的路程S可以用公式S=(1/2)gt2来表示。


如果我们用一个铁球来检验,那么这个公式显然可以得到验证;但如果我们用一根鹅毛来对此检验,那么得到的观察就会和这个公式矛盾。但我们能不能就此说,万有引力公式错了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事实上,鹅毛的运动轨迹和公式不符,是由于空气阻力相对于其本身受到的重力而言太大了,这和自由落体运动公式中没有空气阻力的假设不一致。换言之,这并不是理论本身错了,而是正确的理论被用在了错误的地方。


对于经济学家而言,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在经济学中,存在着很多对立的理论。例如,古典经济学认为,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只会影响价格水平,不会影响产出;而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则认为,扩张性的货币政策不仅会影响价格水平,也会对产出有影响。


这两套理论显然是对立的,那么究竟哪一个对呢?按照弗里德曼的观点,其实这两者无所谓对错,因为它们的前提假设是不同的。古典经济学强调市场运作良好,价格、工资等变量都可以自动调节,这时经济总是处于充分就业,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当然不会对产出有实质影响。


而凯恩斯主义则强调工资刚性等因素会导致市场调节的失效,在这种状况下,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就可以帮助经济走出低谷,有效促进产出的增加。


值得重视的是,在弗里德曼的方法论中,有一个备受争议的观点,那就是理论的假设未必是要是真实的。在他看来,“如果一个假设能够通过极为有限的资料进行大量的‘阐述’以抽出共同而关键的因素,并能保证在这些有限的资料的基础上做出合理的预测,那么这个假设就具有重要意义。”


不仅如此,他甚至说,“一种理论的重要性与它的假设的现实性之间几乎呈现出相反的关系。人们会发现真正重要的有意义的假说,其假设往往是对现实很不精确的描述。一般来说,理论越重要,其假设越不现实。关键不在于是否把假设描述为是现实的,因为它们从来就不是现实的,而在于理论是否做出精确的预测。”


很明显,作为坚定的马歇尔学说的信奉者,弗里德曼的这一观点是针对那些以前提假设不成立为由来反对边际分析法的制度主义者提出的,而这个观点,也是在学界受到质疑最多的。


其实,如果我们回到弗里德曼看待理论价值的立场,这个观点并不难理解。正如我们看到的,在理论自身逻辑自洽的前提下,弗里德曼评价其价值的标准就是它能否在与假设相符的条件下有很好的预测表现,在这个意义上,那些依赖的假设更为精简的理论通常是表现更好的。


如果我们对统计学有所了解,就会知道当我们用统计模型去进行预测时,模型的参数多并不是好事——因为这类模型会造成过度拟合,它们在解释训练样本的时候会表现很好。但由于参数过多,这些模型就只能局限于对特殊的现象,进行预测的能力则很弱。


相反,那些参数更少的模型,尽管看似很抽象,但通常会表现出极强的预测能力。对于这个现象,统计学家大师乔治·博克斯(George E.P. Box)有过一个很好的概括:“虽然所有的模型都是错的,但有些是有用的”。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个概括其实是对弗里德曼那个奇怪观点的一个最好注释。


价格理论


在经济理论方面,弗里德曼的造诣首先是在价格理论上——事实上,在他的那本影响了几代经济学人的《价格理论》教科书中,他就坦言,自己去讲授和研究货币理论,只是源于一个意外的教学安排变动。而从他的货币理论当中,我们也不难看出很多价格理论的影子,因此要全面理解弗里德曼的经济思想,就必须首先对他的价格理论有所了解。


这里我们有必要先对价格理论做一下介绍。在很多人看来,这个名词只不过是以弗里德曼、斯蒂格勒为代表的一众芝加哥学人对微观经济学的一种称呼。从某种意义上看,这个理解是对的,因为在内容上,两者的重合度是很高的。不过,从思维和研究方法上看,这两者其实还是存在着很大差异的。


只要我们略微翻一翻现在的微观经济学教科书,尤其是研究生层级的教科书,就会发现现在的微观经济学一方面正变得越来越数学化,另一方面,在一般均衡理念的引导下,整个学科的内容正变得越来越一体化。


以马斯克莱尔、温斯顿和格林的《微观经济理论》,也就是经济学界惯称的MWG为例,这本书从一开始就用数学化的语言对消费者选择理论、厂商理论,以及市场竞争理论进行了公理化的构建。这些分散的理论被统一到了一般均衡的框架下。到此为止,人们在理论上已经可以描述任何一个经济变量的变化对所有其他经济变量的影响,从而掌握整个经济世界的真理。


很显然,对于追求理论美感的经济学家而言,这套理论是极具吸引力的。但如前所述,在弗里德曼看来,这样的理论价值恰恰是不高的,因为它们过于复杂,从预测的角度看,它不仅不可靠,而且是非常不经济的。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弗里德曼等人推崇的价格理论当中,占据核心地位的依然是被人们认为已经过时的马歇尔的局部均衡理论,即考察某一个局部市场上,相对价格的决定,以及价格变化对其他变量造成的影响。在弗里德曼看来,局部均衡理论虽然看似简陋,但如果应用得当,就可以很好地扮演起研究现实问题的发动机的角色。


在马歇尔的理论体系中,事实上是存在着很多不明确,甚至矛盾之处的。所以作为马歇尔的“忠实粉丝”,弗里德曼在价格理论方面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为这位新古典经济学的开山祖师的理论进行注释和修补。而在这些工作当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其深邃的思考。


以弗里德曼的名篇《马歇尔的需求曲线》为例,顾名思义,这篇文章是对马歇尔最重要的理论贡献——需求曲线进行解释。所谓需求曲线,就是价格和商品需求量之间的关系。经济学的教科书告诉我们,在给定其他条件不变时,商品的需求量将与价格呈反向关系。


这个关系,好像很直观,没有任何难以理解之处。但弗里德曼偏偏就在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上发了问:给定其他条件不变,那么什么才是“其他条件”?是名义收入,实际收入,还是其他商品的价格?


很显然,如果“其他条件”中包含的内容过多,那么这个理论就会退化到非常无聊。为了说明这点,弗里德曼举了一个例子:假如所谓的“其他条件”包含的是真实收入、其他产品的价格以及购买量,那么对于所有的商品而言,其需求曲线的样子都会是同样的,曲线上的每一点价格弹性都会是1,也就是说每1%的价格变化,总是会引起1%的需求量变动。


容易看到,在这种情况下,需求曲线将没有任何对于现实世界的解释力。从这个意义上讲,要让需求曲线成为一个有现实应用价值的工具,就必须对需要固定的“其他条件”作出限制。


在马歇尔的理论中,有两样“其他条件”是最重要的:一是收入,二是其他商品。


先说收入。在弗里德曼看来,马歇尔所指的收入不变应该是指实际收入不变,从而让货币有同样的购买力。我们知道,如果一样商品涨价了,那么它引发的效应有两个:


一是它相对于其他商品变贵了,其相对价格上涨了;二是它让我们的实际收入下降了,因为以原来的收入不再可能买得起和原来同样数量的商品。对于价格理论而言,相对价格的影响是更为关键的,因而在分析问题时,后一种效应就需要被控制住。


再看其他商品。显而易见,在对某一种商品的价格和需求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并不是所有其他商品都需要关注的,究竟排除哪些商品,考虑哪些商品,要根据研究的需要而定。比如如果我们关注的是作为水果的苹果,那么可能需要纳入考虑的商品就主要是其他水果。尤其是那些口感上和苹果有相似之处的水果,例如梨子。


而如果我们关注的是作为苹果汁原料的苹果,那么需要纳入考虑的就应该是那些经常被用来制作果汁的水果,例如橙子、葡萄,此外可能还需要考虑其他饮料的价格走势。问题不同,要考虑的“其他商品”就不同。


所以,弗里德曼就特别指出,其实这个挑选“其他商品”的过程,就是一个界定问题范围的过程。很显然,这样的视角,是很好地体现出了实证经济学的方法论——究竟选什么假设前提,主要还是看它能带来的预测能力。


在对马歇尔的需求理论进行了完善之后,弗里德曼就用这把简单而轻巧的“利剑”对诸多现实问题进行了分析。住房管制、最低工资、教育券⋯⋯一个个纷繁复杂的现实问题,在经过弗里德曼的抽丝剥茧之后,总能用一套十分简单的工具分析得清清楚楚。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弗里德曼推崇局部均衡的简约,但他从不因此而在自己分析问题时把目光锁死在一个局部的市场上。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他对消费税和收入税的分析。


在大多数微观经济学教科书中,都会有一道题,让读者论证,在征收同样额度的税收时,采用收入税总能比采用消费税好,因为这可以让经济中的消费者福利水平更高。


其直觉也很简单:单纯的收入税并不会导致各种商品之间的相对价格扭曲,而消费税会,因此前者对人们最优选择的干预是更少的。这个结论似乎已经成了学界的一个教条——我当年在考研究生时,就曾经背诵过这个结论和推论过程。


但对于这个“常识”,弗里德曼却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他的切入很直观,收入税的征收会让人们买所有东西都有更多的限制,而消费税则只会对某些商品产生限制。作为一个强烈主张自由选择的人,他很怀疑一个更高的福利后果会产生在一个限制更多的环境下。


在提出这个质疑后,他进一步抽丝剥茧地做了分析:对商品的征税,当然会影响消费者选择,但与此同时也会影响企业的生产,因此要考虑所谓的福利后果,就必须把企业也纳入分析。


在现实中,很多企业是具有市场力量的,他们能通过这种力量来向用户收取更高的价格,这时消费者的福利就会受损。在弗里德曼看来,在消费税的设计过程中,如果可以针对这些企业生产的商品来收取更高的税,就可以把扭曲的相对价格纠正回竞争水平。这个时候,它所能产生的福利后果也就可以比对应的收入税更高。


可以看到,在这个问题的分析中,弗里德曼其实是用到了多个市场一般均衡的思想,这似乎偏离了他信奉的马歇尔主义。从某种意义上说,确实如此。但如果从针对问题务实选取研究工具这点上,这个例子恰恰说明他得到了马歇尔思想的精髓。


货币主义的理论


在凯恩斯主义兴起之后,关于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讨论就开始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凯恩斯主义看来,财政政策的作用是明显要比货币政策重要的。根据凯恩斯主义理论,决定人们货币需求量的主要是他们的流动性偏好,也就是对交易、预防和投机性的需求


在这三种需求中,投机性需求是最重要的,而这种需求的影响因素仅仅是利率。只要这个利率低于所谓的资本边际效率(具体解释这个概念比较复杂,但大致上可以将其理解为平均的资本回报率),那么当人们拥有了更多的货币时,就会用其来进行投资。此时,通过货币的增发就可以促进投资的上升,从而产生更多的产出。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在一定条件下,政府可以通过增发货币来刺激经济的发展。但是,随着资本的充裕,资本的边际效率是不断下降的,而货币的利率是有下限的。如果等到货币利率已经降无可降,就会陷入所谓的“流动性陷阱”(liquidity trap),这时通过持续增发货币来刺激经济的做法就会失效。而在这种情况下,财政政策的优势就体现了出来。


正是基于以上认识,所以在“二战”结束后,欧美各国拉动经济的政策就主要是财政政策——因为在经济恢复后,资本的边际效率已经很低,按照凯恩斯主义的观点,“流动性陷阱”已经显现,此时只有财政政策才能维持持久繁荣。


弗里德曼并不同意这个观点。在他看来,相比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才是更重要的。当然,作为一个实证经济学的倡导者,他并不急于对这个政策观点进行表露,而是尝试着先构建一套可以经得住检验的理论。


在他看来,货币本身也是一种商品,既然是一种商品,那么人们对它的需求就是由收入、价格水平、与其相关的其他商品,以及个人的偏好所决定的。


先说收入。由于货币经常被用于进行储藏或投资,其用途显然是跨期的,因而决定这种商品需求的显然不应该是某个特定时期的收入,而是长期收入的一个平均值——弗里德曼把它称为“持久收入”(permanent income),并用它顺便发展出了一套关于消费问题的持久收入假说,由于这个问题和此处的讨论关联不太大,因此先暂时略过。


再说其他商品。在凯恩斯主义的学说中,认为可以与货币密切相关的东西只有债券等少数几种,而在弗里德曼看来,可以与货币密切相关的东西却很多,例如股票、大宗商品等,都是可能的替代品。因而可能对货币需求产生影响的,就不仅仅是一个利率,而是很多个收益率。


还有价格水平。这一点的影响是显然的,当价格水平越高时,人们对货币的需求量就越大。


如果把这些因素做一个社会层面的加总,就可以归纳出,影响社会层面货币需求量的因素应该包括持久的国民收入、价格水平及其走势,以及各种资产的收益率。在弗里德曼看来,所有的这些因素在一定时期内都是相对稳定的,因此在某一个时期内,社会上的货币需求也会是一个稳定量。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弗里德曼并不否认某些资产的收益会在短期出现比较大的波动,但由于考虑的资产足够多,所以将它们的影响综合在一起,多半不会影响货币的需求。当然,作为一个实证经济学研究者,弗里德曼专门对这个判断进行了检验,结果当然是证实的。


既然货币需求是稳定的,那么如果货币的供给突然有一个增加,会产生什么影响呢?弗里德曼的回答是,出于获利的需要,人们会将超出需求的那部分货币供给配置到资产当中去,而在配置的过程中,他们显然会首先挑选那些效率最好、回报率最高的产业。


这样一来,效率最高的产业就得到了更多的资金,就可以更好地成长,整个经济也就实现了增长。基于这个结论,弗里德曼得出了完全不同于凯恩斯主义的结论:作为短期刺激工具,货币政策的作用并不会比财政政策差。


为了进一步验证这个判断,弗里德曼和合作者施瓦茨一起写了《美国货币史》一书。在书中,他们对“大萧条”的成因进行了重新的探索。在凯恩斯主义者看来,“大萧条”的发生,很大原因就是当时的经济已经进入了“流动性陷阱”,因此货币政策变得不再有效了。


而弗里德曼和施瓦茨则用大量的证据反驳了这个观点,指出“大萧条”之所以会如此严重,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中央银行的决策失误,不仅没有保持货币供给的扩张,反而收缩了货币供给。在当时这个凯恩斯主义盛行的时代,这样一个结论的确是十分震撼的。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弗里德曼认为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在短期能对经济起到刺激的作用,但他并不认为这种作用在长期是有效的。当时,凯恩斯主义者们发现了所谓的“菲利普斯曲线”,即通货膨胀与失业率之间的反向关系。从这个理论出发,他们认为只要能够通过财政和货币的扩张,就可以让经济持续保持高增长、低失业的繁荣状态,而代价只不过是一些通货膨胀。


但在弗里德曼看来,这显然是没有考虑到预期的作用。以货币政策为例,在短期,货币的增发将会让名义工资增加,这会让工人们错误地认为工作更划算了,从而刺激他们的劳动力供给。而与此同时,货币的增加也会降低市场利率,从而让企业扩大投资、增加产量、增加劳动力雇佣。


在这种状况下,整个经济的产出就会更高。但这种效应当然是短暂的,当人们调整了预期,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增发的货币带来的幻觉时,货币带来的繁荣就结束了,除了价格水平上升了外,一切又回到了过去。


在很长时间内,由于凯恩斯的相机决策政策在维持繁荣上进行得非常成功,所以弗里德曼的观点并没有得到重视。直到上世纪60年代末,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出现了持续的“滞涨”,弗里德曼的观点才被人们记起。


此后,虽然宏观经济理论有了很多发展,但弗里德曼的货币主义学说都一直被视为是足以和凯恩斯学说比肩的一种理论。甚至像罗伯特·卢卡斯这样后来叱咤经济学界的学者,在提出自己的理性预期假说时,也要小心地把自己的理论用弗里德曼的观点包装一下。


结语


距离弗里德曼逝世到现在,已经过去了近十六个年头。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个睿智、雄辩的矮个子小老头形象似乎正在变得越来越模糊。一些学习了更时髦的经济理论的学者认为,弗里德曼留给世界的遗产恐怕只剩下他晚年的小册子《自由选择》,而其经济理论则已经过时了。对于这种观点,我并不赞同。


事实上,无论是弗里德曼的实证方法论,还是其思维的方式,都十分值得我们学习。尤其是面对理论经济学中越来越严重的数学化,在应用经济学上规范主义倾向的甚嚣尘上,弗里德曼的作品恐怕依然是一剂最好的“解毒剂”。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经济观察报观察家 (ID:eeoobserver),作者:陈永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