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参众两院的七位议员发表了一份声明,披露了《两党创新法案》(Bipartisan Innovation Act)的一个新条款,即管制美国对海外投资,确保美国供应链“不受中国在内的相关国家的影响”。
这是拜登上台后,在美国国会层面酝酿的主要对华政策方案。去年6月,参议院通过了被称为“美国历史上最大的工业法案之一”;今年2月,美国众议院通过的版本涉及投资金额甚至更大。
《两党创新法案》即为参议院和众议院协商下的最终版本,送交拜登签字后,方能生效。
有研究机构称,可能有多达43%的美国对华投资将遭到审查。如此高的投资壁垒,使中美“脱钩”的忧虑再起。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回应称,美方不断强化不合理的投资审查,给包括中美企业在内的各国企业正常经贸投资合作制造困难和障碍,严重破坏国际经贸秩序和贸易规则,严重威胁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管制对华投资
具体而言,美国政府将建立一个“国家关键能力委员会”(Committee on National Critical Capabilities)的跨部门委员会,包括贸易部、商务部、财政部等机构,还包括国土安全部、国防部等。
TikTok此前因收购在美注册的Musical.ly却未申报,被CFIUS审查,并将结果提交总统,最终是特朗普签署的一纸禁令。
“国家关键能力委员会”的作用方向与CFIUS相反,当美国企业对外投资时,该委员会将进行审查,确保美国供应链“不受中国在内的相关国家的影响”。
而该委员会审查的领域涉及颇为广泛——能源、医疗、电子通讯、国防、交通、航空航天、机器人、AI、芯片、造船、水务等。按照法案描述,如果这些领域的对外投资,使美国供应链存在于“受关注”国家且不具备可替代性,将受到委员会的关注。
换言之,假设一家美国芯片公司希望在海外投资一家封装工厂,如果这家工厂将设在中国等受到美国政府“关注”的国家,而且工厂一旦建立,在美国的芯片供应链中可能拥有不可替代的地位,那么国家关键能力委员会将会审查。
在该委员会审查后,可以向总统提出建议,实施暂停或禁止投资的法令。
七名议员的联合声明中表示,建立海外投资审查机制是国会努力确保美国重要行业的供应链不被中国等问题国家控制的一项关键措施。
对于上述条款,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美国研究所副研究员龚婷撰文评价,美国府会近年来弥漫着一种基于“假想敌”的“迷之思维”,即美国自身竞争力下降不是怪自己而是怪中国,因此美国“以法制华”,甚至不惜损害国内诸多群体的利益。
倘若这些条款得以通过,美国企业在华投资也将面临来自美国行政部门更为强硬的监管态势。而美国兰德公司报告强调,许多美国企业高管仍将中国市场视为机遇。中国美国商会5月报告也显示,中国仍然是美国企业的首选市场。可见,这些条款与美国工商界的诉求也是背道而驰。
不过,上述联合声明中称,他们在过去两个月中与利益相关方进行了建设性讨论,听取了业界的意见,完善后的提案得到了两党、两院的支持,在适用范围等方面回应了业界的关切,同时与盟国的海外投资政策相吻合。
何为两党创新法案?
《两党创新法案》是由参议院和众议院两个版本的法案融合而来。
参议院的版本名为《美国创新与竞争法》(American Innovation and Competitiveness Act),在2021年6月8日,以68票赞成、32票反对的投票结果通过。该法案编列2500亿美元预算,希望在未来五年内扩大美国在高科技行业的投资,支持者称该计划是美国历史上最大的工业法案之一。这项法案内容强调增强美国在科技方面的投资,以赢得与中国的竞争或制裁中国相关人员组织在美国的“不当行为”,引发北京强烈抨击。
众议院的版本名为《2022年美国竞争法案》(America COMPETES Act of 2022),今年2月在众议院通过,授权政府拨款近3000亿美元用于半导体、汽车关键部件等行业的研发和补贴,以及解决日渐严重的供应链问题,以此提高对中国的竞争力。美国媒体评论,如果该法案得以实施,将是美国政府迄今为止为应对中国而进行的最大规模的行动。但美国长期以来批评中国通过补贴获得不公平的竞争优势,有观点认为,美国此举双重标准,日后和中国重启贸易谈判时会减损筹码。
至此,众议院和参议院都通过了各自的法案,双方需要协商一个新版本,分别通过并交由拜登总统签字后,方能生效。
“两党创新法案”就是参众两院通过协商得出的版本,目前已经进入酝酿的最后阶段。
对于这一立法过程,龚婷表示,大概没有一项涉华立法能引起如此多的关注——从2021年6月美国参议院通过《2021年美国创新与竞争法案》,到2022年2月众议院通过《2022年美国竞争法案》,再到几个月来两党在众院围绕协调两个版本的讨价还价,这两项法案更像是集合美国国内各类对华“竞争对抗”调门的“大杂烩”,其“竞争”指向之明确,涉及领域之广,计划拨款之多,可谓近年来各类涉华法案之首。
“虽然拜登政府和部分国会议员合并两项法案心切,大有把对华‘战略竞争’进一步框架化和制度化之势,然而这两项法案从思路内容到立法过程都不能解决美国对华政策上的两大困境。”龚婷表示,一是,两党“对华竞争”往往夹带私货,把党派利益包装为国家政策;二是,美国的“对华竞争”本质是“内病外治”,治不了本还会伤及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