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广州地铁3号线车厢内,一女子遭陌生男子偷拍。6月17日,遭偷拍女子李女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当时发现有男乘客用手机偷拍自己后,她上前呵斥并要求该乘客删除照片,却被另一名男乘客回怼:“人家拍你是看得起你,觉得你漂亮,怪不得你这样的女人被打!” 下车后,李女士到派出所报警,民警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确有接到此警,已处理。

另据央视新闻,法律专家表示,在公共场合对陌生人进行拍摄,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只要未经过对方同意,都是违法行为。未经对方同意拍摄属违法行为即使没有发布网络,也已经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隐私权。公共场合发现自己被偷拍怎么办?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立即拨打110或向他人求助。具备取证条件的,应及时保留现场的视听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