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令人心寒了!河南周口,一名60多岁的老大娘在卖桃。突然,桃摊被人掀翻,桃子洒落一地。万万没想到,围观的人不是上前帮忙,反而哄抢,把捡起来的桃子放到自己的袋子里。不一会儿功夫,桃子就被抢完了。只留老人在风中凌乱!
老人太不容易了!太无助了!看到这样的视频,网友们纷纷愤慨不已。一方面谴责谁砸了老人的摊子?是因为买桃发生纠纷?还是恶意竞争抢地盘?另一方面谴责这些哄抢的群众。
有网友表示“人心坏了,天不佑之”,有网友表示“抢了吃了也不怕卡着”“吃着有味道吗?”“吃完心都黑了吧!”
那么,这个事件该如何评价呢?
首先,是打翻老人桃摊的行为。无论是和老人有买卖纠纷,还是因为其他纠纷,故意将老人的桃摊打翻,显然是违法的。
根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任意毁损公私财物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具体到本案,打翻老人桃摊的人,有明显毁坏老人财物的行为,应当予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其次,周边的群众不仅冷漠、而且自私,哄抢打翻在地的桃子,也是违法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哄抢公私财物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但是,根据该法第19条,情节特别轻微的,可减轻处罚或不予行政处罚。
具体到本案,众人哄抢打翻在地的桃子,桃子价值相对较低。希望抢到桃子的人,能够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将桃子归还,已经吃了的,折价补偿给老人家。警方一般也就是批评教育,不会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
公众愤慨的是,欺负老人等弱势群体的行为,以及乘人之危占便宜的行为。因为这是人心之恶,是没有底线的行为,是有违公序良俗的行为,为人所不齿,也应到受到法律的惩戒。
扶危济困是我们的传统美德。遇到他人有困难,帮上一把,助人者人助之。相反,乘人之危还踩上一脚,我只想说一句话,总有被“回报”的时候。
生而为人,应当善良。这是每一个人最起码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