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河南宣布了核酸检测常态化方案后,四川阆中也出台了“常态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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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两套方案相差很大。河南的是48小时一检,相当于每人每两天检测一次,费用“由各级政府承担”。而阆中的方案是七天检一次,并且强调了“自觉自费”。

也许是因为出现了“自费”的字眼,让阆中的“常态化”看上去更扎眼了。

“自觉自费”的前提条件必须是自愿

阆中常态化方案要求居民“自觉自费”,确实有国家规定的依据,但必须是居民自愿参加检测为前提。

早在2020年《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就提出,“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

那么,国务院文件的规定是合理的。既然是政府强制检测,当然应该由政府承担费用,否则就成了强制居民消费。反之,政府仅仅是为居民企业提供组织检测的服务便利,费用当然由自愿检测的居民企业承担。两种情况,安排得明明白白、合情合理。

那么,阆中的“自觉自费”就应该属于“愿检尽检”,不仅居民缴费应该以自愿为前提,连参加不参加选择,也应该由居民自行选择。

但是,阆中此次公告中,表达得很模糊。



▲阆中市关于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的公告(图/网络)

公告原文称“由乡镇(街道)按工作方案有序组织辖区居民到指定核酸采样点自觉自费检测(3.50元/人次)”。

这不免令人担心,会不会搞成变相强制。比如,在出入各种场所必须的各种“码”上搞差异对待。防疫期间,滥用各种“码”的事件层出不穷,所以有此担心。

在阆中此次的公告中,也提到了“码”的问题: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要带头遵守公共场所健康码、场所码、行程卡、报备二维码“四码联查”要求。

三码也好,四码也罢,都不应该成为强制居民参加常态化检测的手段。

如果阆中居民不自愿检测、不愿“自觉自费”,当地政府就“码”出了特别标志妨碍出行,那就是变相强制了。这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而且,根据国务院文件对自费检测的规定,如果企业承担检测费用,同样属于“愿检应检”的范围,也应该是以自愿为前提。而阆中此次公告中并没有明确这一点,而是专门提了“行业主管部门要协助乡镇(街道)督促所监管服务企业、市场主体的全体员工参加此次核酸检测”。这又不免让人担心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助”是提供变相强制的手段。

总之,既然是“自愿自费”有规定可循,那就要严格合规地充分体现自愿,而不是为变相强制留下打擦边球的模糊空间。

这些年,高层反复强调“依法治国”、“讲规矩”。核酸检测常态化的费用庞大。阆中的常态化方案意味着,81.7万人,每人每天检测费0.5元,全年就是1.49亿元之巨,“讲规矩”是马虎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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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此事在引起舆论关注后,5月29日阆中发布了补充公告:将“5月30日—5月31日48小时内完成全市28个乡镇(街道)第一轮常态化全员核酸采样工作”调整为“按照愿检尽检原则自愿检测”。将“2022年5月31日以后,请广大市民进行每周一次的常态化核酸检测”调整为“倡议广大市民结合自身实际与疫情防控形势需要,自愿就近前往便民核酸采样点采样检测”。

至此,阆中是调整了相关措施。但是,会不会有其他地方继续采取变相的强制自费措施,或者明面上说是“自愿”,实际上又是搞“强制”?

核酸检测常态化和地方经济承受力的矛盾如何解决?

正因为检测费用如此庞大,阆中常态化方案一开始以“自觉自费”方式解决费用问题,多半是出于财政承受能力的角度考虑。

2021年阆中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5.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7.2亿元。如果财政承担常态化产生的核酸检测费用,就要占用十分之一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负担确实有点重。

阆中七天一次的常态化检测周期,也有财政因素的考虑。如果阆中和河南一样隔天测一次,那么常态化检测费用是5.17亿元。再加上检测人员的人力支出等等,差不多一年的税收收入都用于做核酸了。

一个县级市一年的税收都用在做核酸上,着实有点荒唐,显然也不可行。甚至四川其他财政更困难的县级财政,恐怕全年税收都不够常态化的检测费用。这并不是危言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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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省统计局数据显示,阆中市的财政收入在四川183县市中位列43名,属于中上水平。比阆中财政能力弱的县,有不少。这些地方搞“常态化”,多半也要居民“自觉自费”吧。

政府财政弱的地方,通常情况下居民收入也不高。所以常态化检测周期的标准不能过高,收钱太频繁就很难执行。阆中是七天一次,别的地方说不定是十天一次也未可知。

这就产生了一个疑问,各地不同、相差甚远的“常态化检测周期”,到底能不能达到清零的效果呢?七天一次能不能实现清零呢?

如果七天一次就能实现清零,那么河南的两天一次是不是过度检测了?反之,如果河南的两天一次才是清零的最低要求,那么阆中七天一次的标准岂不是胡来?

全国防疫一盘棋,合理的检测周期到底该怎么设定,需要拿出个统一的标准来。否则算对怎么花钱,算不对怎么收钱,也是枉然。这就需要专家出场了。

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讲过一个 “排毒周期”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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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感染新冠病毒后,经过1-2天的病毒复制后出现排毒(即核酸检测阳性),并持续排毒约7-12天。 如果在这期间病毒不能传播给其他人,病毒就会被消灭。

那么常态化检测周期的因地制宜,也要请吴专家把“排毒周期”理论转化为实际可操作的科研成果。

吴专家一定要意识到问题的紧迫性——今年不能指望财政转移支付的“外财”抹平地区经济差异的鸿沟。

因为财税上缴的绝对主力、“天下财税八成”的东南地区,在本轮防疫出现了财税收入断崖式下降。不要说封了两个月才开始逐步解封的上海,连新科防疫模范生深圳的财政收入也接近腰斩了。

也许是巧合,率先官宣核酸检测常态化方案的河南、四川两地,正好是接收财政转移支付最多的两大省份。

但是,不管账是怎么算的,钱都是老百姓花的。常态化是财政出钱也好,居民“自觉自费”也罢,本质上都是老百姓出钱检测。也就是说,核酸检测常态化,意味着征收了一笔广义上的“核酸检测税”。再怎么腾挪,广义税负的性质都不会变。无非是方式不同。

公共服务从不免费,只不过用“税”的方式收钱,看上去“免费”了而已。

无论如何,检测常态化,意味人人缴纳“核酸检测税”,谁也逃不过。

常态化的代价,能否换来正常化?

缴了这笔“核酸检测税”,实现了检测常态化,并不等于社会生活正常化、经济运行正常化。是不是能达到清零目标,还取决于检测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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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接二连三出现假阳假阴事件,那么实现清零目标会很困难。前段时间有不少地方出现了“一阳封城”,检测常态化也不能改变什么。既然测,总是有阳的。因为有阳,就得继续测。有阳就是要封的,封了就不会正常的。

而且,不解决好核酸检测常态化的经费问题,核酸检测常态化本身就会很不正常。有的地方是“自觉自费”,有的地方是“政府承担”;有的地方是七天一次,有的地方是两天一次。这种各地各自为政的防疫,不符合“全国一盘棋”。检测周期和橡皮筋一样忽长忽短,也不利于清零。

核酸检测常态化是不是“以最小的经济代价”实现清零或可商榷,常态化的“核酸检测税”本身就是沉重的经济代价,对此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