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温哥华房价涨得厉害,不少人都只能望而却步。小编有个朋友整天嚷嚷着干脆买块地自己建房子算了,能省下不少钱。然而,自建房就不会踩雷了吗?近日,温哥华的一对华人夫妇就被自家的建商狠狠坑了一回。

这事儿还得从2010年说起了,Shen女士和Guo先生计划在温哥华自建一套住房。最开始,他们聘请了一家名为West Continent的公司为自己建造房屋。2010年,Shen女士在银行开设了一个支票账户,并给West Cotinent的所有人Sun先生签署了一份委托书,允许他代表自己向其他供应商公款。



(图片来源:BC省最高法院)

没想到,这竟是Shen女士一家噩梦的开端。后来双方在价格和设计上出现分歧,关系恶化,2011年4月,Shen女士委托律师致信给建商,要求Sun先生终止合作,禁止他进入该物业。随后,Shen女士又聘请另一家承包商对接后续工作。

哪里想得到,Sun先生丢了这一单客户后,竟釜底抽薪,直接从Shen女士的支票账户里挪用了将近15万加元的资金。此外,他上诉要求Shen女士赔偿11.56万加元的工程欠款,保留了建筑商对该套物业的留置权。简单点说,Sun先生的意思就是,不还所谓的工程款,我就卖掉你的地。

这下别说动工了,连地都快不是自己的了。面对这些无赖行径,Shen女士将Sun先生及其妻子Song女士告上了法庭,称其违背了信托义务,欺诈。然而在法庭上,Sun先生不仅一概不认,还传唤了与本案多名毫不相干的证人,将原本15天的庭审时间硬生生拖到了41天。光是庭审的费用就超过了75,000加元。

这官司一打就是7年,直到2019年7月4日,法院认定Sun先生违反了与原告的合同与信托义务,判其赔偿原告夫妇16.32万加元的赔偿,并驳回了Sun先生的反诉请求。

本来这件事儿到此就应该结束了。然而,此后,双方又因为后续索赔、留置权等执行问题反反复复打官司打了十年之久。被这件事搞得焦头烂额的受害者还有Sun先生的前妻Song女士。这十年里,Song女士都和Sun先生离婚了,却还要因为Sun先生的案子一起出席法庭。

据Song女士供词,她并没有参与建筑工程的任何一个过程。然而,原告夫妇依旧把她也告上了法庭,还要求她赔钱。在漫长的诉讼过程中,她耗尽心力,承受着经济与精神上的双重打击,甚至还因为准备诉讼失去了收入。

这场风波一直持续到今年年初才算完。Sun先生的错自然不必说,Shen女士夫妇对Song女士的索赔也是建立在猜测的基础上,这种略显武断的猜测也给无辜者带来了一定伤害。因此法官在今年的判决中,不光判处Sun先生及West Continent要承担原告的诉讼费用,原告也要对Song女士进行补偿。

只能说一着不慎,识人不清,十年来Shen女士白白浪费了巨大的精力与金钱。有和Shen女士一样有建房计划的朋友,不妨在选建商的过程中擦亮眼睛,多做一些准备工作。否则,到时候花钱不说,更是给自己找罪受,那可就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