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在网上发文的徐女士告诉海报新闻记者,自己今年31岁,是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心外科ICU的护士。3月3日2时许,ICU内一位64岁的男性患者涂某在喝完水、上完小便后,突然说“我不治了,我要自杀”,并拔掉了手上的针头。
事发现场
虽然涂某并不归徐女士负责照顾,但担心患者受伤的她仍和其他医护一起上前阻止。
徐女士回忆,在过程中,涂某打伤了多位医护,并一脚踢碎了徐女士的眼镜,导致她脸部被破碎的镜片划伤。流血不止的她来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缝针治疗,此后一直居家休养。
协和医院出具的病历
3月8日,她针对此事向医院所属的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分局新华街派出所报警。“派出所的人让我放心,他们说在调查结束前不会让病人出院、离开武汉。”徐女士说。
徐女士报警后收到的回执
当日,徐女士在武汉市福田爱民司法鉴定中心做了伤情鉴定。鉴定书中记录,徐女士右眼睑青紫肿胀,共有5条疤痕,累计长度5.5厘米。鉴定结果为右眼上、下睑皮肤裂伤,面部软组织挫伤,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徐女士伤情鉴定结果
事发后,徐女士所属科室、医院人力资源部门告知将为徐女士办理工伤报销,也承诺她居家修养期间工资照常发放。然而,让徐女士无法接受的是患者及其家属态度的转变。
3月8日,徐女士在医院的联系下与涂某的儿子见面沟通,他表示会赔偿徐女士,双方也加上了微信。
3月12日,徐女士意外得知涂某已经出院。她马上联系新华街派出所,派出所回复:患者踢伤徐女士时意识不清,不属于刑事案件。徐女士如需追责,可以自己对他们发起民事诉讼。
徐女士表示,自己又联系了涂某儿子,没想到对方称ICU没有监控,不承认徐女士是被其父踢伤的。
“我希望他们能够当面赔礼道歉,现在他们不承认错误,也不给任何赔偿,甚至连我被踢碎的眼镜都不肯赔。”徐女士说。
3月25日,海报新闻记者通过微信联系上涂某家属,但其未对该事件做出回应。
记者针对该事件致电新华街派出所,派出所告知记者处理结果不便透露。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宣传科工作人员则表示领导不在,稍后会回电。截至发稿,记者仍未收到医院方面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