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留下母子离开中国,去了新西兰后,就一直非法滞留。

他长大后也跟随父亲的脚步,18岁离开中国,然后非法滞留新西兰15年……

好不容易找到老婆,身份“初步洗白”,更进一步申请居民签,结果被拒了。



这是35岁中国男子LM的故事。

或许,这一家人早已有“深谋远虑的移民计划”。

但颠沛流离,付出了几十年,结果却不如人意。



新西兰移民和保护法庭,前不久公开了这次移民案件上诉审理的结果。

父子两人前后脚登陆

选择“黑”在了新西兰


1998年中旬,LM的父亲以游客身份来到新西兰。

父亲随后提出了难民申请,在他的申请中,还包括了全部家人。

当时,LM只有12岁,他和妈妈、兄弟一起留在了中国等待父亲的消息。

结果难民申请被拒,父亲从2003年1月起,就开始在新西兰非法居留。



家里人也没有放弃移民计划。

2004年2月,18岁的LM以学生身份抵达新西兰。

从那时候起,他的申请就可能提供了虚假或伪造信息,因为他的户口信息中提到父亲在中国。

他最后一次有效学生签证于2005年5月到期,从那之后,他也非法滞留在了新西兰。

而LM的母亲和兄弟都居住在中国,也从没有到过新西兰。

2004年6月,LM的母亲申请访问签证被拒绝,因为新西兰移民局认定其母提供了虚假信息,这包括与LM和父亲在早前的签证中信息矛盾。

这父子二人在新西兰一待,就是小半生,快接近20年。

直到2019年5月29日,父亲被移民局调查后驱逐出境,遣返回了中国。

LM这次没有步父亲的后尘,他靠着配偶,成功留下了。

认识了现在的妻子

身份从“黑”变“白”

LM和妻子来自中国的同一个城市,今年同样35岁。

他们大约在2004年后就已经认识了,彼此的父母也是朋友。

不过,妻子也并非原配。

2003年,她以学生身份来到新西兰,并在2008年根据配偶关系类别获得居留权。

她与前夫一共生了3个女儿,年龄分别为15岁、13岁和12岁,孩子们都是新西兰公民身份。

离婚后,3个女儿也由她照料。

LM和妻子确认恋爱关系是在2018年初,通过一个共同的朋友介绍。

妻子和她的家人都知道LM的非法身份,但他们还是在2019年5月13日结婚。



婚后,LM与妻子及妻子的父母、3个女儿所共同居住的家中一起生活。

2020年1月,属于这对夫妇的女儿出生了。

这时候,身份初步变“白”也迎来了转机。

2020年4月,LM根据《2009年移民法案》第61条申请了签证。

2020年7月,他成功获得了基于配偶关系的工作签证,签证有效期至2022年7月8日。

至此,整整15年,他终于不再是非法滞留的状态。

这或许也是LM父亲过去20年来所渴望的,现在这一想法终于被儿子初步实现了。



LM承认过去几十年都在建筑工地打黑工。

这期间他培养了很强的木工技能,成为了一名全职木匠。

他于2015年底在新西兰还注册了一家公司。

有妻子、有孩子、有合法的签证,看起来实现移民新西兰的梦想,就差最后一步了……

基于妻子担保配偶关系

申请新西兰居民签


刚拿到工签的LM,紧锣密鼓地就开始着手准备居民签的申请工作。

就像妻子过去被担保一样,2020年8月14日,LM根据妻子担保的家庭(伴侣)类别提出了居留申请。



但是,在移民局看来证据远远不够。

2020年11月和12月期间,新西兰移民局要求LM提供更多额外的文件证据,并举例说明可能提供的证据类型。

作为回应,新西兰移民局收到了额外的银行对账单和水电费账单的复印件,但是没有租赁合同。

据悉,这对夫妇在2020年12月购买了一套新西兰房产,但他们发现与妻子的父母住在一起更方便,以便共同照顾孩子。

2020年12月8日,新西兰移民局还收到了LM的一封信,他在信中称无法提供所需的文件证据类型。

他表示,因为不久前身份才合法,所以一切都在他妻子的名下,无法提供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其他文件。

他本人也没有收到过任何形式邮寄的地址信件,只有电子邮件;夫妻俩交流的唯一证据是微信;此外这对夫妇没有很多照片,他们都忙于全职工作,疫情也阻止他们与朋友出去聚会……

对此,移民局只能开始更进一步的调查。

移民局面对面交谈后

拒绝了申请

2021年1月27日,新西兰移民局对这对夫妻分别进行了面谈。

LM在一名翻译的协助下接受的面谈,新西兰移民局提出了诸多关切问题。



包括他们夫妻关系的真实可信度、夫妻彼此关系的发展历史等、LM对家庭财务的了解和参与程度等,他们作出了不一致的解释。

对于LM为什么长期非法留在新西兰,他也无法给出令移民官满意的解释。

新西兰移民局表示,这对夫妻结婚后并没有住在一起。

LM提出居留权申请前,他们也没有满足居住在一起至少12个月的硬性要求。

在移民局的分别调查中,LM甚至无法给出家庭居住的确切地址。

移民局让这对夫妇分别对住房的布局画一个简单的结构草图,结果也是差别很大。

当然,令新西兰移民局最担心的是,LM通过和妻子的关系提出申请并不是真正的原因,而是他留在新西兰的一种手段。



LM以语言障碍、压力和紧张导致回答偏差,夫妻关系差异为由的反馈,并没有减轻移民局的担忧。

移民局既不相信这对夫妻的关系是真实的,也不相信可信度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此外这对夫妇也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他们在申请时已经共同生活了12个月。

最终,2021年6月29日,新西兰移民局拒绝了他的居留申请。

法庭也关注儿童利益

认可移民局拒签决定


LM没有放弃,被拒签后,他提出了上诉。

新西兰移民和保护法庭主要关切的问题是,移民局在认定这对夫妻关系不符合居留指示的要求时,是否公正地评估了证据。

法庭认为,这对夫妻在面试时的回答,不足以证明他们的关系是真实可信的。

法庭还特别强调了在在涉及儿童的诉讼中,应首先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



妻子和前夫所生的3个女儿,主要由母亲照顾。法庭认为,目前,女儿们似乎与她们的父亲也缺乏联系,现在的状态并不会改变他们的最佳利益。

而LM和妻子所生的女儿现在快2岁了。

迄今为止,她一直在一个由父母、年长的同父异母兄弟姐妹和外公外婆组成的家庭中长大。法庭认为,除了晚上为其清洗和加热奶瓶之外,没有证据显示LM对女儿日常照顾的参与程度。

法庭承认这对夫妇很可能因生活在同一家庭,而形成了一种联系。但目前,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拒签后,会对妻子的利益受到损害。

法庭最终判定,新西兰移民局拒绝申请的决定是正确的。

此外,法庭也不认为LM有特殊情况需要移民部长根据法案作出例外的判定。

漫漫人生路

终究是要为自己的选择

付出代价的

至于是否值得

只有当事人心里最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