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APPSO(ID:appsolution),作者:陆新宇,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为什么我在购物平台买了一支口红,第二天首页、推送全是口红?为什么我在新闻 app 搜了一款手机,首页就都是评测?为什么同一时间打开同一款 app,每个人的热门内容有所不同?
这并不是什么秘密,大家对算法掌控推荐内容这件事,早已见怪不怪了。
好在这些让我们有些无奈的算法问题,正在逐渐解决。
一、在《规定》中搜索“利用算法”,我发现了 7 个要点
2022 年 1 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了去年审议通过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 2022 年 3 月起施行(现在已经施行了)。
《规定》全文将近 4000 字,对算法进行了定义,并对服务提供商利用算法传播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要求。而对我们消费者来说,只需在全文搜索“利用算法”四个字,就可以找到文章一开始提到的那些算法问题。
简单来说,上面这些情况,在未来可能都不会存在了:
1. 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利益,扰乱经济和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 不得利用算法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
3. 不得利用算法注册虚假账号、非法交易、操作账号点赞、评论、转发;
4. 不得利用算法屏蔽、过度推荐、操纵榜单,或对结果排序、控制热搜、干预精选;
5. 不得利用算法限制其他服务提供者、实施不正当竞争;
6. 不得利用算法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7. 不得根据消费者偏好、习惯在价格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对待。
上面提到的这七点,一方面限制了平台(比如电商、外卖、新闻平台)利用算法控制推荐内容(屏蔽、过度推荐、排序等),以及不正当竞争(限制友商);另一方面保障了我们(也就是服务使用者)不会因为算法沉迷网络、只看到平台想让我们看到的内容,或者因为日常消费高而被大数据杀熟。
政策落实到位后,我们就不用在打车时,担心 iPhone 比 Android 手机更贵;不用在微博上,用“公粽号”、“公主号”来避免提到微信公众号而被限流;也不会在一些账号下方,看到句式雷同、内容毫无营养的评论。
另外,《规定》还要求服务提供商必须增加“推荐服务不针对个人特征”的选项,如果用户选择关闭算法推荐服务,应立即停止算法推荐。
除了这个与软件算法相关的《规定》,网信办还在 3 月 2 日开始了《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其中对恶意炒作娱乐八卦、恶意翻炒旧闻、不同用户推送频次不同、诱导点击等软件弹窗的问题提出了要求,预计会在年内施行。
从去年工信部关注 app 开屏广告,到今年网信部对算法、弹窗等内容进行整改,互联网多年野蛮生长暴露出来的问题,正在逐渐变得规范有序。
二、用算法塑造 App 的我们,正在被 App 塑造
推荐算法总能让我看到我喜欢的东西,也没什么不好。
你确定算法推荐给你推送的,真的是你喜欢的内容么?
算法很单纯,你喜欢看什么,就给你多推送什么,还会猜测你可能喜欢的内容,一并推送给你;算法又很邪恶,它会偶尔推送几个你可能从未接触过的、但同年龄段或同地区的其他大多数人喜欢的内容,帮你打开新世界的大门——如果你感兴趣了,它就拓展了你的爱好,或者说改变了你喜欢的内容。
既然算法是根据你的个人使用习惯来推荐内容,那如果没有使用习惯,app 会推荐什么呢?
我们用三台来自不同品牌、不同网络环境的手机,下载抖音,在未登录账号的前提下各刷新 20 条短视频,类型汇总如下:
可以看到,60 个视频中,以美女跳舞、照片剪辑、生活日常为主题的视频接近 1/3,新闻和美食美景占了另外的 1/3。这些短视频,基本上就是抖音算法认为大多数人喜欢的、好看的内容了。
我喜欢么?不好说。
就像路遇美女会多看两眼,下班路上闻见香味会转头瞧瞧是什么美食一样。主动搜索内容时,我并不会追求这些,但因为我多看的那两眼,app 就认为我对相关内容感兴趣了,接下来就会推荐更多相关内容。
给你喜欢看的,给你(它认为)好看的。算法到底是推荐给我们真正喜欢的内容,还是推荐它认为我们喜欢的内容呢?
除了内容获取者,算法也改变了内容提供者。
每个创作者都希望自己的视频个个百万播放量,文章篇篇十万加,点赞与投币齐飞。想要达成这一成就,就不可避免地流量至上,那如何流量至上呢?你需要的就是流量密码。
在 B 站上搜索关键词后,一眼就可以看到 B 站视频封面的流量密码:图片配合大字标题。
在微信搜索关键词后,你也能总结出微信公众号文章标题的流量密码:用模糊的说法吸引读者点击查看。
只要一个类型的内容火了,你就会在短时间内看到一大批类似的内容,以数码圈的视频为例,前段时间“MIUI 12.5 的 BUG”就成为了不少创作者的流量密码。
像“震惊”、“必读”、“转发”等关键词,已经成为了大家对一些离谱新闻的调侃,而它们也曾经是一些平台的流量密码。
平台的头部创作者可能不会对标题、封面产生焦虑(甚至这些密码就是他们带动的),但对数量庞大、每日涌入平台的新兴创作者,想要快速涨粉变现,那遵循平台的流量密码、服从平台的推荐机制、思考系统的用户权重,才是最正确的做法。
都说技术无罪,但在技术出现时,它可能会导致的隐私、竞争、政策等问题都是难以预测的。我们体验了共享单车的便利之后,才看到恶性竞争带来的崩溃;在经历了社区买菜的无序扩张后,才有了社区团购“九不得”新规的推出。
通常在享受到技术带来的便捷后,才会发现它存在的问题,算法也是如此。我们利用算法推荐喜欢的内容,又因为算法改变了自己的喜好;我们因为算法搜索到了适合自己的当地美食,又因为算法只能看到高价位的推荐。
我们在塑造 app,app 也在塑造我们。
三、请给我们点头和摇头的权利
多年前的小学课本上,描述了一个被网络连接起来的信息高速公路:“在互联网里,可以查阅信息,便捷地了解周围的世界。”
但如今,这个原本应该让我们连接更大世界的互联网,却造成了一间间独立的信息茧房。
作为一个每天都会看 B 站的 6 级大会员,我的首页推荐是这样的。
数码评测、app 推荐、游戏视频、动漫讲解,以及让我穿上小裙子跳舞的推荐。点击舞蹈视频,评论区第一条就是那个熟悉的“哥几个又来学穿搭呀”的调侃。大家都喜欢青春洋溢的少女舞蹈,但我们想用推荐算法得到的肯定不止是穿搭技巧。
那推荐算法就一无是处吗?当然也不是。在这个信息爆炸的网络环境里,你不可能接触到所有的商品信息、新闻热点。
搜索美食时,“肉夹馍”和“螺蛳粉”谁应该排在第一位?查找路线时,应该优先地铁还是驾车?打开新闻 app 时,应该推荐时政还是娱乐?“投你所好”的算法,确实可以提高效率。
但在好用和滥用的边缘,我们也需要强硬的政策,让无罪的技术做它该做的事。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的施行是一个好的开始,但就像工信部开始整治 app 的开屏广告后,摇一摇开启广告的新“玩法”又魔高一丈。《规定》可以达到什么样的实际效果,还要看各个厂商对《规定》内容的理解和实际操作。
只希望在“服装穿搭”和“更大的世界”之间,我们可以有点头和摇头的权利。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APPSO(ID:appsolution),作者:陆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