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财经五月花(ID:Caijing-MayFlower),作者:张颖馨,编辑:袁满,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个人征信牌照的价值从未像当下这般如此重要,对于部分平台机构来说,可谓影响命运的行业“金牌”。在监管机构审慎态度把控下的波澜不惊背后,是行业竞夺的暗潮涌动。


“目前获批机构数量少,叠加此前‘断直连’要求,个人征信牌照的‘含金量’并非其他金融牌照可比。”不久前,南方某金融科技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杨雨向《财经》记者如是表示。其所在公司主要是开展助贷业务。


为此,自2021年下半年起,杨雨四处奔走,积极筹谋申请个人征信牌照。她的考量是,如果能拿到这块牌照,不仅能够帮助这家背后有国资身影的金融科技平台拓展业务版图,而且牌照带来的投资价值更是不可估量。


近年来,在获批机构较少、监管政策收紧等多重因素影响下,个人征信牌照价值进一步突显,甚至有行业人士称其为未来最具含金量的牌照之一。但也正因如此,监管在此事态度上慎之又慎,机构亦讳莫如深。


市场看似一片静寂,但背后暗流涌动。尤其对于发展势头渐弱的金融科技公司来说,若能拿到个人征信牌照,就可在不确定的市场环境中,抓到“救命稻草”。为此,他们四处奔走,费力筹谋。


但近期,当再提及牌照申请进展,杨雨的态度发生了不小转变。


“我已经躺平,等着个人征信公司提供明确的‘断直连’方案后,再推进接入工作。”杨雨坦言,“还是低估了拿牌的难度”。


杨雨态度的转变,折射出市场机构在争夺个人征信牌照过程中面临的窘境:“组局”难、多方博弈、政策存不确定性……


与此同时,被市场人士认为即将落地的第三家个人征信机构——钱塘征信,是否获批情况未明。截至发稿前,央行官网未披露钱塘征信获批相关信息。


而距中国人民银行受理钱塘征信有限公司(筹,下称“钱塘征信”)的个人征信业务申请时间(2021年11月26日),已三月有余,超过《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下称《审批指南》)审批办结时限。


对此,《财经》记者向央行、蚂蚁集团等了解具体情况,截至发稿前,均未进行回应。


重重疑惑萦绕在从业者心头:个人征信牌照是否将迎来审批窗口期?市场究竟能容纳多少家个人征信机构?


一、高“含金量”背后,机构跃跃欲试


个人征信牌照的价值毋庸置疑。若以央行要求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等八家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为界,个人征信市场化大幕开启可追溯到2015年。


在此后6年的时间里,仅有百行征信有限公司(下称“百行征信”)、朴道征信有限公司(下称“朴道征信”)两家公司获得个人征信牌照。


2018年2月,百行征信个人征信业务申请获央行许可,首张个人征信牌照落地;此后两年多的时间中,再无机构获批个人征信牌照。


直到高层释放出积极信号。2020年11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个人征信机构准入,加大征信业开放力度。


一个月后(2020年12月25日),朴道征信获批个人征信业务许可。与百行征信形成一南一北两大个人征信公司格局。


基于上述背景,杨雨所在机构认为,申请个人征信牌照已不像此前那般遥不可及。与此同时,部分金融科技公司也跃跃欲试,针对牌照申请展开前期筹备工作。


而真正让机构进一步发力,认为必须拿下个人征信牌照的动因,则是2021年7月央行征信管理局向部分网络平台下发的一则个人信息全面“断直连”的通知。


上述通知明确指出,按照个人征信业务整改工作要求,平台机构在与金融机构开展引流、助贷、联合贷等业务合作中,不得将个人主动提交的信息、平台内产生的信息等直接向金融机构提供,须实现个人信息与金融机构的全面“断直连”。


按照最新要求,未来网络平台若想开展引流、助贷、联合贷等业务,必须通过个人征信公司。也就是说,需要实现“平台-征信机构-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流程。


“这不是一块普通的金融牌照,目前获批机构数量少,叠加‘断直连’要求,‘含金量’非常高。即便我们不做助贷相关业务,从长远看,这块牌照也有不小的投资价值。”彼时,杨雨认为,由于网络平台个人征信业务整改须在2022年底前完成,那 2022年或将是个人征信牌照的审批窗口期。


对于个人征信牌照的申请条件,央行在2020年6月下发的《审批指南》中明确指出,设立个人征信机构的,须具备或符合如下条件:


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5%以上或者持股占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主要股东)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完善的业务操作、信息安全管理、合规性管理等内控制度;


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符合国家信息安全保护等级二级或二级以上标准;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应的任职条件;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与此同时,根据《审批指南》,对于申请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其申请受理机构、审核机构为央行征信管理局,决定机构为央行。


“相比其他金融牌照,虽然这些申请门槛看起来并不高,但从实际获批的机构股东构成情况看,其中有不少隐性门槛。百行征信股东背景构成多元且有历史原因,相较而言,朴道征信更具参考意义。”杨雨告诉《财经》记者,虽然知道牌照申请难度不小,但结合自己所在平台背后的实力、背景等,还是想“搏一搏”。


公开资料显示,朴道征信作为国内第二家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在北京注册成立,公司由地方国资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京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小米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旷视科技有限公司等参股。


有业内人士指出,朴道征信牌照获批,意味着地方国有资本与具有数据、产业优势的市场主体“组局”成为探索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的一条新思路。


二、多地竞逐,博弈持续


按照“地方国资+互联网公司+科技公司”的组局思路,2021年下半年,杨雨连续奔波于多个省市,试图了解哪些地方有意向申请个人征信牌照。


经过与多方初步沟通,杨雨认为,湖北、海南、贵州、浙江、重庆、上海等省市有意且有实力角逐个人征信牌照。


彼时,市场普遍认为,浙江的个人征信牌照背后会有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蚂蚁集团”)。这个观点背后的考量是此前的2021年4月,央行副行长潘功胜曾指出,蚂蚁集团整改内容之一是打破信息垄断,严格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要求,依法持牌经营个人征信业务。


2021年11月26日,根据央行官网,其受理了钱塘征信有限公司(筹)的个人征信业务申请。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方面,蚂蚁集团持股35%,与浙江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并列第一大股东。



对于其他省市情况,杨雨向《财经》记者分析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湖北将得到一定的政策扶持,且其拥有成熟的征信公司;海南是自由贸易港,政策支持力度同样很大;贵州则是全国首个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具有一定的基础;重庆所涉及的金融平台公司众多,征信业务需求充足;上海金融业发展突出,且有央行征信中心下属上海资信公司20余年的征信业务探索。”


另有接近地方金融监管的知情人士告诉《财经》记者,确实有部分金融科技公司与上述部分省市的监管进行过沟通,并希望在当地找到合适的机构“大哥”牵头组局,共同申请个人征信牌照。


初步确定意向省份后,杨雨制定了一份详细的申请牌照方案,提出了三条“入局”个人征信公司的可能性路径:


  • 第一条是由杨雨所在机构背靠的集团公司作为主发起方,联合其他互联网平台公司、或已有征信业务的公司共同组建;


  • 第二条是收购百行征信股东手中的股权,此前市场上有关于百行征信部分股东将退出的声音;


  • 第三条则是参股有望推进牌照申请,且大概率能够落地的个人征信公司。


由于第二条路径尚未有明确说法,因此第一条和第三条路径,成为包括杨雨公司在内的金融科技公司,谋求个人征信牌照的主要选择。


这个阶段,一些金融科技公司内部将申请牌照视作年度最重要目标。市场风声四起,机构间暗流涌动。有金融科技公司内部人士向《财经》记者坦言,“就像在钢丝绳上走路”。


这样的描述并非空穴来风。有金融科技公司内部人员曾透露有意或正申请个人征信牌照,但随后被市场进一步解读为有望拿到牌照,掀起不小风波。


“正因为大家都知道个人征信牌照的价值,因此监管对此事也非常谨慎,鲜有对外公开发声。”有接近监管的知情人士告诉《财经》记者,相关监管部门在听到市场上关于机构申请牌照的声音后,直接向平台提出质疑,“是谁同意将牌照发给你们?”


于是,整个市场对个人征信牌照相关话题讳莫如深,不约而同地形成默契,闭口不提;另一方面,部分金融科技公司开始退出这场牌照角逐。


杨雨向《财经》记者坦言,“最初考虑还是比较理想化,实际推进起来困难重重。难点主要在于难以成‘局’,比如有意向牵头的金融科技公司,基本很难找到合适的组局对象。一些由国资牵头申请的,则看不上目前很多金融科技公司的实力,不愿意后者‘入局’;而国资希望‘入局’的公司,又无意参与非主营业务,以防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有资格的‘入局’者之间也存在主导权的博弈,而且央地监管态度后续走向也是未知数。显然,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有金融科技公司内部人士告诉《财经》记者,此前已经向地方监管提交过相应申请资料,但之后未有进一步反馈。


与此同时,钱塘征信是否获批情况未明,亦为个人征信牌照申请增添了几分不确定性。


根据《审批指南》,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审批办结时限为:央行自受理个人征信机构设立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决定批准的,依法颁发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决定不予批准的,做出书面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从钱塘征信个人征信业务申请受理时间计算(2021年11月26日),目前已超过六十日。截至2022年3月6日,央行官网未有进一步披露。而对比百行征信、朴道征信,从个人征信业务申请受理到获批时间,均在六十日内。


对此,《财经》记者向央行、蚂蚁集团等了解具体情况,截至发稿前,均未进行回应。


三、悄悄退出,“断直连”方案待明


难“组局”、多方博弈、政策不确定性等因素影响下,部分金融科技公司人士告诉《财经》记者,针对个人征信牌照的申请工作,目前内部基本已按下“暂停键”,进入“躺平”状态。


杨雨直言,目前她所在公司已放弃发起或参股个人征信公司的想法,后续待“断直连”方案确定,直接接入个人征信公司,规范开展业务即可。


有金融科技公司内部人士告诉《财经》记者,百行征信和朴道征信针对个人信息全面“断直连”问题都准备了相应的方案,但这些方案是否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目前尚未有明确反馈。


相较去申请牌照,接入个人征信公司是更现实的选择。我们与百行征信已经签订相关合作协议,但目前对方尚未有明确的方案提供。”某金融科技公司合规人员强调,“断直连”对平台来说不是难题,待个人征信公司的方案确定,直接接入即可。相较此前业务,无非就是增加合规成本。


“‘断直连’方案涉及平台和金融机构如何接入个人征信公司两方面的问题,多方都在摸着石头过河,过程中存在不少博弈和难点,比如平台侧就涉及合规管理、股东方利益诉求不一致等问题。”有与某头部网络平台存在合作的银行人士告诉《财经》记者。


全联并购公会信用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北京信用学会副会长刘新海向《财经》记者表示,“断直连”方案的制定难点主要在于数据合规,同时涉及环节较多,利益方也比较多,商业利益的平衡,还需要多方磨合、博弈。


对此,有被约谈网络平台内部人员告诉《财经》记者,目前内部对于“断直连”等问题主要是观望态度,一方面关注蚂蚁集团如何整改,另一方面则是看京东科技能否与朴道征信探索出相对可行的操作路径,最后直接“抄作业”。


关于蚂蚁集团等14家涉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企业最新整改情况,3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前年以来一直在进行整改,总体进展情况比较顺利。整改过程中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包括企业、管理部门对这些产品的认定或鉴定,比如数据、个人信息、个人隐私保护问题,企业信息、商业秘密保护的问题,涉及很多方面,非常复杂。


“当下,蚂蚁集团自查基本结束,整改还没结束,有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有新情况会及时披露。”郭树清说。


对于“断直连”方案情况,《财经》记者向央行、百行征信、朴道征信方面了解具体情况。截至发稿前,均未进行回应。


四、市场需求上升,审批窗口期已至?


“未来助贷平台的发展短期内会缩水,这些平台可以申请个人征信牌照,但是难度会很大,因为个人征信牌照不能太多,而且目前现有个人征信机构的商业模式还在探索过程中。”刘新海告诉《财经》记者。


接近金融监管的行业人士认为,对于大部分金融科技公司来说,参与持牌确实困难,直接接入个人征信公司,进一步开展相关业务合作,是更现实的选择。


而随着部分机构逐步退出个人征信牌照申请,以及不少机构在合规展业等方面的需求,现有个人征信公司是否能有效满足市场需求,亦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告诉《财经》记者,在个人信息与金融机构的“断直连”要求下,未来个人征信公司将作为连接者,在金融机构与各类信息主体、信息使用者之间发挥更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同时,就数字金融产品(比如互联网贷款)而言,部分银行与外部机构合作的联合贷款、助贷产品将进行流程重构。大量从事“类征信”业务的市场机构由于难以取得征信业务资质,将转型重塑业务模式与合作方式,但与征信机构、金融机构合作的大门并没有关上。


“这就意味着,市场上会有越来越多的机构需要获取个人征信公司提供的服务。而当前,个人征信机构的数量恐难满足市场需求。”董希淼直言,考虑到市场需求和网络平台企业的整改期限(2022年底),今年会是个人征信牌照审批的窗口期,可以考虑加快推进速度。


对于市场究竟需要多少家个人征信机构,有接近金融监管的行业人士认为,总体来看,现有个人征信公司有优势,但也存在一些短板,这就意味着牌照还有外扩的空间。但市场究竟需要多少家个人征信机构,大家也在边走边看。


另据《审批指南》,获批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机构无数量限制。


“个人征信市场不是竞争越激烈越好,应该是一种有限的竞争。关于市场需要多少家个人征信机构,无法做出准确估量。如果一定要说个大概的数据,我认为5家之内会比较合适。”董希淼强调,需要看到一个现实情况,个人征信机构的成立确实不容易,比如想要找到合适的发起、参股股东都很难。


但无论如何,个人征信机构一定要坚持独立性、市场化的发展方向,在此基础上,后续可以拓宽思路,探索更多类型的机构作为股东参与进来。


关于个人征信机构的独立性,央行原副行长吴晓灵2017年就曾撰文指出,中国个人征信的市场化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应该充分借鉴国际上个人征信发展的实践经验成果,在发展之初就强化对个人征信的独立性要求,在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征信业务和风险分析模型四个方面做出必要的限制性要求和监管制度安排。


吴晓灵进一步指出,个人征信机构要实现独立第三方征信,比较有效且具有可持续的途径主要有以下三种:


  • 第一种是依托政府的公信力,通过行政强制力组织安排实现独立第三方征信服务


  • 第二种是将主要的数据提供者/使用者以会员联盟的形式组织在一起,共同选定一家完全独立的第三方征信机构来为其提供信息共享服务;


  • 第三种是由具有完全独立性的机构绝对控股,由主要数据提供方/使用方持有少数股份。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杨雨为化名)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财经五月花(ID:Caijing-MayFlower),作者:张颖馨(作者为《财经》记者;《财经》记者唐郡对此文亦有贡献),编辑:袁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