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悲伤的新闻。

前几天(2月26日),河南安阳发生了一起重大的刑事案件:

30多岁的赵某闹市当街持刀连续行凶,导致2死1伤。



被害者都是孩子,受伤的女孩5岁。

被杀死的一个男孩12岁,一个女孩,只有3岁。

很难让人相信,这是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事情。

而更令人揪心的是,赵某的父亲说,赵某患有精神病。

又是精神病人。



事情是这样的,26号晚上19时44分,赵某走在文峰区兴泰路上,面对汹涌的人潮,突然掏出一把长约20公分的三刃刀。

他先将路边一名12岁的男孩砍伤。



然后迅速逃窜到距离兴泰路100多米的美巢蓝钻小区门口。

在这个小区门口,赵某又开始持刀追捅小孩。

因为发生在晚饭后,大家根本没有防备。

所以最终,赵某又将1名3岁的女孩和1名5岁女孩砍伤。



据目击者说,当时那名3岁的小女孩正在小区里玩耍,突然浑身是血手持尖刀的赵某向她冲了过去。

连续捅了20多刀后,赵某还是没有停手的意思,又冲向不远处一个5岁的小女孩。



目击者还说,赵某砍杀人后,情绪非常激动,不停地挥舞着手上的大刀。

警方赶到后,曾喊话让他放下武器。

结果赵某突然拿刀刺伤了自己的脖子。

“好像是要自杀,然后有几名勇敢的警察上去把刀夺了下来。”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在医院抢救。

但他砍杀的几个孩子里,11岁的男孩和3岁的女孩因伤势过重不幸身亡。

那名5岁的女孩还正在抢救中。



而后续调查显示,凶手赵某是本地人,曾在河北武警支队服役。

2011年3月从河北武警支队退伍后,就一直处于无业状态,整天待在家。



至于为什么要杀人。

嫌疑人赵某的父亲说:

自己的儿子是患有精神病才做出了这种事,2021年还专门到新乡看过病。



对于这个说法,大家并不接受。

有人说,凶手专挑未成年人下手,还能分清大人和孩子,说明他很清醒,就是要蓄意报复社会。

而且一般精神病人是不会杀人后又自杀的。



也有人说,赵某是武警战士,心理素质应该极其过硬,怎么会莫名其妙患上精神病,还拿的是一般人拿不到的三刃刀,有点像故意准备的。

还有人说,他这是怕死不敢承担责任,于是以精神病为由为自己开脱。早就已经想好了免死逃脱惩罚的理由,可恶至极。



确实,不知从何时开始,每当有恶性事件发生,行凶者都会有一个相似的理由:

凶手是一个精神病。

也不知从何时开始,即使没有精神病,家属也要硬造出一个“精神病”病史出来。

比如之前河南永城那个23岁开玛莎拉蒂的醉酒女。

平时在微博炫富,一出事,就说自己精神不好,有些自闭。



还有去年,广西北流一名24岁男子因感情纠纷,提刀冲进幼儿园,见人就砍。

造成2名幼师死亡,16个儿童受伤。



当看到满头是血的孩子时,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呼吸。



都是一群弱小的孩子啊,怎么下得了手?



结果调查称,这名男子行为举止似乎有些异常,疑似精神病发作,最后好像也没有下文了。



再往前,红谷滩杀人事件,最终调查结果显示,凶手持有“精神叁级残疾证”。

甚至影视巨星任达华也要被精神病人当众扎一刀。



平常没有被当成精神病人去治疗,而一旦作奸犯科,就声称自己是精神病。

用评论区的话说:

当代社会有三大背锅词:临时工、未成年、精神病。

“临时工”不经常见了,但精神病“越来越多”了。

而且似乎“有精神病的男人永远在砍人,有精神病的女人永远在生孩子。”



当然,具体赵某是真的精神病,还是一个借口,只能等警方核实了,先不做评价。

至于有人提出,所有的精神病人,都应该强制收治,所有的精神病人都该被消灭。

这种提议也不合理。

根据国家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局2018年公布的数据:

截至2017年底,全国13.9008亿人口中精神障碍患者达2亿4326万4千人,总患病率高达17.5%。



可以说,每一个人患上精神疾病的可能性,都在变高。

有些事也真的是精神异常才造成的无意识的悲剧。

2004年北大第一医院幼儿园门卫持刀砍伤园内15名儿童和3名教师。

2007年吉林导游徐敏超突发精神病,在丽江无故砍伤20名路人;

2016年1月3日,商洛62岁的老人被村医徐某患有精神病的小儿子杀死。

还有前段时间,发生在安徽的悲剧。

一精神病人趁母亲买蛋糕,将其孩子偷走,将孩子带到了居民楼上,抛下致死。



但我们不歧视精神病,也不代表“精神病”就是免死金牌。

无论如何,精神病人只是让我们用来剖析凶手犯罪的原因罢了。

不是犯罪的理由!更不是“持证行凶”的借口。

犯罪行为中的受害者没有义务为凶手的理由买单。

哪怕法律规定,精神病不承担刑事责任,也是有前提的:

需要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情况下才可以“免死”。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可以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也应当负刑事责任——只是法律是可以从轻或减轻惩罚。

而且精神病人伤人后,虽不负刑事责任,但依然可被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如精神病人有财产的,先拿这部分财产来赔偿,不足部分再由监护人补充赔偿。



所以,说回安阳这件事。

嫌疑人赵某如果真的是精神病,长期治不好,只能在家待业,那确实有值得同情之处。

但这些情况不能成为这个家庭开脱责任。

“就算他没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但是那被伤害的人由谁来买单?”

明知儿子有精神病,还让他上街,这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更何况,他伤害的是3个小孩,是三个家庭。

如果是“假的精神病”,那更不会对他任何怜悯之心。

总之,社会的那些丑陋的事情,从来都是人干的。

他可能的确有病,但这并不能掩盖他有罪。

他的确是病得不轻才会犯罪,但犯罪就是犯罪。

而且更多时候,我们怕的不是凶手有精神病,而是怕相似的悲剧越来越多。

比如当年凶手持刀进了北流幼儿园,现在又持刀进了小区。

再比如这么多年过去,还是监护不好一个精神疾病患者。

另外,罪犯公然行凶,就没有人阻拦吗?保安竟然让一个手持尖刀的人堂而皇之进入小区?

有句话说,在社会这辆车上,如果一个人绝望,那么所有的人都不安全。

所以,希望公安机关能够尽快查明真相,就算不送凶手去监狱,也要送进医院好好强制治疗。

让精神病稳定,强过让受害者稳定,让生者警醒,强过让逝者安息。

也希望那个受伤的孩子不要因此造成身体上或心理上的残疾,希望能早日恢复健康,平平安安地生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