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波澜再起。
2月16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据悉,本次庭审刘暖曦将出庭,而江歌妈妈今天因身体不适,不出庭参加庭审。
此前,该案一审两次庭前会议、正式开庭以及宣判期间,被告刘鑫均未露面,委托其代理律师参与庭审。
一个月前,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1月24日,上诉期最后一天,刘暖曦的代理律师胡贵云向法院邮寄出上诉书。该上诉书对一审判决提出多点质疑,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二审法院将本案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为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同时,刘暖曦公开发布了一份特别声明,回应了江歌案发后的一些关键时间节点所发生的事情。
刘暖曦还表示,“愿做牛做马孝敬三叔(江歌的另一称呼)妈妈,愿给予三叔妈妈比一审判决更多的钱,但以自己现在的能力,也只能向三叔妈妈说声苍白的:对不起。”
1月27日,刘暖曦缴纳了2万余元的二审案件受理费,这是来自网友的捐款。三天后,其委托代理律师在社交平台公布此笔费用的来源明细。该明细显示,1月12日至1月29日,刘暖曦收到146笔网友打款,合计5万余元,并特别提到还有9笔来自学生的打款,已原路退回。
当天,刘暖曦又发出一段语音,向支持她的朋友表达感谢,并澄清房子拆迁的谣言。这段时长3分钟的音频中,刘暖曦几度哽咽,对于帮助自己的朋友,她说,自己因一次次的错误和懦弱而令大家失望,惭愧且自责。刘暖曦说,在大家的无私慷慨解囊下,自己才顺利缴纳上诉费用。对于余款,她表示,自己不会浪费掉一分钱,会像这次一样公布出来。
对于刘暖曦的上诉,江秋莲说,自己一点也不意外,“这是她的权利,我会依法应诉。”但那份特别声明却让她觉得无法容忍,“利用上诉玷污我江歌的行为,我坚决不允许”。
江秋莲一度因此病倒了,有媒体称,她在家整整躺了4天,直言自己“被伤害到了”。但江秋莲说,她不会一直病下去,会打起精神迎接二审,“我的任务还没完成。
“闺女,妈妈来看你了。”开庭前一天,2月15日,江秋莲带着一束鲜花来到江歌墓前。江秋莲说,以往每次开庭前,自己都会到江歌墓前,“这次庭审在青岛中院,距离有点远,明天来不及过来了。今天刚好是元宵节,妈妈来陪陪你。”对于二审,江秋莲信心十足,“你相信,法律知道你的冤屈,也知道你的善良,一切的一切有妈妈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