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一家理发店做学徒的19岁少年王某,就是一名想法设法逃离人群的“社恐”患者。
对他而言“社恐”,就是一种切切实实的病,是恐怖性神经症的一种亚型。
“我总是胡思乱想,停不下来,想的东西很杂,脑子里很乱,也很反感身边有人,觉得很吵。”
为了逃避无处不在的人群,他甚至想出了持刀抢劫,进监狱躲躲的主意。
“我要打劫,你快报警”
少年抢劫未果主动自首
王某原本是一家理发店的学徒,包吃包住还能学手艺。可是因为患有“社交恐惧症”,他厌恶与人打交道,导致手艺进步很慢,赚不了多少钱。这让本就受病情烦扰的他更加沮丧。
“我就想到牢里去,暂时逃避外界的一切,远离人群。”王某说。
2021年除夕夜前一天,王某开始实施他的“入狱计划”。他随身携带了一把水果刀,找了一家鲜有人光顾的小便利店,开始抢劫。王某拿过便利店老板递给他的一条香烟之后,胆怯地将口袋里的刀拿出来,随意挥了一下以示威胁,对老板说:
“我要打劫,你快报警。”老板以为他在开玩笑,未予理睬。
王某没办法,干脆拿着烟走到了门外,老板见状,招呼了一声让他回来付钱,他乖乖地走回了店里,再一次对老板说:“我打劫,你快报警吧!”老板依然没有理睬,随手就将王某手里的烟拿走放回了货架。
无奈之下,王某只能在店门口自行报警,投案自首。
王某被抓获后,司法机关请专业鉴定机构对他进行了精神检查。检查结果显示,他患有“混合型焦虑障碍”,时常会胡思乱想、感到烦躁等。
鉴定结果认为:王某对本案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也具有受审能力。
于是,2021年3月,公安机关提请松江检察院对其批准逮捕。
坐牢治不好“社恐”
店主愿意出具谅解书
不过,坐牢真的能帮助
这个年轻人治好“社恐”吗?
带着这个问题,承办检察官咨询了精神鉴定专家。一番交流后,两人都认为:
如果逮捕羁押王某,他就无法得到有效的治疗,监管场所内鱼龙混杂,反而会导致他的病症加重。
本案中的被害人,便利店店主也表示,自己完全没有把王某的行为当作抢劫,丝毫没感觉受到威胁,愿意出具谅解书,希望不要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
此时,王某尚被羁押在看守所,检察官又担心,如果贸然对其取保候审,王某会为了“进监狱”选择再次犯罪。
为此,检察官联系上了王某的父亲,对方表示,王某自从患病后,就十分抵触和人打交道,对家人也是如此。现在孩子出了事,如果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决定,自己一定会花精力照顾好他。
2021年3月,检察机关综合多方考量,对王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对王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少年做起了医院志愿者
多方合力助重回正途
王某暂时从看守所离开了,但一心想要入狱的他,对于检察机关的这一宽大处理,内心其实并不情愿。
参加公开听证的一位人民监督员来自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她表示,可以为王某介绍一份医院志愿者工作,为就医人员使用智能手机预约、挂号等提供志愿帮助。
在和王某沟通后,他同意接受这份工作,并很快上岗。检察官还联系了心理学专家,多次对王某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正确面对自己的病症,并对他进行科学治疗。
根据医院的反馈,王某在志愿者工作中表现良好,还因为拾金不昧而获得了表扬。
虽然还是会有不敢开口、与人说话不敢直视对方等情况发生,但心理专家认为,王某的表现已经有了很大进步。
2021年6月,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再次对王某进行了讯问。
这一次,王某的精神面貌明显振作多了,对自己此前的行为深感后悔。虽然和之前一样认罪认罚,但这一次,他不想再去看守所“治病”了。
松江检察院正式
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从作案动机、作案手段、危害后果等方面综合评估后,松江检察院认定,王某的主观恶性不大、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且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及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符合不捕不诉条件。
从案发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一年时间,承办检察官仍然通过微信工作群关注着王某的成长。志愿者和爱心人士也持续为他后续的生活寻找出路。
希望志愿者的工作岗位
能提供更多与人交流的机会
帮助小王逐渐走出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