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地铁屏蔽门就要关闭了,急急忙忙想冲上地铁,杭州一女子就把包先甩进了屏蔽门。这一危险的行为直接导致4号线延误1分钟。
近日,杭州市交通执法队轨道大队对一名在地铁站台甩包阻断列车运行、影响运营安全的乘客开具了一张200元的行政处罚单,这也是轨道交通浙江省首起从重处罚案件,拉开了亚运年轨道运营秩序整治序幕。
轨道大队执法人员在数字执法室利用视频监控进行数字巡站时发现:2021年12月31日15:40分,杭州地铁4号线彭埠站,有乘客在列车关门警示鸣笛声后警灯闪烁车门正在关闭时,为登上此班列车,故意将手提包甩入车厢,企图阻拦车门关闭阻断列车运行。
这一行为,直接导致地铁4号线列车延误一分钟。这名乘客的行为,已经违反《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拦截列车、阻断列车运行。
轨道大队执法人员快速响应,经过多方面调查取证,在地铁公安、地铁站务人员的协同作战下,执法人员成功锁定甩包阻断列车运行的女子朱某。
阻断列车正常运行,顶格罚款200元
1月8日,朱某来到轨道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在轨道大队调查询问室,朱某说:“我着急赶火车,看地铁车门要关闭了,想挤上去,就把包先扔进去。我曾经就看见有的乘客赶公交车时会这样挤上去。”
“你的心情,我们理解。可是因为你一次甩包行为,阻拦了列车正常安全运行,也会导致列车延误出站。早晚高峰期,列车与列车之间的行车间隔仅2分15秒,你这样的行为,将会严重影响地铁全线网的运营安全。”执法队员小赵严肃地说。
朱某懊悔地说,没想到自己一次甩包行为,会对地铁运行造成这么大的影响,并表示以后再也不会阻碍列车运行了。
“我也会告知我的朋友和家人,不能因为个人原因去拦停地铁。”朱某说。
执法队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之其相关法律条例,甩包、冲撞屏蔽门等都属于阻断列车运行的违法行为。
最终,朱某对违法事实无异议。轨道大队以拦截列车、阻断列车运行,对朱某作出罚款人民币200元的顶格行政处罚。
杭州市交通执法队提醒广大市民:列车屏蔽门在警示灯亮起时,切勿强行上下车或冲撞屏蔽门,更不得以任何方式拦截或阻断列车正常运行,共同营造文明乘车的良好环境。另外,2022年春运从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为期40天。杭州城市轨道交通春运客运量预估在9830万人次左右,比往年增长33.1%!再次提醒广大乘客,遵守乘客手册,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