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们应当注意到,近期在中国酝酿并急剧膨胀的“眯眯眼风波”,其走势已经远远超出简单的“辱华”范畴,而成为一个含括多种驳杂元素的超级复合议题。

该风波由中国食品品牌“三只松鼠”的广告而起,尔后随着各方观点的入场,批驳与反批驳,指认与反指认,个人感受,集体情绪,不同价值观和认识论均在这一事件中找到对手,激烈交战。

毫无疑问,对这样一场复杂事态,任何单向度的劝解与梳理都很难得到有效回馈,这就是为什么尽管连《人民日报》也发声呼吁冷静,但争吵在舆论场仍愈演愈烈的原因。

中国媒体们的表态基本都持中,归纳起来不外两点,一是坚决抵制“眯眯眼”式歧视,一是反对网爆个人。

这样的声音当然没错,但还远远不够。

实际上如果只以审美视角切入,这起辱华事件可探讨的角度实在不多。就如稍早前多维新闻发文所指出的,任何针对“辱华”的讨论都应有一个基本的道德前提,即“辱”不“辱”华当然地、必然地要“华”说了算,其标准、尺度、范围就是要中国社会的主流审美价值去裁定、衡量、评价。如果中国社会主流审美价值对某一元素感到不适,那些试图与中国发生联系的个体或集体就要回避使用这些元素,特别是在商业语境中,这与自由不自由无关,更与其是否觉得冤枉或委屈无关,而是基本的尊重逻辑。



眯眯眼被视为典型的“辱华”标志。(Instagram@Michel Gaubert)

至于“三只松鼠”事件就更为简单,不论动机为何,该企业在事实上挑战了逐渐成型的中国社会主流审美,受到抨击是不难预料的,这其中或许有“翻旧账”的嫌疑,但商业场域中就是这样,你无法用完全理性去要求每一个受众,“打碎牙齿和血吞”是这些企业必须要有的智慧。

而对于北京,在更广泛的视角中,对此事件的思考则应当再进一步,至少有三个角度可做镜鉴。

首先,北京应当考虑如何在建设审美自觉和审美的多元发展间找到平衡点,这应是所谓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涵。任何社会都有其主流的审美价值,但同时也必会因此对相对边缘、小众或个人化的审美趋势形成挤压甚至排斥。官方应当在这一过程中保持谨慎,既运用自身丰富工具推动主流审美价值的确立和完善,也要避免强力介入对多元审美造成毁灭性打击,必要时候甚至可以对后者做某种倾斜或“偏袒”。健康的审美应当是主流与多元和谐并进,绝不能有“一家独大”,就如在“眯眯眼风波”中,中国的主流媒体必须拿出相当的舆论资源,防止整个事件窄化为就某一生理特征的讨论,那将是无聊且危险的。

其次,这也是一次民族主义在舆论场中的大演练,对北京而言,应当说是喜忧参半的。一方面,类似事件的频繁出现,极大发掘和刺激了中国社会的爱国、护国热情,民众在争吵和交锋中不断学习如何“爱国”,夯实了民族主义的氛围和舆论基础。但同时,当民族主义长期持续的高水位运行,因之天然具有的排他性等激烈特点,其酝酿的内生风险可能也逐渐加剧,若到不可收拾无法控制的地步,会对公共政策等一些列政府行为形成裹挟。如何在积极建设民族主义的同时,加强引导和疏通,这是一个大难题。

再次,对于超级复合议题的把控和处理,北京应增强精细拆解的能力。可以看到,“眯眯眼风波”至少包含了中西文化矛盾、种族主义歧视、审美的自觉和多元、东方主义与自我东方主义、民族主义、网络环境建设等多个场域,而每一场域都可能就此生发新的复杂议题。作为舆论场中的最强音,官方应当做一个谨慎的“风向标”,以避免议题在内部裂解,相互冲撞而导致形成新的矛盾。在很多时候,对这样的议题,有必要“熄熄火”,而不是一味的加油助推。

辱不辱华谁说了算?



必须知道,审美既是个人经验,也是公共议题,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共融而非互斥。任何基于审美的讨论如果不能兼顾这两点,必会落入偏颇和执拗,掉进无谓的话语陷阱与诡辩当中。

漫长的人类文明审美史一再证明了这一点——时代的审美特征总是在个体观照与群体认同的互动中建立并得以存续,那些边缘的、骤现的、非主流的审美观点绝大多数会被主流排斥甚至罪化,它们当然有可能在后世得到尊重和认可,但并不妨碍在当世的艰难处境。唐代尚丰腴,两宋喜清瘦,这是客观现实,与是非无关。

特别在当前的时空环境中,审美的公共性被空前提高了,任何一种审美趋势都拥有短时间内大范围传播的可能,都必须要做好面对巨量检视目光的准备。如果决心忽略这个基本前提,独尊个人经验,就不可避免地要承受群体非议。

近期围绕在以审美经验分歧为核心的周围的种种“辱华”话题,都体现了这一点。

具体到“三只松鼠”事件,其原委兹有详论,不必赘述。毫无疑问的一点是,对于这家企业及“眯眯眼”模特的“辱华”指控,都属于情绪宣泄下的强行引申,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对其进行正视或讨论的价值。

至于部分网民对该名模特的网络暴力,则更加不值一哂。这种群氓式的围攻会令焦点个人非常痛苦,而遗憾的是,这就是网络空间的基本生态。尽管官方一贯将治理网络风气当做工作重点,但这一症结是互联网日益普及化的伴生物,恐怕永远无法彻底剥离。



网友认为,该广告中刻意展现眯眯眼,有辱华嫌疑。(微博@三只松鼠)

那么回到系列“辱华”事件本身,究竟该以何种视角看待这一审美争议?

在当下中西方的话语环境中,“眯眯眼”就是一种歧视标志,这无可置疑。当然,在具体情境中,对“眯眯眼”的刻意表现可能是有意歧视,也可能是无意歧视,或者是某种更加无意识的文化挪用,既是东方主义式的,也或许是自我东方主义式的,实在难以分别,也无法鉴定。

但动机论不能作为这一话题的逻辑主轴。转换语境就会容易理解的多,爱吃西瓜、炸鸡在美国被视为对黑人群体种族主义歧视的典型表现,任何有基本智商的相关企业都不会触碰这一禁忌,而事实上有没有爱吃西瓜的黑人,当然有,那能不能刻意描摹,就是不能。

这就来到一个“歧视”的核心点,即一旦所谓“歧视”在普遍话语中成立,就会转化为发出者和承受者对话语权的争夺,随着文化强势地位的移动,“歧视”标志也会泛滥或者限缩——也正是因为黑人群体的不断抗争,加上美国社会政治正确形成的文化强势,才令类似一系列针对黑人的歧视标志逐渐走入逼仄境地。

如果有人将这一话题导向诸如“爱吃西瓜就不配做黑人”等,显然无助于辨明事件的本质,而流于各说各话的诡辩之中。

一个更应被重视的正义是,在歧视——被歧视这组关系中,不论动机为何,不论情愿与否,发出者都理应对承受者的诉求和不满做出让步,这是一种基本的道德,是“强者”对“弱者”应具有的天然的理解和包容。

所以称为“辱华”,“辱”不“辱”当然就要“华”说了算,其标准、尺度、范围就是要中国社会的主流审美价值去裁定、衡量、评价,这没有什么可争论的。事件所涉的群体及个人或有委屈,但不能就此否定中国社会建设自身审美自觉,以及同西方争夺文化强势地位进程的“正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