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支付了一名签证持有者逾4.6万澳元(RMB23万元)工资,
而被处以22.55万澳元(RMB112.75万元)的罚款。
联邦巡回法院和家庭法院对Fu Kang GC Pty Ltd判处罚款19万澳元(RMB95万元),
该公司的董事长夫妇王某(英文名Christine)和赵某(英文名Frank)分别被勒令支付2.3万澳元(RMB11.5万元)和1.25万澳元(RMB6.25万元)的罚款。
该公司现已关闭,它所运营的Labrador的某饭店和Southport的某饭店也已关闭。
报道中称,该饭店遭到罚款,是因为违反了《公平工作法》(Fair Work Act)。
据悉,该公司在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的8个月内,
向一名持有担保签证的员工(一名厨师)少支付了46555澳元(RMB232775元)的工资。
这名厨师每周工作22至87小时,但每周只能拿到200至600澳元,相当于时薪2.3澳元至12.85澳元。
王和赵承认参与了违法行为,包括制作虚假和误导性记录。
公平工作监察专员Sandra Parker表示,他们将优先处理涉及签证持有者等弱势员工的剥削问题,这些人可能不了解自己的权利,也不愿发声。
她说:“只要我们发现弱势员工遭到剥削,我们就会使用我们的一切权力追究雇主的责任。克扣薪资和虚假记录在任何工作场所都是不被接受的。”
“在澳洲,无论签证身份如何,所有员工都享有同等权力,任何对自己的工资或权利感到担忧的人都可以联系FWO寻求免费帮助。”
(图片来源:《先驱太阳报》)
法官Salvatore Vasta在判决中表示,该公司“利用了”一名弱势员工。
他说:“本案中存在剥削行为,这名雇员属弱势群体,他需要该饭店的担保让他留在澳洲,该公司就是利用了这一点,它的行为违反了《公平工作法》。如果这名雇员不是签证持有者,该公司可能就不敢这样做。”
Vasta还批评了该饭店提供虚假文件来“掩盖”克扣薪资的行为。
他说:“基于该公司如此胆大妄为,对提供虚假文件的处罚应该更重。”
报道中还称,公平工作监察专员在收到这名雇员的求助后对此事展开了调查,该雇员于2015年7月至2017年1月在餐厅担任厨师。
法院诉讼涉及的时间为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间,该雇员对他的工作时间和收到的工资进行了记录。
在FWO提起诉讼后,公司偿还了所欠薪资。
当时这名雇员20多岁,是中国公民,持457技术签证,由该公司提供担保,王和赵也都是中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