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号和178号Caribou Road 图源:谷歌地图
法庭文件显示,2016年,中国男子梁某和相识的徐某、王某三人因房地产买卖发生纠纷。
涉案的房产位于北约克176号和178号Caribou Road 。2017年这两处物业挂牌出售,三人计划将其买下,准备翻建后出售以获取利润。为此梁某事先预付了3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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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对于这笔交易的性质,梁某和徐某及王某之间出现了分歧。梁某认为这是他与另外两人合伙做生意。而徐某和王某则认为,这只是梁某在借用他们的名义,并且委托他们来购买物业,出资人就是梁某自己。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分歧,就是因为梁某并非加拿大居民,而且出于个人原因,梁某不希望所购买的房产文件上出现他自己的名字,因此他要求王某和徐某注册一家只有编号的公司──2587830 Ontario Inc.来代表他行事。
根据购房协议,这两处房产应在2017年9月20日交割。但在此之前,卖家成功地说服了梁某等3人,让他们先缴足购房款项和翻建资金,拿到钱后卖家就带着这笔巨款逃走了,售房协议也没有完成。
三人声称他们是欺诈行为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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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被买家卷走后,176和178号最终被抵押权人出售,买家是徐某的朋友许某,他是一个指定的购买者。徐某及王某联系梁某让他再次出资购买这两个物业,但梁某没有回应,也无法被联系到。徐某只好再找一位朋友马某出资完成了这次交易,新的交易显然与梁某无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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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某于是状告二人违反合同,违反信托责任和应当承担过失责任。梁某还指控二人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174号Caribou Road 的物业,购房款就来自他的投资。
但这个说法遭到徐某和王某的否认,二人认为购买174号Caribou Road 的物业与梁某无关。梁某也未能出示指控徐某和王某的证据。
徐某和王某认为,梁某未能为176和178号的成交提供资金,他们与梁某的合作就结束了。最终用于购买176和178号的钱并非来自梁某,此前的钱被卖家骗走了。他们认为梁某在第二次购买 176和178号的交易中没有起任何作用,当然也没有权利获得房产。
法官驳回了梁某的上诉,梁某的348万元也就这样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