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7日四川成都警方在机场押送台湾诈骗嫌犯。
(德国之声中文网)国际人权组织“保护卫士”周二(30日)公布名为《中国在海外猎捕台湾人》的调查报告称,2016年至2019年间,在北京的压力下,共有600多起台湾人在海外被引渡、或强制遣送至中国的案件。
“保护卫士”指出,这是将台湾公民置身于人权遭侵害的风险当中,而中国则也否认其在2009年透过代表与台湾签署的“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中应有的义务。遣送之举也被中国用来当做一种破坏台湾主权的工具。
报告中写道,“这是在习近平领导下,利用引渡条约、相互执法协议和其他多边机构在各国对台湾国民的国际迫害,相当于破坏台湾主权,以实现中共政治目标”。
根据“保护卫士”统计,这三年间,将台湾人引渡或遣返至中国的案件以西班牙的219人最多,其次是柬埔寨117人、菲律宾79人、亚美尼亚78人、马来西亚53人、肯尼亚45人、印尼18人、越南1人。这些台湾人大多涉及电信诈骗案。
报告中称:“在北京越来越大的压力下,外国政府反而强行将他们送到中国,在那里他们没有根,没有家人。这些强行移送,往往是在遣送国政府拒绝了台湾代表处提供的援助与联系后发生。有时在这些台湾人被送到中国之后,台湾官员或其家人依旧无法与他们联络。”
牵扯外交、政治很难解曾协助遭“送中”台湾公民相关法律协助的人权公约施行监督联盟执行长黄怡碧向德国之声表示,海外犯案的台湾人被送至中国,涉及层面包含法律及政治。
她表示,许多国家与中国签有司法互助协议或引渡条约,因此在不承认台湾下,台湾公民就会被送至中国,并说:“民进党上任后,中国对这样的遣返是很有策略性的政治化,但这部分实在没有办法。”
虽然两岸曾在2009年签订《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但根据台湾刑事局统计,2009年协议生效至今,台湾请求中方遣返1561名通缉犯,实际完成仅498人,中国向台方请求遣返30名通缉犯,最后完成21人。
近年,在两岸关系急冻以及新冠疫情的影响下,今年截至9月,更是12年来首度没有任何台湾籍嫌犯被中国遣送回台湾。
不过,黄怡碧指出,若几个国家或欧盟对中国看法改变,像是对中国法治有更多质疑,从人权保障的立场,至少欧盟部分国家并不一定会把台湾人都移送至中国。
日前,土耳其警方才逮捕了20多名台湾诈欺犯,台湾刑事局向台媒证实,称这是台湾与土耳其的跨国合作打击犯罪,目前土国还在后续侦办,未来台湾检调单位将持续与土耳其沟通罪证移交,以及人犯遣返等事宜。
嫌犯待遇仍是谜黄怡碧进一步指出,类似案件最难处理的是要向各国证明中国对嫌疑人实施酷刑、不公平对待,及惨忍不人道的对待。
她向德国之声说:“这些台湾人被送到中国后,在不同的监所里,待遇差异很大。在一线城市或沿海省份的监所待遇可能比较人道,但我们很难确知这些人到底遭受怎麽样的待遇。”
黄怡碧解释,因为中国司法的不透明,发生类似(遣返台湾人到中国)案件,举证会很不容易。
台湾人权促进会过去曾指出,遭中国逮捕的台湾的人权工作者李明哲的妻子李净瑜,曾经寄保暖衣物到中国赤山监狱却遭“拒收”,批评狱方此举已属残忍及不人道待遇。
为何应回犯罪人国家审理?黄怡碧引用台湾司法院长许宗力曾说过的话,称“受刑人只是穿着囚服的国民”,他们所付出的代价仅限于犯罪本身,而不应该负原本应负责以外的折磨。
她向德国之声强调,台湾当局修法后,台湾人在国外犯下诈欺罪,台湾的司法机关也可依刑法处罚,因此不如一般台湾民众认为的“国家会轻轻放过”。
黄怡碧并指出“虽然海外犯罪行为的证据都不在台湾,像是西班牙的案子,机房在国外,受害者在中国,但若西班牙愿意合作的话,台湾还是可以处理的”。
她说:“送回台湾审理,不是同情嫌犯,而是不让他们在中国受到不必要的痛苦。”
2016年一名电信诈骗嫌疑人从柬埔寨被引渡中国时举起双手。
台湾能做什麽?面对台湾籍嫌犯被强制遣返至中国,台湾外交部强调在处理海外台湾人涉及跨国电信诈骗案时,除了查明相关涉案事实并探视外,也会保障台湾人应有权益,并争取涉案台湾人遣返至台湾而非中国。
发言人欧江安向德国之声表示:“我国各驻外馆处也在第一时间联系在台湾的家属、提供律师名单供国人委任,以维护合法权益、持续探视国人等提供必要协助等”。
然而,在第一时间被遣送至中国的台湾人,通常很难被带回台湾。台湾中正大学犯罪防治学系系主任马跃中曾向德国之声表示,大陆对台方请求“已读不回”已成了基本态度。
他说:“除非两岸关系可以改善,不然不太可能有什麽有效的(司法)互助。”马跃中指出,过去台湾刑事局的人甚至还可以去到对岸把嫌犯带回台湾,但这样的合作现在几乎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