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日,在京秦高速上发生特大车祸,20辆车发生事故,3辆小客车燃起熊熊大火,黑烟腾起熏没了天空。

那一天,林薇(化名)的心情,如同天空中盘踞的黑烟,悲伤得化不开。林薇丈夫的车子,就在其中,这辆车上的6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2人因抢救无效身亡,而林薇14岁的儿子,正是死者之一。

林薇的丈夫,被法院判处交通肇事罪,免于刑事处罚。而林薇则走上了一条旁人难以理解的道路,请求法院判决丈夫有期徒刑3至5年,并且不得适用缓刑。

“他强行要带儿子回老家,超载行驶,事故发生后不呼救,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他负主要责任。”近日,林薇收到了河北玉田县检察院的抗诉请求答复书,检方决定不予抗诉。林薇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对于这个结果,她难以接受。痛失爱子的苦,2年多来难以愈合的伤痛,让已经44岁的她心力交瘁。“我不会再有孩子了,他是我的全部,这份丧子之痛,如何承担?我做的,是为他讨一个公道。”

11月16日,针对妻子坚持要求自己被判刑,林薇的丈夫在与潇湘晨报记者的对话中,表达了不理解与委屈。“这就是一起意外事件。儿子去世,我作为父亲也很难过。她一直走不出来,希望时间能够治愈她。”



14岁独子车祸丧生,

驾驶员丈夫被免予刑事处罚


在玉田县法院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中,这样描述当时的车祸现场。

2019年2月2日13时许,林薇的丈夫杜涛驾(化名)驶小型轿车沿京秦高速由西向东行驶至104KM+100M处时,分别刮撞孟某、邓某驾驶的因发生交通事故停在道路上的两辆小型普通客车,致其中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发生侧滑后又刮撞到他人驾驶的因发生交通事故停在道路上的小型普通客车,四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庞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地点,又刮撞到发生交通事故停在道路上的杜涛驾驶的小型轿车,导致杜涛的车发生侧滑,在侧滑过程中再次刮撞了孟某和邓某的小型普通客车。杜涛及车上乘员林薇等共计6人在事故中受伤,车辆损坏,杜涛、孟某与邓某的小型普通客车起火燃烧。事故发生后,庞某驾车逃逸,受伤的6人中,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玉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庞某、杜涛与孟某、邓某及杜涛车上的林薇等人之间的交通事故,庞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杜涛与孟某、邓某及林薇等人之间的交通事故,杜涛负事故主要责任。

林薇告诉潇湘晨报记者,这起事故中,两名死者,一人是他们的亲戚,一人是她年仅14岁的儿子。经鉴定,林薇的儿子小乐(化名)符合因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

事情发生后,杜涛补偿了亲戚的亲属10万元,庞某补偿了杜涛亲属10万元,补偿了杜涛因小乐死亡30万元,取得了被害人亲属谅解。但林薇对于丈夫和庞某,均表示不谅解。

此后,玉田县检察院以庞某、杜涛涉嫌交通肇事罪将其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玉田县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只撤回对庞某的起诉。

与此同时,林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庞某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处杜涛3至5年有期徒刑,不适用缓刑,并向庞某和杜涛等人索赔1000万多万赔偿金。

杜涛也提出向庞某等索赔150余万元赔偿的请求,其余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人提出122万余元赔偿请求。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交警部门认定,杜涛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并超过核定人数,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结合事故现场的视频及鉴定意见,杜涛所驾驶车辆发生侧滑后以每小时76千米的速度车辆撞击他人车辆。综合以上证据,能够证实杜涛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其过失较小,犯罪情节显著轻,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杜涛对其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应承担赔偿责任,庞某对其肇事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亦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双方过错程度,杜涛、庞某各应承担事故的35%责任。此外,现场有车主在车辆追尾后,明知路面结冰仍将车辆滞留现场,阻碍其他车辆通行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一审判决杜涛犯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处罚。杜涛赔偿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共计53万余元,各保险公司共计赔偿190余万元。



一审法院认定

案发时因路面结冰发生事故 


林薇告诉潇湘晨报记者,这样的结果,她难以接受。2019年的2月2日,是腊月二十八,临近农历新年。她清楚的记得那一天的撞击,也在那一天感受到了彻骨的悲伤。

“我乘坐的车子在行驶过程中,不知为什么突然车头的方向发生了变化,最后车停了。我当时很诧异,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林薇说,她试图将身体坐正,随即从车子的右前方挤进一个白色车影,撞了她所乘坐的车的右前方,随即消失。而她所乘坐的车失控,咣当一声,她眼前一黑。失控的车撞上东西的那一刻,全车人痛苦的大叫。“第一次撞击,我并没有受伤,我的伤是第二次撞击形成的。庞某的车撞击后,我和后排座的人都是向右侧方向歪过去的,靠在后座最右侧的小乐的头结实实地撞到了坚硬的右后门上。车子的碎玻璃溅在我的手上,现在还有疤痕。当时所有人都活着,人下车后,车子及右前方2台车爆炸失火。”

让林薇崩溃的是,14岁的儿子小乐受伤了,当时就口鼻流血陷入昏迷。伴随着现场直冲云霄的滚滚浓烟,林薇的求救声不断响起,一声一声撕心裂肺。等了许久,救护车赶到,伤者被紧急送往医院,可小乐却再也没有醒过来。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在玉田县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中,这起大型事故的最主要原因被归于天气。杜涛提到,事故主要是天气和路况引起的,当天前方发生连环追尾事故,车辆没有及时清除,高速管理部门也没有限行。他判断前面出现事故后,收油门,踩刹车,这时感觉路面特别滑,车辆没有减速,车辆发生侧滑,失控了。

庞某的供述提到,当时有点雾,飘着小雨,他在发现前方有车踩刹车的时候发现路面结冰了。此外,孟某、邓某的证言也提到路面有冰。

“我就在现场,路面没有湿滑,无雨无雪无雨夹雪无下冰粒。”林薇不认同“打滑”的说法。她认为,交警部门采集到的路面湿滑的照片,“路面有水湿滑,那是消防员灭火喷的水呀。”

林薇提交的气象证据中,2019年2月1日全天到2月2日0时到13时,大气降水为0。没有结冰现象。13时气温负0.9,天气状况为轻雾。“撞车时间为13时,和天气没有任何关系。即便事故发生后14时大气降水也是0.1毫米,13时以后的天气情况与事故没有任何关系。”

但在一审判决书中,玉田县法院认为,根据现场视频、气象资料以及被告人陈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均能证实案发时路面发生结冰,事发路段共有20辆车因路面结冰发生了事故。



请求检方抗诉判丈夫有期徒刑

且不得适用缓刑


一审判决后,林薇向玉田县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请求检方提出抗诉,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杜涛犯交通肇事罪,并从重判处三至五年有期徒刑,不得适用缓刑。

尽管已经过去了2年多,林薇始终无法原谅丈夫。“儿子小乐,生前非常优秀,就读于北京最好的初中,是同辈学子中的佼佼者。”中年丧子,林薇至今无法从痛苦中解脱出来,“杜涛忙于工作,经常出差,14年来,我一手操持着小乐的衣食住行,悉心培养他长大。我44岁了,不会再有孩子了,对我来说,他是我的全部,这份丧子之痛,如何承担?”

林薇告诉记者,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上午,小乐还在学习。杜涛不顾他的阻拦,坚持要带小乐回老家,而杜涛作为一个老司机,明明知道所驾驶的车辆额定载客是5人,却超载上高速公路行驶。“庞某在明知已经发生了事故,撞击了杜涛的车辆后,不去查看被撞车辆内的人员伤亡情况,不去组织抢救治疗伤者,连车都没下,径直逃离事故现场,因他的逃逸行为导致两名伤者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杜涛超载驾驶,而且没有远距离提前制动,造成了第一次撞击事故。发生事故时,杜涛毫无作为,不报警,不求救,就在原地转圈圈。这起悲剧绝不仅仅是一起意外,杜涛要负很大的责任。”

更让林薇无法原谅杜涛的是,杜涛接受了庞某的赔偿,代表他自己及不包括林薇在内的家人,对庞某出具了谅解书。“杜涛可以代表他的父母,但是他不能代表我,我不谅解他们。事情发生之后,杜涛没有任何悔意,反而一直在向我讨要谅解书,要我原谅他。”



林薇向玉田县检察院申请抗诉后。11月5日,她收到了玉田县检察院的答复书。玉田县检察院认为,玉田县法院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量刑适当,决定不予抗诉。

丈夫:

只是一场意外,

作为父亲也很难过


对于妻子想要自己坐牢一事,杜涛表示清楚。他告诉潇湘晨报记者,2019年的那起车祸,是一场意外,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检察院、法院都进行了慎重的讨论。作为孩子的父亲,我也非常难过,这种意外谁都不愿意发生。事情发生至今,已经快3年了,亲戚朋友都有和林薇聊过,但是“她就是一意孤行”。

杜涛说,那是一起连环追尾事故,当时天气阴沉,高速公路上确实没有下雨没下雪,当天是腊月二十八,正常路面上比较正常,也确实没有冰,但是湿度很大,桥面是属于上下通透的,水汽一凝结就容易结冰,他当时行驶到这样的路段后,发现前面有车有事故,于是踩刹车,但整个车失控打滑,才感觉到刹车已经来不及了。当天很多车都是这样的情况。

“哪有这样折腾的,根本就很难理解这个事儿。”杜涛告诉记者,目前两人还没离婚,只是分居,这些年他也过得非常艰难,一方面是失去孩子的悲伤,一方面是妻子想要他坐牢。现在的他,只能期待时间淡化妻子心中的悲伤,“她这种钻牛角尖的性格,一条道走了,谁也劝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