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110,我们工地上挖到古董了!”

挖到古董?在绍兴柯桥齐贤这个地头那可是一件稀罕事儿,若是真的古董,那就是一件大事儿了。

11月10日,齐贤派出所值班民警徐佳程迅速赶往现场。

现场是一片工地,当天下午工人们都在工地上挖土。因打桩需要,工人们正将一边的土挖出来放到另外一边。

工人王某突然发现了一个圆滚滚的物体,出于好奇,便上前徒手将物体扒拉出来了,发现是个陶罐。

将陶罐表面和内里的土都洗干净后,王某发现,这是个挺漂亮的陶罐,而且款式很古早,“可能是个宝贝”。



“大家快来看,这是不是个古董啊?”王某激动地向工友们喊道。

一听“古董”两字,工人们迅速围过来,对着陶罐惊叹不已,还有人想上手摸。王某迅速将陶罐抱起,紧紧护在自己怀里,生怕别人抢走。

工友们见势开始七嘴八舌,纷纷表示王某不应该独占,还有人想从王某手上拿走。

形势有点紧张起来,随后赶来的工地负责人怕大家打起来,连忙打了110报警,请求警察来帮忙。

民警赶到现场时,王某依然牢牢守着陶罐不让人动,寸步不离。连民警想上前仔细看一下,他都紧张地拿手护着陶罐。

民警初步了解了情况后,快速控制了现场并向派出所综合指挥室汇报了情况,当日值班领导也通知了文物局来进行文物鉴定和现场勘察。



当一切处置妥善后,民警想要将陶罐带回所内,却遭到了王某的拒绝。

“这是我找到的,是我的,你们不能拿走。”

“这是土里挖出来的,若真是古文物,就是属于国家的,不是你个人所有。”

民警耐心劝说王某,讲解国家法规政策,但王某却始终听不进去,坚持“这是我的”,他还想着到时候卖了罐子还能买房子呢。

无奈,民警只能连人带罐一起请回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王某还是抱着陶罐不放,怎么劝都不听,只一味地说这是自己的,任何人都不能拿走。最后,在大家的一番努力下,最终才从王某手里拿走了陶罐。

经文物局专家鉴定,这个陶罐确是文物,是西晋时期的陶罐,距今历史久远,色泽亮丽,罐体光滑,保存较为完好,但只有考古价值,并没有很高的实用价值和收藏价值。

在齐贤范围内挖出单独一个此类陶罐还是比较少见的,文物局将进一步对陶罐来源进行分析调查。

民警提示:在该起警情中,王某和工人们的表现明显不熟悉法律,是法盲的表现。根据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都属于国家所有。所以,当大家从地里挖出古文物时,请勿哄抢、请勿私藏,请在保护好现场和文物的同时,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不要擅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