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美国华盛顿州瓦拉瓦拉上学的留学生杨欣艾最近遗失了一个从合肥家中寄出的快递,且订单目的地莫名其妙地从美国变成了英国。





8月23日,杨欣艾的父母在合肥家中打包了将近50斤过冬的衣物和棉被,选择用快递上门取件的方式寄出。杨欣艾告诉潇湘晨报记者,“上门取件时,工作人员告诉我父母15天内必达,有专员监控整个流程。”出于对该公司速运的信任,杨欣艾父母寄件时没有购买运费险,两件快递的运费总共是3000元人民币。

由于物件过多,他们选择拆分成子件和母件两个快递打包寄出。8月底,杨欣艾发现自己的快递迟迟没有更新物流信息,最新的信息显示快递停留在上海浦东国际件关务站点,已于当日晚9点左右完成分拣准备发往下一站。父母致电快递公司,得到的回复是“快递正在上海和杭州之间来回中转。可以继续等,也可以选择走理赔程序。”由于快递内都是过冬的衣物,杨欣艾决定继续等待。

10月7日零时,杨欣艾发现小程序更新了物流信息,显示“快件到达跨境服务点”。她欣喜地以为自己的快递终于找到了,没想到第二天收到快递公司客服电话称“单方面不找了,这个件已经按遗失处理了。我问这不是才更新吗?他说这是后台工作人员看这个件已经拖了非常长的时间没有更新,顺手就更新掉了。”

在沟通理赔的过程中,快递公司客服方面称按照公司规定只能赔付100美金,即人民币650元。“我们按照快递公司的要求,提供了大部分寄出物品的发票,东西接近有两万块钱。我查了一下相关规定,应该按照三倍运费来赔偿。”不仅如此,再次查看物流信息时,杨欣艾发现订单目的地从美国变成了英国。快件状态显示“快件遗失,正在处理中”。

10月18日,潇湘晨报记者致电快递公司客服电话。对方表示将和寄件人联系处理,具体理赔金额由售后部门负责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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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六条,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第四十七条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