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四(10月14日)凌晨发生的台湾高雄市盐埕区“城中城”大楼火灾,造成46人遇难、41人受伤。今天(10月17日)早上,46名遇难者的身份已全部确认。检方初步判定火灾是由于嫌疑人黄姓女子在房间内用火不当致灾。依据台湾地区现行法规,黄姓女子因过失致死,最重可判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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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检方调查,黄姓女子与其郭姓男友13号夜间在城中城一楼套房内饮酒聊天,过程中黄姓女子点檀香粉驱蚊。夜里11点左右,郭姓男子先行离开,14日凌晨,黄女将未完全熄灭的香粉直接倒入垃圾桶后离开,最终酿成惨案。



高雄地检署主任检察官 徐弘儒:黄姓被告明知点燃沉香,离去前应注意火苗有无完全熄灭,竟疏于注意,至未熄灭的火苗燃烧物品而引发火灾,涉有过失责任。

目前检方依过失致死、失火罪等向高雄地方法院声请羁押黄女。郭姓男子则以6万元新台币交保候审。

不过,依据台湾地区现行法令,失火罪量刑不超过1年,过失致死罪最高可判5年徒刑,按“择一从重处罚”原则,黄姓女嫌疑人最高可判5年。





据CCTV4《中国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