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邢先生的说法,4S店并未检查出车辆存在故障,并表示刹车是因为“主动刹车功能灵敏”。不过,邢先生认为,汽车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他还为此在黑猫投诉平台发帖投诉。
实情究竟如何?《消费者报道》对此进行了采访调查。
车主:汽车行驶中突然自己刹车
“我到现在都想不明白,当时车辆怎么会突然刹车了呢?”邢先生向《消费者报道》说道。
2021年9月29日,邢先生驾驶自己的奔驰E级汽车,在廊坊市广阳道行驶,汽车突然出现自己刹车的问题。
“当时我开车刚过了一个红绿灯路口,然后继续行驶,车辆时速大概是40公里左右,因为快到目的地了,我就减速行驶了,我的脚就从油门踏板上抬起,结果车辆突然刹车,速度骤降,车身抖动了一下,车头还向下沉了一下。”邢先生说道。
▲事发时行车记录仪记录下的影像
邢先生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邢先生的车辆当时在最左侧车道行驶,目测距离前方车辆有超过10米的距离,在刹车状况出现的同时,可以听到视频中出现了“嘀”的声响。
“当时车辆正常行驶,前方没有障碍物,我也没有踩刹车,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邢先生说道。
据邢先生介绍,这辆奔驰E级汽车,于2021年4月在廊坊的一家奔驰官方4S购买,事发时行驶总里程为5400公里左右。
“这是我新买没多久的汽车啊,我觉得不应该出现这样的问题,当时我一家老小都在车上,要是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敢想象。”邢先生说道。
4S店:主动刹车功能灵敏
事发后,邢先生将汽车开至购车所在的奔驰4S店进行检修。“4S店的工作人员跟我说没有检查出故障,只是帮车辆升级了相关的系统,说让我和工作人员一起去试驾一下车辆试试。”
邢先生表示,和4S店工作人员一起试驾车辆时,汽车没有出现自动刹车的情况。不过,邢先生表示:“试驾的地方基本没有什么车辆,无法说明汽车是否存在故障。”
▲邢先生的汽车在4S店的检修单据
在邢先生看来,问题的关键是车辆出现刹车的具体原因。“当时驾车时没有遇到任何突发状况,我认为不存在驾驶操作不当的情况,是车辆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的。”
不过,根据邢先生的说法,4S店表示是“主动刹车灵敏”导致问题出现。对于这样的说法,邢先生并不认同:“当时车速不高,而且最重要的是前方没有障碍物,离前方同方向行驶中的车辆距离也有10米左右,如果这样也会触发主动刹车功能的话,那我以后在拥堵路段是不是就不用开车了?”
主动制动功能,是不少豪华品牌汽车都会配备的常见驾驶辅助功能之一。《消费者报道》查阅邢先生汽车的用户手册,奔驰官方将主动制动功能称为“自动制动功能”,并列出了自动制动功能介入的车速条件。不过,其中并未提及自动制动功能介入的距离条件,只是用“靠近”一词表达。
▲奔驰E级汽车用户手册对自动制动功能介入条件的描述
有汽车工程师向《消费者报道》表示:“主动制动功能一般会在车辆前方出现行人、骑车的人、其他车辆等情况下,在满足一定的车速和距离条件下会介入制动汽车。从邢先生的遭遇来看,如果车辆行驶时前方没有满足上述条件的人或车,应该不会出现主动制动功能介入的情况,建议车主可以要求4S店对车辆进行更加详细的检查,以排查车辆故障和质量缺陷。”
那么,事发时,邢先生的汽车究竟是否有自动制动功能介入?车辆刹车的具体起因究竟是什么?奔驰厂家和4S店能否提供当时详细的行车数据?
为此,邢先生购车的4S店一位市场部相关负责人向《消费者报道》表示,他们会先和售后部门一起了解并核实相关情况,然后会联系车主沟通处理,并向《消费者报道》回复相关情况,不过截至发稿前《消费者报道》并未收到4S店的回复。
此外,就邢先生反映的问题,《消费者报道》向北京奔驰方面发送了采访函,截至发稿前未获回复。
知名法律博主“@谈典看法”、四川矩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小明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在本案中,如果事故发生在邢先生买车之日起的6个月内,4S店则可能需要举证证明车辆不存在瑕疵,而作为厂家,奔驰方面也需要举证证明车辆出厂时是符合质量标准。”
郭小明表示,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邢先生4月份购买的车,行驶里程5400公里,已经超过了退换车的三包期限,如果制动系统的同一主要零件没有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要求退车是不能得到支持的,不过4S店应当为其免费维修。”
郭小明建议,如果车主不认同4S店的说法,可以请求第三方权威机构介入鉴定,4S店和奔驰厂家有义务配合,包括提供事发时车辆行车数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