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目前看来,婚姻移民不需要过语言关,不需要强大的经济实力作为担保,也无需考察申请人是否具备一技之长能够满足美国的劳动力市场需求的技能。另外,婚姻移民也没有移民配额限制。
因为这是最容易取得绿卡的方式,所以出现了许多假结婚的现象。
美国移民局为了防止外国人以假结婚领取绿卡,会在申请期间时不时进行突击登门访问,了解夫妻生活状态,问题都是精心设计的,彼此不熟悉的两个人会马上露陷。因此,不是特别熟悉的两个人,假结婚基本是不奏效的。
那么如果通过假结婚移民美国的后果到底有多严重呢?
最近美国司法部联邦检察院的两起判罚或许会给人们一些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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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之内,美国发生两起假结婚移民判罚
最近一周,美国康涅狄格州联邦检察院宣连续判罚两起“假结婚移民案”,引起公众关注。
在当地时间10月4日宣判的案件中,34岁的美国女性公民奥黛丽·博内特·约翰逊与一名牙买加公民香农·圣·奥宾·斯蒂芬森于2012年3月1日“假结婚”,以帮助后者成为美国的合法永久居民,拿到所谓的“绿卡”。
试水成功后,利用斯蒂芬森在Stephenson移民和法律服务公司任职的便利,约翰逊又在2011年至2017年间与他人合谋,帮助那些有移民需求的人申请和获得美国绿卡,安排美国公民与居住在美国的海外公民进行多达28次的假结婚。
本次调查共对10人提出指控,目前已全部认罪,至于被发现是基于假结婚的所有绿卡申请个人,已经或正在对他们启动驱逐程序。
约翰逊定于2022年1月4日在哈特福德由美国地方法官迈克尔·P·谢伊(Michael P. Shea)判刑,届时她将面临最长五年的监禁。目前斯蒂芬森正等待判决。
在另一起案件中,涉事主谋为现年43岁、居住在格林威治的阿根廷公民帕特里西奥·米利尼克(PATRICIO MILINIK )。根据法庭文件和他法庭上的陈述,米利尼克在2015年与一名美国公民结婚后,于2016年1月获得了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USCIS)授予的有条件的永久居民身份。
按照常规程序,如果顺利到2018年米利尼克即可申获得合法的永久居民身份,以获得“绿卡”。在他的申请被搁置期间,一名美国移民局官员和国土安全部调查局(HIS)特别探员前往米利尼克和他妻子在申请中填写的住所时发现了一些端倪。
在实地探访期间,移民官员曾询问米利尼克在他们的婚姻中是否有过与妻子分居的经历。米利尼克当时做出虚假陈述,否认除了必要的工作旅行以外,其他分居的经历。
后经过调查显示,米利尼克和他当时的妻子在他们的婚姻期间曾多次分居,而且米利尼克曾与数名人士聊天中,表示他的婚姻并不是真正的婚姻,他与妻子保持婚姻关系只是为了获得绿卡。
此案将于2022年1月3日进行宣判,届时米利尼克将面临最高5年的监禁。同时,由于米利尼克有为了获得美国绿卡在婚姻关系上存在虚假陈述的倾向,除了面临监禁他还将可能被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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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正确的移民结婚打开方式是怎样的呢?这里也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需要的可以收藏起来。
美国结婚移民的一般程序
通过结婚移民美国一般分为两种情况,即:配偶为美国公民、配偶为美国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
1、美国公民配偶
美国公民给自己配偶办理绿卡是属于直系亲属移民性质,这类绿卡申请并不会有配额的限制。也就是说,等待绿卡下来的时间会更短,能较快拿到绿卡。
(一)美国公民配偶绿卡办理情形:
—已婚配偶在美国境内:配偶是持其他非移民类签证入境结婚的,如:旅游签、商务签。美国公民方可以在结婚之后为其配偶递交I-130移民申请,配偶同时提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
—已婚配偶在美国境外:配偶持CR1或IR1签证入境。美国公民方需为其配偶提交I-130移民申请至配偶所在国家的美国领事馆,批准通过后,美国国务院国家签证中心会寄送Packet 3(一份材料清单)给申请人。申请人需完成里面的表格填写,配偶随后可以申请移民签证,持签证进入美国后,即可成为绿卡持有者。
—未婚,未婚妻/夫在美国境外:这种需先持未婚妻/夫签证(K1签证)入境美国,并且在入境后90天内完成登记结婚,结婚后即可开始办理绿卡。
(二)美国公民配偶绿卡办理流程
(1)已婚配偶在美国境内
这种情况也是最常见的一种配偶办绿卡的情况,而一般都是配偶以非移民类签证进入美国学习或工作,随之与美国公民结婚,随后想转身份至永久居民(绿卡)。
申请条件
最重要的条件就是:婚姻真实性。双方都是自愿合法成为夫妻,如果有离婚或丧偶等情况可以出示相关证明。如果在申请绿卡的过程中,双方处在分居状态,但并没有提出离婚,这种情况还是可以申请配偶绿卡的。
申请材料准备
I-130材料包,是外国人亲属移民申请,由公民方填写,证明双方真实婚姻关系。
I-485材料包,此部分为第二部分需要准备的材料包,为配偶递交身份调整申请,也就是从现在的临时身份转为美国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注意,还需要准备一张$1225的个人支票或者Money Order(用于支付申请费)。
选择性材料
I-131(回美证/AP卡)
这个是可选材料的选项,若拿到绿卡前想出境,则需要办理,用于返回时作为凭证入境美国,也就是大家说的回美证,另一说法叫AP卡(Advance Parole)。AP卡是发给正在调整身份,还没有永居身份的外国人,允许处于调整身份状态的申请人可以入境美国。需要由绿卡申请人填写。
I-765(工作许可,也就是EAD工卡)同样是可选材料选项,若申请I-765获得EAD工卡后,在等待绿卡期间,持EAD就可以开始工作了。
I-131和I-765如果是与I-485表格同时提交申请,则为免费。AP卡和EAD一起签发,两者结合也就是大家常听到的combo卡。combo卡同时具有AP卡和EAD两个功能。大部分人都会直接申请combo卡,建议大家办理时也都选择申请combo卡,这样在等待绿卡过程中是可以出入境美国,并且可以开始工作的。
材料提交后, 2周左右会收到移民局发来的收件通知,上面会有包含一个申请的案件号码。通过该号码可以在移民局官网上查询自己的申请目前的处理状态。
若申请被批准,会收到打指纹的通知,根据通知上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打指纹。
打指纹后约3-10个月会收到面试通知,目前由于处于疫情期间,面试预约也有所变慢,因此具体时间应当以官方机构的通知为准。
面试通过后,会很快拿到绿卡,此时的绿卡是一张有效期为2年的临时绿卡(又称有条件绿卡)。在临时绿卡过期前90天内,可申请转为10年有期效的正式绿卡。
美国公民配偶持绿卡3年,可申请入籍成为美国公民。
(2)已婚配偶在美国境外
此情况还可细分为:美国公民方和配偶方均在美国境外;美国公民方在美国境内,但配偶方在美国境外。
美国公民方和配偶方均在美国境外,这种情况的申请方式为:
美国公民方需向配偶所居住国家或地区的美国领事馆提交移民申请包(I-130),申请通过后美国领事馆会给公民配偶寄送移民签证材料包(Packet 3),Packet 3材料审批通过后,接下来便进入体检和面试环节。面试顺利通过,配偶即可获得移民签证(CR1或IR1),并凭签证入境获得绿卡。(一般入境美国1-3个月内可获得)
需要解释的是,CR1和1R1的区别:
此二者都是美国公民为其外籍配偶申请的美国移民类签证,都是通过I-130来完成申请的。
如果申请前公民和配偶结婚已经超过两年,则会获得1R1签证。反之,申请时结婚时间未超过2年,则会获得CR1签证。
而1R1签证持有人在入境美国后拿到的是10年绿卡,CR1签证持有者则只能拿到有效期会2年的临时绿卡。此外,如果在申请的过程中,结婚时间超过了2年,移民局会将CR1签证会自动转为1R1签证,入境后任然获得10年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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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美国绿卡持有者配偶
美国绿卡持有者给配偶办理绿卡,属于F2-A亲属移民,也就是亲属移民第二类优先,办理过程需要等待移民排期。
需要注意的是,配偶在美国境内等待绿卡的期间,必须要有合法的非移民身份才可,比如:F-1、H-4,等。如果配偶是非法居留,则不可以递交移民身份调整的申请。美国绿卡持有者配偶移民一般最常见的情形包括: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在美国境内和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在美国境外。
(一)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在美国境内
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在美国境内,这类申请和上述美国公民配偶的I-130材料包基本一致。有所不同的是,递交后的移民局收件通知会有一个优先日期,即:Priority Date。
1-130提交之后,移民局会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日期给每一个申请安排一个优先日期,通过移民局收件通知签发。这就是表示申请人在调整身份排期行列中的位置。
等到优先日期到来的时候,就可以进行下一步,提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配偶身份调整申请的I-485材料包与上述美国公民配偶的I-485材料包基本一致。
(二)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在美国境外
若美国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在美国境外的情况下,绿卡持有者依然需要先进行上面所述第一步:向移民局(USCIS)提交I-130移民申请材料包,递交材料和邮寄地址和上述一样,参考上面即可。
移民局收到材料审批后,配偶开始进入排期,移民局也会将申请材料转到美国国务院国家签证中心(NVC)。
排期到时,NVC会通知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如:体检报告、无犯罪证明等,并告知在境外美国领事馆办理移民签证的流程事宜。
申请人准备的移民签证相关材料都无问题获得审批后,美国领事馆会发出面谈通知。申请人需按提前预约的时间前往指定的领事馆进行面谈。
面谈通过后,即可获得FB-2A移民签证。持FB-2A 移民签证入境美国后,就会收到美国绿卡。
若结婚日到入境日不满2年,配偶将会收到2年期的临时绿卡。超过2年的会收到10年期的正式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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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移民法或移民官眼里,美国公民和外国人之间的婚姻似乎都不是以爱情为基础的,外籍配偶一方都是为了绿卡才与美国公民结婚的。
带着这种有色眼镜,移民官在进行婚姻绿卡面谈时,首要任务是查证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是不是真实的。换言之,就是检查是否存在婚姻欺诈,即“假结婚”的情况。第二个任务是查清美国公民一方是否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担保外籍配偶在美国的生活所需,也就是要审核外籍配偶是否有可能变成美国政府的负担。
那么移民官怎样才能知道婚姻关系是否真实呢?一是看,即看配偶双方在面谈时所表现出来的神态和所提供的文件;二是查,即移民局派人去实地查访;三是问,即单独或当着双方的面询问一系列问题,通过询问结果来审查婚姻的真伪。
正如我们在无数电影场景当中所看到的那样,一旦通过婚姻方式申请合法留在美国,需要经过类似于刁难的发问式面谈才可勉强得到移民官员的认可。
这就回到了最初的出发点上面。若是真的在美国遇到了心上人而结婚,那么,爱情战胜移民法也未尝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