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早间,中国恒大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宣布,于2021年9月28日,本公司一家全资子公司作为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协议,将其持有盛京银行1,753,157,895的非流通内资股,占盛京银行已发行股份的19.93%转让予受让方。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由于有关出售事项的比率高于25%但低于75%,构成本公司的主要出售交易,出售事项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之股东批准的规定。由于没有股东在交易中拥有权益而须在股东大会上放弃投票,根据上市规则第14.44条,本公司已透过鑫鑫(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70.72%的股东)的书面批准通过出售事项,而无须召开股东大会。



出售盛京银行非流通的内资股的对价为每股人民币5.70元,合计人民币9,993,000,001.50元。对价是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公平磋商后决定。盛京银行是根据中国法律于1997年9月10日在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盛京银行及其附属公司主要是在中国内地提供公司及个人存款、贷款和垫款、支付结算、资金业务及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银行服务。



公告称,本公司流动性问题对盛京银行造成巨大负面影响,引入国企受让方作为大股东,有助稳定盛京银行的经营,同时有助于本公司仍持有的盛京银行14.57%股权的增值保值。出售事项的交割需要得到盛京银行的配合,盛京银行要求,出售事项全部所得款项需用作偿还本集团对盛京银行的相关债务。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出售事项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所有持份者的整体利益。

► 文 观察者网 李焕宇

9月29日,港交所上市公司中国恒大发布公告称,其旗下一家全资子公司将其持有盛京银行19.93%的股份转让给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计人民币99.93亿元。沈阳盛京金控是一家从事产业投资、资本经营、资产管理等业务的国家控股企业,由沈阳市国资委持股58.3346%、沈阳市财政局持股30.73788%。

恒大方面解释称,本公司流动性问题对盛京银行造成巨大负面影响,引入国企受让方作为大股东,有助稳定盛京银行的经营,同时有助于本公司仍持有的盛京银行14.57%股权的增值保值。

截至发稿,恒大港股盘中拉升,现涨幅已超10%。



根据公告,恒大董事会宣布:“于9月28日,本公司一家全资子公司作为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协议,将其持有盛京银行1,753,157,895的非流通内资股,占盛京银行已发行股份的19.93%转让予受让方。”

出售盛京银行非流通的内资股的对价为每股人民币5.70元,合计人民币9,993,000,001.50元。其中转让方恒大集团(南昌)是在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恒大的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业务。受让方盛京金控是一家从事产业投资、资本经营、资产管理等业务的国家控股企业,由沈阳市国资委持股58.3346%、沈阳市财政局持股30.73788%、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25%及辽宁省财政厅持股5.0366%。

同一天,盛京银行也发布了公告,称沈阳市国资委附属公司沈阳金控在受让恒大集团持有的股份后增持为本行第一大股东,占有已发行总股份的20.79%,沈阳市国有股份合计占有盛京银行已发行总股份的29.54%。

公告还称,盛京银行将坚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按照市场化、法制化改革方向,回归城市商业银行本源,服务地方实体经济,服务中小微企业,服务城乡居民,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挥地方金融主力军作用。

盛京银行及其附属公司主要是在中国内地提供公司及个人存款、贷款和垫款、支付结算、资金业务及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银行服务。据恒大方的公告内容,盛京银行要求,出售事项全部所得款项需用作偿还本集团对盛京银行的相关债务。

► 文 观察者网 李焕宇

9月29日,港交所上市公司中国恒大发布公告称,其旗下一家全资子公司将其持有盛京银行19.93%的股份转让给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计人民币99.93亿元。沈阳盛京金控是一家从事产业投资、资本经营、资产管理等业务的国家控股企业,由沈阳市国资委持股58.3346%、沈阳市财政局持股30.73788%。

恒大方面解释称,本公司流动性问题对盛京银行造成巨大负面影响,引入国企受让方作为大股东,有助稳定盛京银行的经营,同时有助于本公司仍持有的盛京银行14.57%股权的增值保值。

截至发稿,恒大港股盘中拉升,现涨幅已超10%。



根据公告,恒大董事会宣布:“于9月28日,本公司一家全资子公司作为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协议,将其持有盛京银行1,753,157,895的非流通内资股,占盛京银行已发行股份的19.93%转让予受让方。”

出售盛京银行非流通的内资股的对价为每股人民币5.70元,合计人民币9,993,000,001.50元。其中转让方恒大集团(南昌)是在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恒大的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业务。受让方盛京金控是一家从事产业投资、资本经营、资产管理等业务的国家控股企业,由沈阳市国资委持股58.3346%、沈阳市财政局持股30.73788%、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25%及辽宁省财政厅持股5.0366%。

同一天,盛京银行也发布了公告,称沈阳市国资委附属公司沈阳金控在受让恒大集团持有的股份后增持为本行第一大股东,占有已发行总股份的20.79%,沈阳市国有股份合计占有盛京银行已发行总股份的29.54%。

公告还称,盛京银行将坚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按照市场化、法制化改革方向,回归城市商业银行本源,服务地方实体经济,服务中小微企业,服务城乡居民,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挥地方金融主力军作用。

盛京银行及其附属公司主要是在中国内地提供公司及个人存款、贷款和垫款、支付结算、资金业务及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银行服务。据恒大方的公告内容,盛京银行要求,出售事项全部所得款项需用作偿还本集团对盛京银行的相关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