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华人圈里轰动一时的加州华裔夫妇癌症质子治疗中心投资移民欺诈案,尽管早已盖棺定论,查尔斯·刘(Charles C Liu)和丽萨·王(王馨,音)夫妇也被加利福尼亚联邦法院裁定退还其非法所得的2100万美元,但这起投资诈骗风波至今仍未平息。就在通常被视为移民美国“跳板”的另一个国家格林纳达,有一个名为“格林纳达哈特曼大学城及文旅小镇投资移民项目”,被当地媒体曝光该项目背后操盘人为上述在美国犯事儿的华裔夫妇刘、王二人。

近日,加美必读收到该投资项目一位自称受害者的爆料,称该项目拿到投资人的投资款后,不仅没有进展而且承诺的移民事宜也未兑现,答应的退款至今没有看到一分钱。套路和美国癌症质子治疗中心投资移民欺诈案如出一辙。

通过这位投资人的爆料,以及经过笔者多方查询资料发现,这个项目背后还有更多不为人知的“秘密”,且夫妇俩还是格林纳达驻北京大使馆官员。

更诡异的是,丑闻被爆出后,这对华裔夫妇的生意似乎并未受到影响,至今仍在国内对格林纳达投资移民项目进行高调推广、募资。


An aerial photo of the capital St. George's. By Drkreative, CC BY 3.0 via Wikimedia Commons 

因“格林纳达外交身份”被吸引

Jason告诉笔者,他是通过网络搜索了解到由查尔斯·刘和丽萨·王二人所实际控制的“格林纳达哈特曼大学城及文旅小镇投资移民项目”(以下简称:哈特曼投资移民项目)的。这个项目原始名称为“格林纳达综合度假村”。

因该国投资移民项目法案有规定,通过投资格林纳达即可获得永居身份和国籍,申请人只需购买$35万美元以上经政府批准的房地产项目即可,这才吸引到他的关注。

后来经过一番了解,并经在格林纳达的朋友确认,Jason很快选择了有“格林纳达外交身份”人士支持的哈特曼投资移民项目。之后,Jason便将认购所需投资款以该项目方提供的融资模式,共计22万美元以等值人民币形式打到对方账户。

根据Jason介绍,这个项目在国内的推广公司叫做“中拉美(北京)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与他签署协议的主体也正是这家公司。

按照约定,Jason签署了认购项目所需的股权投资协议、托管协议和补充投资协议,并提供了办理投资移民所需的各种证件材料后,接下来只需等待项目方所承诺的办理结果即可。

然而当他付了款、签了协议,并在2019年底提供办理移民的材料之后,按照约定,项目方原本应当在两个月内帮助他及家人办理好身份,可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

Jason告诉笔者,项目宣传材料上面承诺,办理移民的资料发过去之后两个月,也就是六十天可以办下来移民身份。若在2020年8月之前没有办理称,将归还全部投资款。

然而,时间已经推到了2021年,Jason面临的现状是:一未能见到任何官方批复文件,二因项目方承诺2020年8月最终办结日期已过,也进行了退款协商,但仍未得到退款。

Jason回忆称,因为投资之后项目没有任何进展披露,担心自己投资打水漂,他曾屡次与中拉美联系,但对方一直闪烁其词,一开始的说辞是由于香港投资人的资金未到位,所以迟迟不能开工。后来听消息说已经动工,但不知为何又停工了。

Jason认为,距签署合约已经有两年,但项目迟迟没有进展,而自己和家人移民事宜对方也没按照承诺的办妥,于是经过再三思虑,Jason决定不再继续投资该项目,并就撤资事宜联系中拉美进行协商,要求归还投资款。

按照Jason说法,刚开始中拉美是同意退款的,但后面却并未履行承诺,而是一拖再拖。这让Jason不由得担心自己的投资款是否还能收回来。

经过反复核查与中拉美之间签署的合约,Jason发现合约上曾经约定:如果中拉美至2020年8月到期仍未帮助投资人成功办理移民身份,则可以全额归还投资款。

然而因为协商之后,对方迟迟不肯进入实际退款阶段,Jason决定联系律师走法律途径。

哈特曼投资移民项目背后的中拉美公司

那么Jason口中提到的中拉美公司,到底是何是何背景?这个项目又和美国癌症质子治疗中心投资移民欺诈案,有何关联?

为了解这个项目的具体情况,笔者与通过爆料人提供的信息以及多方面调查了解到,哈特曼投资移民项目的推广公司中拉美(北京)文化,正是美国癌症质子治疗中心投资移民欺诈案中王馨名下的香港企业控股的一家公司。

根据公开的工商信息查询,中拉美(北京)文化最新年报地址在北京市朝阳区水岸庄园。Jason告诉笔者,这正是他当初签署协议时,曾去过的中拉美办公室。


中拉美营业执照信息,来自企查查

但最近Jason的委托律师再次到访该办公地点,发现已找不到中拉美及相关负责人的踪影。

中拉美的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的大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是一家名叫中拉美投资有限公司的香港企业。


中拉美股权结构,来自企查查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查询系统ICRIS发现,这家香港企业由2014年9月16日注册成立的合众达美投资有限公司(United Damei Investment Co., Limited)在2017年6月5日更名而来。

而合众达美投资的注册资料显示,独立创始人为Wang Xin。


公司编号为2144750的香港企业:合众达美投资有限公司独立创始人签名,来自ICRIS


United Lamei Investment Limited,来自ICRIS

根据哈特曼投资移民项目的前身——格林纳达综合度假村项目介绍,合众达美集团为该项目在华独家代理企业。另据美国法院披露的信息,在美国洛杉矶癌症质子治疗中心项目当中,二人挪用的款项有一部分就是进入到这家香港公司——合众达美。


来自合众达美格林纳达综合度假村宣传资料

由此可以断定,合众达美投资的独立创始人Wang Xin,正是文章开头提到的投资移民欺诈案件主角之一的“王馨”。

另外,笔者还查询到,中拉美投资旗下中拉美(北京)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关联公司“比富利投资有限公司”,此前曾用名叫做“合众达美投资有限公司”。

王馨曾于2015年4月3日至2016年5月19日,担任合众达美投资法定代表人。2017年10月26日,合众达美投资更名为“比富利投资有限公司”。



合众达美、王馨与比富利投资关联性,来自企查查

值得一提是,这些重要工商信息变更时间,正值2016年和2017年这两年,美国证监会对王馨夫妇提出欺诈指控,双方对簿公堂期间。

与美国投资移民欺诈案的相似之处

Jason认为自己被骗,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钱到位了项目迟迟不动工,这也是此前美国洛杉矶癌症质子治疗中心被SEC起诉的诱因。

当时SEC发现洛杉矶癌症质子治疗中心项目募资后18个月,一直未开工。后经查发现,刘早已将投资款中的1,180万美元转移至夫妇二人名下位于中国的三个公司,其中一家公司由王担任CEO及总裁;除此之外还挪用了700万美元直接转入他及他妻子的个人账户中。

经笔者查询,加勒比地区的一家媒体在刘、王二人操盘的哈特曼投资移民项目于2015年前后刚刚开始启动之时,写下了这样的报道:“加勒比地区将迎来一个最新的大型项目,这次是在东加勒比海岛格林纳达。

这个耗资20亿美元的项目被称为格林纳达度假村综合体项目,在中国正式启动。项目计划开发格林纳达的哈特曼山半岛和霍格岛。

根据格林纳达政府的一份声明,它将包括高端度假村、健康中心和其他休闲娱乐设施,由一家名为United Demi Group的中国公司开发,由格林纳达驻北京大使馆的商务参赞查尔斯·刘斯带头。”

时任的格林纳达外交部长Clarice Modeste-Curwen来到中国推广项目的图片

另一家当地媒体Now Grenada也对此项目的面世进行了报道,并附上了推广公司的照片。

格林纳达的外交部长Clarice Modeste-Curwen在合众达美公司与工作人员合影。

根据美国证监会的指控,刘和王曾在网络宣称自己的项目有“强大的政府支持”,并还放上与前总统“乔治·赫伯特·沃克布什”和前加州州长“阿诺德·施瓦辛格”的合照。合照还和推荐信一起展示,信中写着“比起其他的区域中心项目,他们更支持质子放射治疗项目”。

但其实他们在写这些字的时候,整个项目根本只是一个还没有启动的项目。

“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有海外政府背景支持的项目、官方的官员站台,这样的项目对于投资人来说无疑是非常具有震撼效果以及投资吸引力的。

刘、王二人还有另外一个“杀手锏”是,利用其格林纳达的外交身份来推广商业项目,获取投资者信任。

实际上在该国驻中国大使馆的官员列表中,的确有一名叫做“Chi Liu”的公使和一名叫“Xin Wang”的文化参赞,这两人正是在美国华裔夫妇投资移民欺诈案中的刘、王夫妇。

不过诡异的是,虽然夫妻俩在美国投资移民欺诈案被曝光,而格林纳达当地媒体也关注了这一事件,当地媒体The New Today还称刘、王夫妇是“持有格林纳达外交护照的中国诈骗犯”,但他们在格林纳达的移民投资项目似乎并未受到影响。



The New Today2020年的报道截图

据“中拉美”公众号推文,今年6月于北京万达文华酒店举行的一个高端房产展会上,作为格林纳达驻华使馆文化参赞的王馨还赫然出现在现场,为格林纳达移民投资项目站台。



“中拉美”公众号推文截图

Jason说,这种“外交身份”正是他最难以接受的部分。作为一个国家外交参赞,在美国已被SEC起诉并被联邦法院裁定诈骗诈骗,正在进行推广的哈特曼投资移民项目受到这对夫妇名誉的影响已经极不具有任何可信度。

由于项目丝毫没有进展,答应办理移民身份、退投资款的承诺至今没有兑现,又目睹刘、王夫妇二人高调现身公共场所继续推广项目并吸纳资金,Jason心里很不是滋味。

他表示,已经做好长期维权的准备。接下来会聘请律师准备维权,同时与公司联络人进行交涉,并与背后实际控制人联络,期望按照合约归还投资款。但由于截止目前来看协商无果,所以他不再要求身份的办理,只能寄望于走法律途径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海外投资移民需要注意什么

近年来,投资移民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Jason谈及自己的这次投资经历,他表示,投资移民目的地的国家如果较小或者不是法治国家,需要考虑政策以及政治风险。所以投资者应做好投前尽职调查。

那么投资人究竟应当如何做决策可以最大程度避免遇到投后损失?笔者也为大家总结了一些投资建议。

首先,应了解该国的移民法规。对于有法规的移民项目来说,这是投资人首要应当考虑的。若没有移民法规的项目,一来可能获得身份并没有法律效力,另外可能出现损失后将得不到任何的法源依据,从而无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其次,应当对自己即将选定的项目做好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被政府授权的情况(如适用)并要求提供授权证明、项目实际进展的历史简报、项目开工许可、建筑许可等许可证明和各关联方的情况说明,以及项目开发者所签署的开发协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融资情况、投资人的权益顺位情况和项目主要负责人的简历等。

对于过度包装的项目也应保持警惕。正是由于几乎没有投资人会在获得身份之前就特意飞到项目目的地进行实地考察,多数情况下做出投资决定都将取决于该项目的推广与宣传资料。因此在面对过度包装的项目时,应当多考虑项目背后的商业逻辑,而不应只了解宣传资料以及所谓的高大上的背景等等。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涉及到投资移民的投资款部分,除非有当地政府出具相关规定可以用人民币支付,否则不建议在国内机构直接支付金额较大的等值人民币。作为如今的投资移民项目方,理应对于国内中介机构、投资人告知反洗钱的相关风险,且应当具备反洗钱义务,尽量避免以误导方式引导投资人操作。

最后如果你投资了项目,可要求项目管理方及实际控制人实时提供项目进展简报。目前,对于成熟的美国投资移民项目来说,大多项目管理人均会要求在项目现场安装摄像头,予以实时监控并形成周期性报告提供给投资人。这也是一个可借鉴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