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妇女在得克萨斯州奥斯汀议会前抗议新堕胎法,牌子上写着“Mind your own uterus” (管好你自己的子宫吧)
周三(9月1日),得克萨斯州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禁止怀孕约六周后堕胎的法律生效,使得该州成为美国对堕胎实施最严厉限制的州。
为此,女权倡议和民权组织 ACLU(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以及堕胎支持者团体向最高法院提交了一项针对该法的紧急诉讼。不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驳回了要挡下新法的这一请求。
虽然除了3名自由派法官外,1名保守派法官也对这个美国第二大州的新堕胎法投了反对票,但是美国最高法院最终以五比四票拒绝对得州严厉的堕胎法下达禁制令。最高法院同时表示,围绕相关议题可能会有更多诉讼。
奥斯汀的抗议者:"我的身体,我的选择
这样,本周三零点起,在德克萨斯州,一旦可确定胎儿出现心跳(大约在怀孕的第六周)就不得堕胎。其实,第六周时,很多妇女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是否已有身孕。另外,即使有强奸或乱伦背景,所谓的《心跳法》也不允许有任何例外,只在孕妇的生命健康受威胁情况下,该法才允许晚期堕胎。
让公民自己执法
特别令人震惊的是,执行新规定的并非当局,而是公民个人,他们实际上受托执行新规。这使得挑战新法律变得更加困难。
该法事实上鼓励公民起诉涉嫌怀疑帮助怀孕六周后的妇女堕胎的人士。这样,堕胎诊所及其员工,开车送当事人去堕胎的人、支付相关手术费用的父母,皆可成为被告。一旦定罪,原告可获至少 1万美元,而且是由当事女性支付。
总统拜登认为得克萨斯州堕胎法违宪
拜登总统亦震惊
美国总统乔拜登表示,假手民事诉讼促使公民执行该法"令人愤怒",这一 "极端的"法律是"公然"侵犯堕胎这一妇女基本权利。他这里指的是1973年最高法院对史称"罗诉韦德案"(Roe versus Wade)的裁决。该裁决使全国范围内的堕胎合法化,直至怀孕6个月。
堕胎权是美国最具争议的社会政治议题之一。反堕胎者希望最高法院能推翻具裡程碑意义的1973 年裁决。本秋季,该法院将审理密西西比州的堕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