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租的房子

被房东安装了摄像头

你会怎么办?

今年5月,在上海工作的小王和小程,通过同城网站,找到了一套房东直租的房子。她们分别和房东刘先生签约了一套位于彭浦新村的二室一厅的房子。

合同显示,小王租住的是这套房间的南卧室。甲方(房东)负责提供空调、彩电、冰箱、热水器、洗衣机、燃气灶等设施。



然而,就在签完合同的那一刻,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了。

“在我签完合同后,他突然移开了桌子上一个大瓶子,露出一个摄像头,告诉我他在客厅里安装了摄像头。我当时惊呆了,和他大吵了一架。”小王说。



面对多出来的摄像头

两位女租客自然不能接受

自5月入住以来

她们就摄像头和房东反复沟通

然而,无论小程和小王怎么说

刘先生的态度都极其强硬

“摄像头绝对不能拆”

“你们不作恶,怕这个做什么?”

刘先生说:小王和小程只是分别租住了这套房子中的“北卧室”和“南卧室”,这套房子中配套的客厅、阳台以及厨房等仍属于房东。因此,他可以在这些区域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情。

变本加厉的监控

5月末,刘先生告诉小王,他准备将客厅出租出去。随后不久,刘先生开始在客厅中搭建隔板间。

隔断建好后,小王和小程发现,她们进出卫生间的空间,变成了一条窄窄的通道,这条通道完全暴露在了摄像头的监控范围内,她们每一次进出卫生间,都要暴露在摄像头之下。

为了躲避摄像头

小程调整了房东

摆放在客厅中的桌子的位置

这个举动竟又激怒了刘先生

他把租客们称为“找事的女人”



小程和小王以及刘先生建好客厅隔断间后招租至这套房子内的姑娘小姚都说,在这里居住让她们感到分外压抑。

这不仅是因为客厅中有摄像头,还因为房东刘先生对她们生活的介入。

“他经常过来,下午经常坐在沙发上。”小程说,她租住的北卧室门锁已经坏掉,有一名男子长期在客厅中活动,让她感到很没有安全感。

小王说:“他甚至会过摄像头观察我们的表情,说我们表情不好,或问我们为什么还不上班。”



房东:“我只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

对于小王、小程和小姚的不满,房东刘先生并不理解。

在他看来,他只是在行使属于自己的权利。“我们之间不存在所谓的纠纷,是她们在无理取闹。”





刘先生说,之所以安装摄像头,是为了安全,且这个摄像头一直对着大门,并未影响到租客的生活,“我跟她们沟通过,我说摄像头只会拍到防盗门,不会影响她们的生活。”

不过,刘先生承认,他并没有将客厅中装有摄像头、客厅将建设隔断的情况,在签合同前告知几个租客。“我可能在告知上有所欠缺,但我并没有任何违反法律的地方。”刘先生补充道,“我没有告知义务,这是我的私权。”

律师:房东行为已明显构成侵权

尽管刘先生的理由看似充分,但在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葛志浩看来,他的行为已明显构成侵权。

葛律师指出,摄像头的安装地点虽然是在客厅,但对于租客而言,客厅与卧室作为房屋的一部分,建筑物功能以及物理空间上存在相互依附的关系。即便是合租,租客的日常行为举止也无法彻底避开客厅空间。在未征得租客同意的情况下,房东通过摄像头对租客行为进行监控的行为, 已侵犯了租客的隐私权。

至于房东刘先生主张的观点,葛律师认为,房东将该房屋的部分空间租赁给第三人后,对该房屋的整体权利就应受到限制,这种限制尤其表现为,房东对该房屋的占有、使用的行为不得侵犯租赁者的合法权益。

如今,无论房东未经许可拍摄到租客行踪的行为,还是其长期、高频率出现在客厅并对租客造成巨大精神压力的行为,都是有悖于合同目的实现,这种所谓的“权利”是没有合法依据的。

在经历了长达3个月的争吵后

双方谁也没能说服谁

无奈之下

女租客们只能提前退房

引起纠纷的摄像头还挂在客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