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7日,西安的薛女士新购进口奔驰CLS级轿车,没开出4S店就漏油。因安利之星耗时15天没能有效解决,2019年4月9日,薛女士坐在引擎盖上哭诉维权。
这则视频随后引发全国网友关注。薛女士因此被戏称为“史上最强维权女车主”,成为了网红。
西安高速铁道技工学校以百万年薪聘请薛女士,出任该校的网红专业架构顾问,同时担任该校青少年教育公益宣传形象大使。
然而,一方没有付钱,另一方也没有履行推广宣传义务,合作破灭,双方闹到了法院。西安高速铁道技工学校向薛女士索赔364万余元。
近日,该案二审判决,西安高速铁道技工学校的诉求被法院驳回。
8月30日,薛女士通过代理律师郅旭鹏向潇湘晨报 记者回应,西安高速铁道技工学校当时利用此事获得了很多关注,法院已经证明了她没有拿过对方一分钱,接下来不会再就此事维权。
“奔驰女车主”获技校邀请作形象大使
爬上奔驰车的引擎盖上维权,薛女士的这一举动成为2019年热点事件。
在当时引发网络热议的视频中,薛女士称,她在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首付20多万购买了一辆新车,不料还没开出4S店就出现发动机漏油。此后,车主与4S店多次沟通,却被告知无法退款也不能换车,只能更换发动机。车还没开,却要换个“心脏”,被逼无奈的车主只好到店内通过“哭闹”的方式维权。
经历几天的事件发酵,利之星最终付出的代价“惨重”:利之星对女车主将予以换车并退还金融服务费等。
因为维权,薛女士也迅速在网络上走红,有网友称她为“奔驰女车主”,也有人称她为“史上最强维权女车主”。
西安高速铁道技工学校(以下称西安技工学校)与薛女士接触,并以100万年薪的价格与她签署合作协议,希望薛女士能够担任学校在招生、宣传,以及公益教育方面的形象大使。
在西安中院公开的二审判决书显示,在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一事爆发仅2个月后,2019年6月12日,西安技工学校就与薛女士签订了《网红专业首席架构顾问及青少年公益教育形象大使合作协议书》。协议书约定,西安技工学校对于推广新课程、提高知名度、增加影响力的需要以及对薛女士的认可,聘请薛女士方出任学校网红专业架构顾问,同时担任青少年教育公益宣传形象大使一职。
合作范围包括:薛女士作为西安技工学校新推出课程的形象推广大使,授权学校在约定范围内借助薛女士的个人影响力,开展网络宣传及招生工作。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开展一场直播讲座,每周拍摄一个宣传学校的小视频,每周开展一场大型公开讲座。
西安技工学校负责完成学校筹建、课程设置等前期审批、备案等一切国家需要的办学手续,并保证用于推广宣传的产品均符合法律规定且真实有效。
协议还约定,西安技工学校向薛女士支付年税后推广宣传100万元,按12个月平均支付给薛女士。学校根据招生情况向薛女士支付相应奖励。
协议书签订后,西安技工学校未支付款项,薛女士也没有履行推广宣传义务。
技校以违约索赔364万,法院驳回
事后,西安技工学校将薛女士诉至法院,索赔364.9万余元。
西安技工学校认为,学校已经按照合作协议和薛女士的要求改建操场,租赁房屋并进行装修成网络直播室,购买网络直播设备,招聘106名协助薛女士直播的工作人员,引进80名网络直播技术人员,完全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并支付各项费用281万余元。但薛女士自始没有履行合作协议,薛女士以自己在网络上的搜索流量日益增长,之前约定的推广费低为由,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直播义务,并单方提出将“合作期限由一年变更为三个月,宣传费每年100万元不变”的要求。
面对起诉,薛女士提起了反诉,请求撤销《网红专业首席架构顾问及青少年公益教育形象大使合作协议书》,西安技工学校应赔偿200万元。
判决书显示,薛女士认为,西安技工学校的行为是利用热点事件恶意宣传。她调取了该学校在人社局备案的招生广告,发现备案招生项目并不存在协议书中约定的网红专业,其行为正是在欺骗她,使她在签订协议书时对专业设置的合法性产生错误的认同和相信。学校冒用西安联合学院校舍宣传办学条件,误导薛女士对学校办学条件等情况陷入错误认识。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协议书签订后,西安技工学校未履行支付推广费义务,薛女士亦未履行推广宣传义务。因学校未履行支付推广费的义务,且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损失系因履行双方的协议书而产生,一审驳回了学校的诉求。
此外,薛女士未依照协议书履行推广宣传义务,也未提供证据证明西安技工学校提供虚假资料让其进行宣传,薛女士的反诉同样被驳回。
一审判决后,薛女士与技工学校均提起了上诉。 2021年4月21日,西安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代理律师:学校没有履行协议,她没有拿一分钱
天眼查显示,西安高速铁道技工学校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薛某,该校于2021年2月2日、2021年4月12日,被西安长安区法院列为被执行人。8月30日,潇湘晨报记者多次联系西安技工学校未果。
薛女士委托代理律师郅旭鹏对潇湘晨报记者进行了答复。
“双方签了协议后,学校根本没有打算付钱,对外发通稿说花100万元天价代言费请薛女士,让人误以为薛女士拿钱不干事,因为这一操作该学校在当时获得了很多点击量。”8月30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薛女士的代理律师郅旭鹏。
他透露,薛女士是出于为学校作宣传的目的,与西安技工学校签订了协议。但对于薛女士来说,那份协议本身就无法履行。协议里约定的是网红专业,但是技术学校并没有在人社局对该专业进行备案。其次,从整个过程来看,签了合同后,技工学校并没有准备付钱,而是以100万天价代言费为噱头,在网络上发帖,称要索赔,只字不提技工学校分文没有支付,让大众产生误解,以为薛女士拿钱不干事。
“薛女士是在签订合同后,陆续发现了问题。比如,她在合同签订前,曾去考察过学校办学地点,结果和实际的并不一样。她还发现,协议中的一方写为,西安高速铁道学校,和西安技工学校根本不是同一所学校,该学校并不存在。而负责签订协议的人,在协议中使用了笔名签字。”郅旭鹏透露,这件事情当时对薛女士的影响很大,对方发布的误导性的言语,使她遭受了很多社会上的误解,名誉也受到了影响。薛女士之所以提出反诉,正是为了要一个说法,并不是出于金钱的目的。
郅旭鹏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在一审、二审法院都判决驳回技工学校的诉请后,薛女士也不会再针对此事继续维权。“判决书里写得很清楚,对方没有履行协议,薛女士没有拿一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