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陕西汉阴男子黄先生向媒体反映,当天哥哥到交警队处理事故时,因拍了一张办事大厅的照片,被数十名警员打至骨折。事件曝光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8月19日,汉阴县公安局就此事发出通报称,男子黄某林在因肇事方没按约定时间到场调解,质疑事故处理存在问题,与接待警员发生争执,在场民警遂对其进行控制。目前决定对4名民辅警停止执行职务。



飞来横祸:男子去交警队处理事故被打骨折,疑因拍照所致

8月初,黄先生的母亲遭遇车祸,肇事者驾车逃逸,事后在交警部门的介入下,双方开始处理。8月17日8时许,黄先生和哥哥姐姐来到汉阴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准备与办案交警以及肇事者协商此事。

“我们到达交警队之后,发现负责办案的交警还没来,于是哥哥就拿起手机拍照记录,不料一名民警突然出声呵斥,说这里不能拍照。”

黄先生表示,因没有得到回应,对方竟然翻桌一把按倒哥哥,对方的两个同事也跑来帮忙,2分钟不到10多个民警蜂拥而至,“他们将大门反锁,开始对我哥拳打脚踢,整个过程持续了近5分钟,围殴结束后他们给我哥戴上手铐将其拖走,还没收了我们的手机。”



黄先生提供的视频显示,一名警员反扭着黑衣男子的胳膊,男子几乎动弹不得,其他辅警围着男子,有人喊:“给我打!”,黄先生介绍,事后哥哥被关进审讯室审问了一天。

黄先生表示,直到17日下午5点,哥哥才被释放,“由于他伤势比较严重,晚上我带他去了医院做检查,医生说我哥哥肋骨骨折、全身软组织受损、声带受损,还需做个全身检查。”

官方回应: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4名涉事民辅警停职处理

事件曝光后,引发网友热议,网友纷纷不解,“既然是窗口单位,那就不存在涉密一说,群众拍一张照片并不违法,作为服务部门,本身也应该接受群众的监督,为何害怕群众拍一张照片?”

也有网友表示,“动辄对执法对象暴力相加,定要严惩不贷!要知道,让人脱下外套的,不是寒风,而是暖阳;而能让执法对象心悦诚服的,不是暴力执法,而是彰显理性和人性化的文明执法。”



8月19日,汉阴县公安局就此事发出通报称,汉阴县纪委监委、汉阴县委政法委已介入调查,4名涉事民辅警已作停止执行职务处理。

通报指出,事件的起因系男子黄某林在交通事故调解时,因对方没按约定时间到场调解,质疑事故处理存在问题,与接待警员发生争执,在场民警认为其扰乱了单位办公秩序,遂对黄某林进行控制。

依据通报所言,黄某林引发争执在前,民警控制在后,但以暴力执法对抗交通不文明现象,本身就是错误。不管原因如何,民警都没有理由、没有权力对执法对象拳脚相向,作为执法人员,理应时刻铭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更是服务于人民的。



引人深思:执法人员应谨用权力,文明执法才能捍卫权威

一起“民辅警打人”事件,说到底暴露出来的仍是执法人员规范化管理的老问题。近些年来,无论是民警还是辅警,都为为城市治理、社会稳定做出了不少贡献,但与之相随的执法素质偏低、暴力执法等问题也时有曝光。

2020年7月,湖南衡阳有辅警殴打儿童后被开除并拘留;2020年11月,石家庄一交警因电动车驾驶员不服从管理,争执中打市民耳光,并大吼“配合不配合”,引发热议;2020年12月,河北保定也曝光了辅警与司机产生肢体冲突的事件……



无论是民警还是辅警,当穿上警服、走上街头的那一刻起,他代表的就不仅仅是自己,而是沉甸甸的责任。当自己化身为暴力分子对执法对象大打出手,就早已和肩负的责任背道而驰,理应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类似事件的发生,一次次损害着公执法队伍的形象。执法人员应谨慎使用手中的权力,用文明执法捍卫执法权威。动辄对执法对象暴力相加,既是能力不足的体现,也是将手中权力异化的表现。

此外,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职业培训与教育工作,优化工作机制和流程,创造条件吸引人才加入执法队伍,尽最大努力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