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指出,在治理较弱且中国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国家,对中国涉嫌造成负面社会、环境和人权影响的指控数量较多。
(德国之声中文网)关注全球逾6000家企业对社会及环境等影响(包括积极和消极影响)的非营利机构企业责任资源中心(Business & Human Rights Resource Center)近日发表了一份题为《负责任地“走出去”: 中国全球投资的社会、环境和人权影响》的报告。该中心在2013 年至 2020 年期间记录了 679 起与中国海外商业行为有关的社会、环境和人权影响的指控报道,以及 102 次公司对其中部分指控的回应。
报告指出,在治理较弱且中国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国家,对中国涉嫌造成负面社会、环境和人权影响的指控数量较多。其中指控数量最多的是缅甸(97),其次是秘鲁(60)、厄瓜多尔(39)、老挝(39)、柬埔寨(34)和印度尼西亚(25)。中国是这几个国家的主要投资者或贸易伙伴。
从行业划分来看,中国企业在海外金属和采矿业(35% 或236 项指控)、建筑业(22% 或152 项指控)和化石燃料能源行业(17% 或118 项指控)的社会、环境和人权风险尤其突出。报告指出,随着中国承诺实现《巴黎协定》规定的目标和建设绿色“一带一路“倡议,中国在海外的可再生能源投资增长势头强劲。然而,该行业有87 项指控(13%)记录,彰显了相当高的人权风险。
另外报告还指出,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存在明显的企业透明度和问责不足等问题。报告举例称,当资源中心邀请中国企业回应对其海外业务提出的负面社会、环境和人权影响的指控时,回应率仅为24%。这一数字远低于亚洲公司的总体回应率(53%),也不及该地区其他主要经济体的公司回应率——日本(68%)、印度(47%)、印度尼西亚(41%)。中资银行的回应率仅为5%,“表明中资银行普遍较缺乏意愿回应民间社会的关切,以了解其投资影响和改善社会、环境绩效 ”。
但是报告指出,中国可再生能源公司回应率最高(36%),并对此表示肯定。报告称,所有回应都来自水电公司,没有太阳能或风能公司。上市公司的回应率(27%)普遍高于未上市公司(18%)。另外中国国有企业(其中许多也是上市公司)更有可能对指控作出回应,总体回应率为27% ;民营企业仅为16%。
虽然中国的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为中国企业海外商业实践制定了指南和规则,但是企业责任资源中心调查的数据显示,指南的效力及其落实程度不容乐观。许多中国企业仍将社区和工人的权利视为较次要问题。数据显示,中国企业通常受到最多诟病的问题为:信息披露或环境影响评估(EIA)不充分(31% 的指控涉及这一问题),其次是土地权利侵犯(29%)、生计影响(28%)、劳工权利侵犯(19%)以及污染和健康威胁(18%)。
报告认为,应该通过改善透明度、人权尽责管理、申诉机制和救济途径三个方面提升在海外经营的中国企业的实践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