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1.据统计,在河南暴雨造成的灾害理赔中,超80%都是车险理赔,剩下不到20%包括人身、家财、农田等损失的保险赔付。

2.对于车险,已投保涉水险并且车辆涉水后未二次启动可获得全额赔付,当出现车辆被水冲走等丢失情形,投保人应先报警寻找丢失车辆,同时向保险公司出具报警记录,再申请理赔。

3.与车险相比,财产保险中家财险和农业保险也能适当减少暴雨带来的损失,但目前我国居民在这几个险种的投保率相对较低。

4.2019年,发达国家保险密度为2000美元/人以上,保险深度普遍处于10%左右,我国大陆保险密度约430美元/人,保险深度不及5%。中国国民保险意识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5.近年来,自然灾害时有发生。与国外相比,由于我国巨灾保险机制的缺乏,导致受灾者往往难以承受巨额灾难损失。究竟该如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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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以来,河南省多地遭遇特大暴雨,省会郑州更是在一小时内降下了201.9毫米的超级暴雨,等同于106个西湖的水量,刷新了国内陆地小时降雨量的极值。

持续的暴雨也导致当地建筑、道路、车辆等受损严重,同时也造成了我们最不愿看到的人员伤亡。

河南省新闻发布会披露的最新数据显示,据初步统计,7月16日以来,截至25日12时,此轮强降雨造成河南全省139个县(市、区)1464个乡镇1144.78万人受灾,因灾死亡63人、失踪5人。全省已紧急避险转移86.19万人,目前紧急转移安置人口为85.2万人(累计转移安置131.78万人),需紧急生活救助29.6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876.6千公顷,倒塌房屋8876户24474间。

另据此前官方统计,这场暴雨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达655亿元。

灾情发生后,如何最大程度地弥补损失成为了社会普遍关心的焦点。

作为能够保证人们在受到损害时及时恢复和转移风险的重要“武器”,保险的作用再次在此次灾情中凸显。

1、报案金额累计近60亿,车险占比8成

7月22日,银保监会曾发文要求保险机构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集中调配查勘人员、救援设备,建立理赔服务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做到应赔尽赔、早赔快赔。

来自河南银保监局的数据显示,截至7月23日12时,据初步统计,保险业累计接到报案17.69万件,估损金额58.27亿元,其中车险16.75万件,估损47.11亿元,预计后期报案数量仍将持续增长。

这也就意味着,近60亿元的灾情损失,将通过保险手段得以弥补。

据凤凰网《风暴眼》不完全统计,灾情发生后,太保产险、中华财险、平安产险、中原农险、众安保险、信泰保险、泰康保险、阳光保险、新华保险、德华安顾人寿、人寿保险、华泰人寿等公司均启动应急预案,开通报案和理赔绿色通道,全力应对特大暴雨灾情。

具体到各家保险公司而言,截至7月23日8时,人保财险河南、河北分公司共接到本次暴雨相关报案54516件,其中车险报案53596件,财产险案件940件。

据中国平安方面透露,截至7月23日13时,中国平安共接到河南暴雨灾情相关报案总数逾4.6万笔,预估总体赔付金额超过10亿元。

平安产险理赔部门相关负责人向凤凰网《风暴眼》表示,对于强降雨造成的城市内涝、车辆农田被淹、房屋倒塌等问题,一般来讲,大部分财产损失保险和人身保险,都能将自然灾害纳入承保范围。

以企业经常投保的财产保险为例,一般有财产基本险、财产综合险和财产一切险三个常用险种,财产基本险仅承保火灾、爆炸、雷击、物体坠落、停水停电停气等责任,但综合险和一切险则包括了洪水等责任。

也就是说,在投保了足额的保险后,遭遇洪水导致损失,都可以在保险下得到理赔。

但一名保险行业专业人士对凤凰网《风暴眼》指出,虽然大部分的财险和人身险都能涵盖灾情中的损失,但具体到赔付上还会有严苛的核保条件。

因此,投保人或保单持有人在索赔时,要重点关注保险条款和除外责任中的相关规定。

2、车辆涉水,能否获赔?

从网上发布的各种灾情现场画面来看,车辆,或许是这场灾害中受损量最多的。



在此次郑州暴雨的“重灾区”——京广路下穿陇海路隧道现场,有媒体拍下了隧道没顶现场,数十台机动车呈“叠罗汉”一样堆砌在隧道口的积水中。



7月21日,郑州凯旋路公交站旁,S170路公交车上挂了二三十个车牌。公交司机王军峰称,这些车牌是大雨过后从水里捡的,足可见车辆“失联”情况的严重程度。



据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6日,郑州市的机动车保有量为490万辆,是我国汽车保有量前六的城市。

相关媒体了解到,从20日开始,河南省保险报案数量快速增长。截至21日8时,平安保险财产险已接到2.4万笔车险报案,300余笔财产险报案,损失超过6亿。

那么,对于涉水车辆,保险公司在什么情况下能赔付,什么情况下又不赔呢?

凤凰网《风暴眼》梳理发现,对于涉水车辆,获得全额赔付的前提是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已投保涉水险+车辆涉水后未二次起火。

首先,车主应判断自己的车有没有投保发动机“涉水险”。

这里就涉及到一个背景知识。

2020年9月19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将之前需要单独购买的涉水险、自燃险、盗抢险、玻璃险、不计免赔和无法找到第三方责任险,共计6个附加险,都并到了车损险里。

因此,只要是在车险改革后购买了车损险的车主,事实上已经自动包括了发动机涉水险。这种情况下,因车辆涉水行驶导致发动机发生损坏的,保险公司都会赔偿。

但如果恰好是车险改革前投保的车损险,又没有单独投保发动机涉水险的话,那么发动机进水之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是免赔的,只能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除发动机以外的其他水淹损失。

同时,上述保险人士也提醒,有一种发动机损坏的情况,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

那就是涉水熄火后二次启动发动机。

“因为这样操作造成的发动机损坏属于人为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会拒绝赔偿”,其解释。

与此同时,凤凰网《风暴眼》也注意到,此次灾害中,有不少车辆被水冲走,造成车辆丢失。

针对这种情况,上述保险人士指出,保险公司在赔付前必须要核损,这也就意味着投保人要能够出具被保车辆。

因此,如果自己的车被水流冲走,投保人应先报警寻找丢失车辆,同时向保险公司出具报警记录,再申请理赔。

3、房屋、田地受损,能否获赔?


除了车险外,财产保险中家财险和农业保险也能适当减少暴雨带来的损失。

家财险可以对台风、暴雨、龙卷风、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房屋主体、装修损失、室内财产损失等予以赔付。企业投保的厂房、存货等固定资产,如因自然灾害遭受损失,同样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但金银珠宝、钻石首饰等珍贵财物不在承保范围内,需要再投保附加险。

中国太保产险向凤凰网《风暴眼》透露,家财险通常仅承保被保险人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结构为钢混或砖混且用于自住的商品房,不承保生产经营房屋。并且家财险遵循的是补偿性原则,修复为主,一旦发生索赔按照第一危险赔偿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投保家财险务必要详看“免除责任”条款。

这是因为,有的家财险会对自然灾害的种类进行限制,例如地震、海啸这两种自然灾害会被部分产品约定为免赔责任。如果暴雨导致了其他非家庭财产损失,例如仓库进水,货物被水浸泡等,只能通过投保财产一切险及财产综合险等来规避。

此外,河南暴雨对农田也造成了巨大损害,对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如农田本身、农业水利设施、农业大棚等产生不利影响。

据河南省7月21日发布会数据,目前因此次暴雨,农作物受灾面积75千公顷,成灾面积25.2千公顷,绝收面积4.7千公顷。

一般来说,对于极端天气造成的农作物损失,农民如果参保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公司基本都会给予理赔。该险种一般包含了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等原因所造成的作物损失。

除了财产外,极端天气对人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人身安全。这时候,投保人身险就显得十分重要。

凤凰网《风暴眼》查询发现,人身险主要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中,人寿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适用于极端天气导致的人身意外。

据了解,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定额保险。其中,死亡保险金的数额是保险合同约定的,当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时如数给付;残疾保险金的数额则是一般根据残疾程度按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付。值得注意的是,疾病导致被保险人的死亡和伤残不属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不过,根据目前披露的数据来看,在河南暴雨造成的灾害理赔中,80%以上都是车险理赔,剩下的不到20%才包括人身、家财、农田等损失的保险赔付,投保率相对较低。

以家财险为例,数据显示,在国外,家财险的投保率多在70%以上,而我国家财险投保率还不足10%。企业方面,大型企业目前对于企财险的保险意识已普遍加强,但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对企财险的保险意识还不强,而沿街小商铺往往是洪水中受灾较为严重的群体之一。

此外,虽然财政部多次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但投保率仍然较低。保险行业专业人士向凤凰网《风暴眼》介绍,中国只有新疆在农业险上普遍投保,这与当地经常发生冬灾、冰雹等自然灾害有关,并且新疆农民承包的土地比较广阔,一旦受灾损失也相应较大。



而河南目前只有部分农民配置了农业险,因为绝大多数农民实行的是联产承包责任制,很多人只有几分地且较为分散,可能这块土地种了玉米,另一块就种了蔬菜,所以农业险投保程度相对较低。

凤凰网《风暴眼》梳理得知,2019年8月,新疆兵团第七师垦区发生特大冰雹灾害袭击,使七师123团、126团、127团、128团、129团等5个团场、27个连队的20余万亩棉花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五个团场合计受灾农户1785户,受灾面积为20.33万亩,其中重度受灾面积为10.66万亩,中度受灾面积为5.93万亩,轻度受灾面积为3.74万亩。



灾害发生后,由于新疆普遍投保,相关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截至2019年11月15日,共计赔付金额为12104.1万元。

4、面对天灾,真的束手无策吗?

回顾此次河南暴雨,之所以如此之强,主要是受到台风“烟花”的影响。而就在25日,台风“烟花”又开始向浙江省沿海逼近。

前有郑州暴雨的惨痛教训,浙江省能否做到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目前,浙江省全省已提升防台风应急响应至Ⅰ级。省委书记袁家军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纠正和克服“天灾不可抗,伤亡免不了”的消极思想,要千方百计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努力实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目标。

那么,天灾到底该怎么抗?

从国外经验来看,除了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监测-研判-预报-预警”流程,巨灾保险的配套措施也十分重要。

过去20年里,不止中国,世界各地因极端气候造成的自然灾害发生率都在大幅上升,基于巨灾风险的巨大破坏力和正常风险保障机制难以应对,建立相应的巨灾保险机制便成为许多国家的必然选择。

从建立有巨灾保险制度的国家来看,全球巨灾保险模式主要有三种: 即市场主导型、政府主导型和协作型。

市场主导模式,顾名思义,是依靠市场机制来进行巨灾保险的交易,政府不对巨灾保险的提供进行任何强制性的规定,不进行经营管理,也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和提供再保险方面的支持。

在这种模式下,商业保险公司作为保障主体,依靠精算结果制定费率和免赔,并凭借再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进行风险的转移和分散。

市场主导模式的典型代表是德国和英国,这两个国家都有很发达的保险市场和再保险市场,可以承担灾害发生后导致的巨大风险。

据统计,1980 年,德国的商业保险保费收入为359.9亿欧元,2010 年上升到1808.7亿欧元,其商业保险公司中不乏安联保险、慕尼黑再保险等全球保险业巨头。

政府主导模式即政府筹集资金并采取强制性或半强制直接提供巨灾保险,它通过颁布法律

强制居民购买保险,或者通过费率补贴等与利益相挂钩的形式鼓励或半强制购买巨灾保险,而且一般在同一地区采取统一费率。此外,巨灾保险的再保险也是由政府全力承担。

这种模式的典型为美国的巨灾保险,美国政府为了推进针对地震、洪水等高发生率的巨灾保险在国内的实施,采取了政府为主导的非盈利性的巨灾保险计划。这类巨灾保险,政府作为保险人,承担所有的巨灾保险的风险和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只是作为巨灾保险的销售代理人,协助政府销售巨灾保险保单、理赔和垫付赔款。

同时,在美国联邦政府的支持和促使下,将巨灾保险与资本市场结合起来,通过发行与巨灾相关的金融衍生品来为巨灾保险市场融资,以解决巨灾发生时的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

众所周知,洪水是美国最严重的自然灾害,每年有超过千万个家庭和千亿美元的财产受到洪水威胁。早在1968年,美国国会就通过了《国家洪水保险法》,并于次年制定了《国家洪水保险计划》。作为世界上最早建立国家强制性洪水保险制度的国家,美国的洪水损失通过保险可以得到较大的补偿。

例如2017年8月,飓风“哈维”在美国得克萨斯州登陆,强度最高达4级,带来的强降雨更引发洪水,给包括休斯顿在内的德州多所城市带来损失,致美国60多人死亡。当时华尔街分析师预计,保险公司将赔付约20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322亿元)的保险金,这也使“哈维”成为美国历史上保险赔付金额最高的飓风之一,可能接近保险行业利润的1/4。

而在政府与市场协作型模式下,巨灾保险的提供由政府和市场共同参与进行。即商业保险公司依照经营商业保险的原则对巨灾保险进行市场化运作,政府不参与保单的承保和销售工作,只作为巨灾保险机制的引导者和协作者,通过立法对巨灾保险进行规范,并向商业保险公司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且最后对巨大灾害风险进行分担。

在世界范围内,实行该保险模式的代表性国家有新西兰、土耳其和日本等,其中地震保险即为政府与市场协作型的通常模式。例如日本的地震保险是以资助受灾灾民的安定生活为目的,以政府的再保险为前提的高公共性的保险。

具体来说,日本商业保险公司收到的地震险保费将全部注入JERC,后者再将其中的超额部分分给日本政府,由日本政府承担超额风险。根据日本地震保险制度规定,如果日本商业保险公司因地震导致的赔付金额在1150亿日元以下,这部分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100%赔付责任; 如果在1150亿日元至19250亿日元之间,则由商业保险公司与政府各承担50% ; 如果在19250亿日元以上,则由政府承担 95% 赔付责任,商业保险公司只承担5%。

比如2011年日本东北部发生大地震,震级高达里氏9级,引发的海啸席卷了近500平方公里的区域,包括青森县、岩手县、宫城县以及福岛县的沿海部分区域,超过1.5万人在地震中遇难,2000多人失踪。据日本金融厅,该地震预计赔付额约为2.7万亿日元,以当时的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约为2209亿元。在日本地震保险制度的规定下,此次大地震带来的严重损失,主要由日本政府承担保险赔付责任。

5、中国保险深度不及5%,巨灾保险难普及?

除了其他国家针对巨灾风险的统筹安排值得借鉴之外,保险行业专业人士向凤凰网财经介绍,中国国民投保意识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事实上,不仅中国,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的投保意识都比较低。

以2004年12月的印度洋大海啸为例,这场40年来罕见的巨灾夺走了近30万人的生命,更让成千上万人流离失所。但当时保险业分析师一针见血地指出,海啸可能使东南亚地区蒙受重大财产损失,但对全球保险商,尤其是美国保险公司整体影响不大。据国际保险协会数据,印度洋海啸给全球保险业造成的损失在50亿到100亿美元之间。



值得注意的是,此后世界各地自然灾害的伤亡人数及经济损失鲜少有超过印度洋大海啸的,但保险理赔金额却大多高于印度洋大海啸。

例如同年美国“伊万”飓风登陆美国南部沿海,风速高达每小时209公里,引起巨大的龙卷风及巨浪,掀掉房屋屋顶并淹没街道,冲毁了美国东西向一条主要高速公路上的桥梁,虽然仅有20人死亡,对当地造成的损失也远不及印度洋海啸,可保险公司对这场自然灾害付出的理赔金额高达60亿美元。



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当时发达国家的投保覆盖率往往都超过10%,而发展中国家则较低,比如当时印度为2.88%、泰国为3.45%、印尼只为1.49%。

保险行业专业人士指出,近年来,中国人的保险意识确实有较大提升,尤其是发达城市,但与国外相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数据显示,2019年,发达国家保险密度为2000美元/人以上,保险深度普遍处于10%左右,我国大陆保险密度约430美元/人,保险深度不及5%。

保险行业专业人士介绍,保险是一种企业行为,一个险种必须要能够达到一定购买量才有意义。因为保险的赔付是一个概率问题,当为一个险种买单的人越少时,为了覆盖成本,它的产品价格就会越高。反之愿意买单的人越多,价格就会越低。

不过,值得欣慰的是,我国自然灾害的保险也开始加强应对,对建立全面的巨灾保险制度体系越来越重视。

2008年,在汶川地震发生一个月后,中国人寿曾率先面向全国推出“附加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保险”,专保因地震、泥石流、滑坡、洪水、海啸、台风6大自然灾害所致人身意外,被业内认为是推动以市场化手段转移自然灾害风险方面所做的全新尝试。

事实上,汶川大地震后,国内保险业曾多次出现有关“巨灾保险”的呼声,但巨灾保险制度并未能顺利建立。

以2014年为例,公开数据显示,当年国际上的巨灾保险赔款比例,一般占到灾害损失的30%—40%,但国内彼时赔付尚不足1%。

对于巨灾保险难普及的原因,市场分析指出,一方面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不够,表现为起步较晚、意识不强、基础较弱;二是政策支持力度有待提高,表现为政策待完善、渠道待丰富。

2014年国务院颁布“新国十条”后,巨灾保险制度在部分省市进行了尝试与探索,我国各地政府推动巨灾保险行动也明显加速:

云南大理首个农房地震保险,深圳市、宁波市启动巨灾保险,广东、浙江、福建厦门等台风暴雨多发地推出台风暴雨洪水为主要责任的巨灾保险,在机制上主要以政府出资、保险公司或联合体承保方式运行,提高了当地居民和社会抵抗巨灾风险和损失的能力。

以广东的巨灾指数保险为例,以台风风速和最大降雨量为保险理赔依据,当其对应的指数达到或超过预设阈值时,保险公司即根据气象部门出具的认证报告进行理赔。该过程的简便性,使得指数保险与传统保险产品相比,增加了赔付款项的给付效率,提高了救灾重建工作的时效性。

但由于我国各地自然灾害类型不同,巨灾保险发展带有很强的地域性,因此上述试点的险种最终并没有得到普及。

2017年,台风“天鸽”造成36亿损失,创下了2013—2020年间我国巨灾损失中单笔最大损失纪录,再次引发了公众对巨灾保险的呼吁。

同年,中国再保险巨灾研究中心成立,主要负责建设巨灾数据库、开发巨灾模型、开发巨灾产品、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开展巨灾科研、推动巨灾保险制度建设。

如今,“烟花”袭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再一次敲响国内对巨灾保险机制建立的警钟。如何丰富重大自然灾害保险保障体系,借鉴国外成熟经验并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进一步提升保险业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能力和水平,成为了我国保险业当下要思考的重要问题。

此前,银保监会曾数度提及,要不断优化巨灾保险发展环境,以地震保险共同体为基础,不断扩大巨灾保险的灾因种类、提高保障水平,推进完善巨灾保险制度;指导保险公司持续加大投入,丰富产品供给,多方协同,共同推动,充分发挥巨灾保险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而就在7月23日,中国银保监会再次印发通知,就保险业参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提出工作要求,以进一步夯实保险业经营基础、有力服务国家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建设。



图源:中国银保监会官网


亡羊补牢,为时已晚。面对天灾,我们不能总在积累经验的过程中徘徊,更需将每一次教训转为后事之师,尽早尽快加大对巨灾保险发展的投入,逐步建立体系完善的巨灾保险制度。

参考资料:

1. 许飞琼-《巨灾、巨灾保险与中国模式》

2. 光大证券,《保险行业2021年中期策略报告:保险业拐点何时到来?》

3. 第一财经,《美国保险业遭重创:哈维飓风灾害或超2005年卡特里娜飓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