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发展的台湾艺人刘乐妍日前在微博发表一张图片,声称自己已加入中国共产党一周年。遭罢免的民进党籍前桃园市议员王浩宇日前举报刘乐妍,称其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刘乐妍则反唇相讥“自己根本没入党,只是一款手机游戏的APP,要怎么告。”台湾陆委会于7月5日回应,将着手进行调查,若查证属实将对刘乐妍判处新台币10万至50万元罚锾。



刘乐妍日前在微博晒图,声称自己入党一周年。(微博@刘乐妍)

刘乐妍在6月23日在微博发布一张“入党图片”,提到“我的党龄1年,我是中国共产党员刘乐妍,我在河北向党报到”,遭中国网民劝告称入党是很严肃的事情,不能当玩笑,也被质疑台湾人能够加入共产党?

王浩宇则在脸书(Facebook)截图并张贴,表示“日行一善,帮助刘乐妍女士回归祖国。加入中国共产党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33条,回台湾就得被重罚新台币50万、还可能会被撤销户籍、取消健保,甚至失去台湾的公民资格,祝福刘女士在中国生活愉快。如果有要来台旅游,记得申请入台证。这样会善有善报吧?”并于7月5日又在脸书分享台湾陆委会的回复。

台湾陆委会表示,中共始终企图以武力并吞台湾,不断扩大政军施压威吓,长期在国际场域打压,是台海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台湾人民参加“中国共产党”,与台湾民主宪政体制无法相容,影响台湾的安全与安定,对于违反“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33条第2项”规定者,得处新台币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