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裔无法复制黑人抗暴模式



【提要】

弗洛伊德案的宣判,让人们看到黑人抗暴的成功范例,甚至有所启迪。亚裔在美国和加拿大长期受到歧视,是一个系统性甚至是体制性的问题,面对这样一个长期形成的社会毒瘤,当然不能排除任何反抗模式。但是,有一点很明显或很现实的,就是无论亚裔或其他少数族裔,都没有全盘复制美国黑人抗暴极端模式的可能,既没有这样的空间,事实上也没有必要将其作为一个选项。

文:乡庐子夜

美国白人警察德里克·肖万(Derek Chauvin)“跪压”黑人乔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致死一年多后,上星期法院正式以谋杀和杀人罪判处肖万二十二年六个月的刑期。这起全美关注的案件,曾引爆了全球各地的反种族歧视示威运动,尤其在美国还演变成大规模和持久的暴乱。判决公布后,舆论普遍认为这是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在许多人的认知里,尤其亚裔移民的观感中,美国黑人一百年来的反抗方式充满暴力和强势,几乎每次诉求都能在政治上和法律上得到一定的满足。

事实上,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再次波澜壮阔之际,尤其新冠疫情期间,亚裔在美国或整个北美遭受到种族歧视的问题也再度爆发。就在弗洛伊德案宣判之前,五月份,美国国会众议院以压倒性优势通过一项打击反亚裔仇恨犯罪的法案,根据法案,司法部将设立专门职位,加快对反亚裔仇恨犯罪的审查,建立和加强仇恨犯罪的举报和追踪系统等。但是,舆论同时指出,1968年美国就有了反对仇恨犯罪的法案,现在通过的法案其实大同小异,而这一法案只是强调加大执法力度,却忽视了投入资金去解决造成仇恨犯罪的根源。

亚裔就是在苦苦寻找这种“根源”。一年来,目睹黑人抗暴的行为模式,受到“黑人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的启发,亚裔也走上美国和加拿大的街头,喊出“亚裔命也是命”,希望能改变以往“抗争不力”的局面,与黑人建成抵制种族歧视的“统一战线”。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可以观察到一个现象,亚裔长期以来温和的抵抗模式一再受到质疑,而许多人面对黑人上街在烟火和枪弹中奋战的场景,在震撼之余刻骨铭心自问道:这也许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为什么亚裔不能也这样做?这里的潜台词是,亚裔如果复制黑人那种以极端手段采取激烈的、充满血腥的抗暴模式,就有可能像黑人那样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并强迫在法律制度、社会政策和安全机制等方面作出相应的改革和调整。

这种观感似乎同所谓的“模范少数族裔”有一定的悖逆。被人认为“有教养、有实力、有地位”的亚裔,是否因“模范”称号沾沾自喜是一回事;而“模范亚裔”本身有相当大的诡谲性,亚裔能否清醒地不为所动,则是另一回事了。事实上,当许多人在反亚裔歧视中频频使用“模范少数族裔”时,他们并不知道这个词在美国长期存有争议,并不如人们所想象的那样充满赞美和恭维,甚至潜伏着一种变相的歧视或束缚。这顶“模范”的高帽子,在指称心理上就是把亚裔的某一部分人,即主要是经济地位较高的那部分同整体亚裔区隔开来加以论述,同时又偷偷置换成另一种比较,例如把“非模范”的少数族裔如某些伊斯兰群体、非洲裔和拉丁裔等人口区别开。这种区别实际上把亚裔部分人士同整个少数族裔对立起来,而且也同主流族裔对立起来。在东方文化包括中国文化中,很少有人会对“模范亚裔”这种似是而非的概念产生警觉,甚至会为之沾沾自喜;但在美国主流语境中,尤其是美国媒体对此看得很清楚,从一开始就认为给亚裔贴上这样一个“恭维”的标签,实际上就是设置了一个陷阱,在社会上助长对亚裔的歧视。

问题不仅在这儿,还在所谓“模范少数族裔”这样一个漂亮的标签,把亚裔在反抗歧视上同黑人的行为模式作了鲜明的对比,暗喻了亚裔软弱、无能甚至逆来顺受的特点,试图用这种概括式的刻板印象,去证明亚裔之所以无法消除歧视,是因为没有像黑人那样采取激烈手段和大规模街头行动。弗洛伊德一案使一些亚裔移民受到鼓舞和启发,认为这种长期形成的历史问题,只有通过类似革命或暴力的途径,即采取外科手术式的方法才能引起社会注意并解决问题。一些韩国移民也推出了自己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洛杉矶暴动中与暴徒进行枪战的经验,当时所谓“屋顶上的韩国人”持枪进行枪战的场面,就是对“以暴制暴”的最好诠释。很多人认为韩裔移民的行为模式也许就是一个途径,需要用武器武装自己。近期从美国枪支商店传出的信息,亚裔购买枪支者数量明显上升。这既反映了目前美国种族矛盾激发的严峻局势,也凸显了亚裔与歧视抗争的模式有趋向激烈的动态。

亚裔在北美尤其是美国长期受到歧视,是一个系统性甚至是体制性的问题,而且根深蒂固,几乎就是一个社会的毒瘤。而就亚裔来说,长期以来的抗争,无论是力度还是深度,以及相应的组织能力和操作能力,都无法从根本上消除歧视,因此,亚裔有必要全面地反思历史教训,勇敢地挺身而出,摆脱“模范亚裔”的自我设限,进行通盘的协调和统筹,形成一定的体制问责和社会压力,在整体解决美国种族歧视的大框架中解决亚裔被歧视的问题。面对种族歧视这样一个长期形成的社会毒瘤,当然不能排除任何模式和手段。但是,有一点很明显或很现实的,就是无论亚裔或其他少数族裔,都没有全盘复制美国黑人抗暴极端模式的可能,既没有这样的空间,也没有必要将其作为一选项。

亚裔无法复制黑人抗暴模式,可以从多个角度观察。

首先,亚裔和黑人处在完全不同的历史背景和身份结构中。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亚裔在抵制各种歧视、改变自己地位的进程中,始终无法同黑人的抗暴运动结成一体并形成“统一战线”,首要的原因就是各自形成的历史背景和身份结构存在巨大的差异。就目前美国的种族结构来说,美国的黑人和美国的白人几乎是共生一体的,从立国之初直至今天,是一个国家内部的历史问题。美国黑人主要来源于非洲,他们最初被带到美国,大部分在南方当农奴,以弥补当地劳动力短缺问题。这种模式就是经济阶层的交集模式,而其所产生的矛盾具有最原初的阶级区别的标志。黑人农奴进入美国成千上万白人农场和家庭,在历史上形成的既定关系是相当复杂的,既有互相斗争的对立关系,也有互相依存的共生关系。有大量的小说和电影,包括玛格丽特•米切尔(Margaret Mitchell)的小说及改编的电影《飘》(Gone with the Wind,有译为《乱世佳人》),虽然对黑人的描写有一定的主观偏见,但我们仍然能从中看到作为一个国家最初的建设者和共同生活者,黑人和白人是有相当坚固的扭不断的历史性连结。美国南北战争不是对外战争而是内战,林肯总统1863年废除奴隶制的解放宣言,是白人和黑人共同浴血奋战的结果。

这个过程中出现的一个问题是,南北战争后虽然从法律上黑人已经获得自由,名义上获得解放宣言所赋予的平等权利,但由于文化和教育差异,黑人在经济上仍然无法摆脱对白人的依赖。这个时候出现了一个寄怪的法律,就是1896年联邦最高法院关于“普莱西诉弗格森案”判决,这个判决中有两个根本对立的关键词,即“隔离”和“平等”,确立了对黑人采行所谓“隔离但平等”措施。结果在白人强势的背景下,有关“隔离”的内容被执行得十分彻底,但有关“平等”的部份则显得相当虚伪和空洞,而地方政府尤其南方则依据联邦最高法院判决出台了更多的种族隔离法令和细则,形成了包括学校、工厂、医院及军队等普遍存在的种族隔离制度。这种隔离制度一直到1954年联邦最高法院关于“布朗诉教育委员会”一案判决中才被推翻。

所以,美国取消种族隔离还是很晚的事,而相应地,抗争却是极具历史的长时间性,几乎从南北战争之前就开始了,而且从一开始就具有“革命”和“起义”的性质。旧金山《前卫》记者罗伯特•L.艾伦(Robert L. Allen)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出版的《美国黑人在觉醒中》(Black Awakening in Capitalist America)一书中,使用了两个值得引起我们注意的概念,一个是“黑人美国”,一个是“国内殖民主义”,认为“黑人美国可以作为一个半殖民地来看待,或者可称之为国内殖民主义,这一事实是本书研究的核心。同时,这也是根据美国黑人经验的调查而得出的最深刻的结论,也是解释黑人历史的基本前提”。虽然作者具有一定的左倾立场,但对美国黑人抗争的严重性和革命性的认知,还是符合一定事实的,尤其是作者指出黑人起义毫无例外经历了一个革命的过程,说“黑人美国是一个被压迫的国家,是北美合众国的一个半殖民地,因此,黑人的反抗实属美国的民族解放斗争”。由于这种深远的历史性和革命性,美国黑人的抗争往往具有一定的极端性的行动模式,有些口号又极具争议性,甚至在黑人民权运动内部也引起分歧。

例如,黑人民权运动在上世纪五十至六十年代曾提出的Black Power,就是一个最典型的极端口号。Black Power一词我们一般译为“黑人权力”,但Power一词其实还包含有政权和强权的意义,所以,这个口号是对“黑人美国”所追求的政治理念和国度建设的一种诠释,我们不能小看这个口号,而罗伯特.L.艾伦那本书,就专门在第一章详细讨论了这个问题。“黑人权力”的核心思想是必须由黑人自己来掌控自己的事务,而不是此前一直强调的种族和谐和合作原则,其基本主张就是公开要重新分配政治和经济权力,黑人最终以利益集团的方式进入美国政治,强调黑人意识、种族团结、黑人社区的力量、黑人文化、历史和制度的价值和意义,而把黑人问题的矛头直接指向美国的社会制度。当时的民权领袖马尔科姆自称是黑人民族主义者,认为黑人有“一个共同的敌人、压迫者、剥削者和歧视者”,那就是白人,黑人应在共同对敌的基础上团结起来,这些口号和观点都具有相当大的颠覆性,因此理所当然引起了争论,包括黑人民权运动内部的分歧。

黑人的抗暴运动中,体现的是“黑人民族主义”,其中黑豹党的激进路线是最直言不讳的,其负责宣传的埃尔德里奇•克里弗在一个著名演讲中就这样宣告:“我们所需要的就是在白人的母国里爆发革命,而且为黑人殖民地获得民族解放。要达到这些目的,我们认为必须建立现在还没有且从来也没有存在过的政治和军事机构。我们需要能够处理这两套相互关联的政治动力和职能机构,而这些动力,严格地来说,构成了北美大陆上的整个政治局势”。

一般人认为,在一个正在从法律上和制度上寻求解决种族冲突、寻求族裔和谐的社会里,以民族自决与暴力革命为诉求和手段,并非理智的主张,它对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具有相当大的破坏性。因此,在以后的很长时期里,“黑人权力”从来没有被确立为黑人民权运动的正式纲领,反而在论述中逐渐被边缘化。但是,“黑人权力”所包含的内容,实质上凸显了大多数黑人政治理念和价值观念的基本成分。虽然黑人精英领袖不敢轻易使用“黑人权力”的口号,但作为一种潜在的心理冲动和憧憬的梦想,从所有激烈的抗暴运动中我们都可以清晰地看到。

黑人自始至终认为,美国不仅是白人的,也是黑人的,这就是我们观察黑人抗暴的一条红线。在这条线索上,黑人不是“外来”的移民,与白人在身份上都是“自己人”或同一国度的人,他们所进行的抗争,具有“内战”和“革命”的性质,既有浓厚的民族主义色彩,也包括被左倾人士视为“阶级斗争”的观察。也就是说,是美国的“内部矛盾”,那种冲突更具有阶级矛盾甚至阶级斗争的意义,这中间虽然也涉及种族和肤色的歧视,但无论如何对立,却是一对矛盾的共同体,如同一枚银币的两面。艾伦在他那本书中引用了社会批评家哈罗德•克鲁斯在《造反还是革命》一书中的话,实际上就点出了要害:“黑人的处境完全就是国内殖民主义的处境。美国虽然没有在非洲建立殖民帝国,但是它把殖民制度带到了国内并在南方各州建立起来……美国黑人的地位不同于纯粹殖民地的地位的唯一因素是,他们是在统治种族的‘本’国内保持这种地位的,并和统治种族有着密切的接触”。

“密切的接触”从某种程度上说明了美国黑人和白人的微妙关系。假如我们看到“黑人权力”就是被黑人和白人共同抵制下去的,就可以体认到,似乎这里有一种既斗争又共生的关系。这个历史背景就完全迥异于目前的亚裔群体,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点。黑人的“民族主义”,往往是不包括亚裔或其他少数族裔的,亚裔无法从历史背景和族群结构上与黑人平起平坐。这无关乎理念和价值的评判或选择,而是既定历史形成的势态。作为以外来移民为主的亚裔来说,至少在未被美国大熔炉“熔化”之前,他们当然是外来者,就这一种历史和背景来说,对黑人的许多东西,包括抗暴中的经验和成果,就很难有“资格”进行复制。

其次,就亚裔的组成成份和传统来看,有着同黑人群体完全不一样的结构,这也是难以复制黑人抗暴模式的一个主要原因。

目前美国人口在三亿三千万左右,非洲裔黑人占百分之十三多,如果加上拉丁裔,这两种人口应占百分之三十以上,这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反观亚裔,仅占百分之五,这个数字不一定低,但问题在于,亚裔不是一个整全的族裔群体,而是分散成不同祖籍国和血缘民族的。亚裔每一个族裔群体有不同的文化、语言、习惯、风俗、教育、伦理等,尤其是有不同的宗教信仰,因此,亚裔之间的区隔性是相当大且是分散的,有的甚至是对立的。尤其是一些政治分歧较大的国家和地区,如缅甸、印度和中东国家,各种族裔本身就存在严重的对立和不同政治诉求。许多亚洲国家移民因政治分歧,也分别成群,或者老死不相往来,或者对立冲突不断。再如,南亚的许多移民,虽然来自同一个国家,但却分属不同的宗教,主要分为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这种分别是非常重要而且不易调和的。这一现象同黑人完全不一样。至目前为止,黑人抗暴屡屡有斩获,原因固然很多,但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们能自始至终作为一个整全的族裔群体开展运动。在美国的黑人,除了非裔和拉丁裔稍有区别外,基本上黑人都有相同的文化氛围、语言、习惯、风俗、教育、伦理,尤其是社区的守望精神,这些都具有强烈的凝聚力,也是他们成功的主要条件。

亚裔在美国没有像黑人那样的历史包袱,当然不是坏事;但是,也因为缺乏必要的历史连结,就没有黑人那样带有强烈意义的族群使命感,这也是亚裔无法复制黑人抗暴模式的致命原因。在传统上,黑人抗暴是抱团取暖的模板,而这恰恰就是亚裔群体所无法形成的。当那枚漂亮的标签“模范生”贴在亚裔头上时,赠送者其实心里非常明白那仅是指少数成功精英人士,其实背后的事实是亚裔人口严重的两极分化。从历史来看,除了早期卖猪仔式的华工移民,还有不少其它方式输入的亚裔移民,因为宗教和政治等原因的难民,如越战期间大量的东南亚难民。至于家庭移民,相当一部分是自愿生活在社会边缘,多数人仍从事货运、餐馆、酒吧、杂货店、洗衣店、制衣厂工人等职业,这样的经济地位很难能把他们卷入到大规模的抗争中。亚裔中一部分人通过留学和读书,成为出类拔萃人物,但这部分人进入精英阶层后,基本就给体制消化了,失去了通过类似黑人那样进行激烈的群体性抗争的动因,他们更倾向于在体制内进行吶喊和游说。因此,亚裔不仅是多极化的,而且是一盘散沙的。在有些特别时期,经常会有一些志愿人士站出来要为亚裔抗争,但一旦淌水后,他们发现又处在不同的原居地政治观点和派别势力的纠葛中,内战内行,外战外行,身心疲惫,不得不尴尬地离场,成为最后的折戟。

一个族裔能否凝聚集体抗争的规模性效应,将决定这个群体能否最后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次大战中,美国和加拿大以战争名义对日裔移民进行了集体的拘押和隔离,有的并被没收财产。虽然事出有因,但仍有明显的种族歧视动因,而整个亚裔群体并没有发出自己的声音。如果说,这是由于二战特殊的历史条件,那么,上世纪九十年代洛杉矶暴动中,韩裔移民受到攻击处于危急之中,其它亚裔群体也没有及时地进行声援。原因很简单,没有相应的动员机制。

一直到了这次全球范围的新冠疫情,亚裔成为种族主义者整体攻击的对象,不分国家,不分年龄,不分性别,都有可能遭到危险,第一次一致地感到了“痛”,才出现了亚裔必须联合作为一个群体的联合才能显示抗争的力量。但是,显然亚裔并没有为此准备好,而且亚裔上述所有方面结构性的因素,在没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之前,类似黑人那样震荡性和规模性的抗争是不可能出现的。随着新冠疫情带来的特殊性背景原因逐渐消除,社会趋于正常之后,一切常态又重新出现。坦率地说,这种历史性的机会并不会太多,或者起码是不能人为地等待。

第三,就亚裔在历史上和传统上形成的行为模式来说,是无法复制黑人抗暴模式的。

亚裔移民大部分是长期生活在东方文明圈之内,其所形成的行为模式具有明显的东方伦理和教养的历史惯性,尤其东亚和东南亚一带,例如日本、韩国、越南、大中华的两岸三地等,都属于儒家文化圈内。这些移民是怀着寻求美好生活的梦想来到美国的,尽管从理论上美国是移民的大熔炉,但他们很清楚自己同主流无法抹去的差异,所以在整体上是低调行事,甚至往往忍气吞声。每个族群习惯于按地理区分进行集聚,例如乡情类的活动,但却缺乏向外发展进行更大组合的习惯,所以基本上还是属于自我封闭的性质。事实上,亚裔群体内,尤其是家族式的移民群体内,口耳相传的行为模式就是“不惹事不出头,吃亏就是占便宜”。现在我们所讲的亚裔这个概念,只是一个理论的识别和地理的概括,事实上不存在完整意义的“亚裔”群体,生活世界上的真实亚裔,是分割为不同原住地国家、地区甚至小至同乡里亲的范围,这种行为模式就基本决定了亚裔在维护自己权益方面,所表现的行为模式具有一定的柔软性和被动性。

而黑人因其历史原因和地缘条件,具有一定的丛林拼搏的质素,加上他们被美国人或其他欧洲人作为奴隶强行贩运和欺凌,实际上具有一定的天然的反抗本能和伺机报复的动因。他们所面对的白人,又是从欧洲过来的具有强悍作风的群体,甚至隐含着远古欧洲剑与火的冒险精神,这一白一黑两个种族群体,在压迫和反压迫、歧视和反歧视中,所拼出的战斗方法,当然不免充满血腥和暴力。这就是一百多年来黑人抗暴屡屡出现烟火熏天的原因。这种图景当然是亚裔无法复制的。

另外有必要指出的是,一些经济地位较高的亚裔人士,他们在行为模式上宁愿向白人靠拢,而在潜意识里同黑人文化进行一定的区隔。因为他们和白人在经济收入上比黑人高,他们比较认同通过进入美国主流社会尤其进入上层社会去改善自己的境遇,这种理念通过本族裔媒体作为“成功故事”而得以传播,无形之中也是一种行为方式的模版的树立,当然削弱了借鉴黑人抗暴模式的冲动。亚裔“成功人士”反而对犹太人的行为模式点滴在心,他们知道犹太人在美国遭受的歧视并不比黑人少,但是犹太人展现自己独特的行为模式,除了在经济上顽强发展,而且事实上控制许多领域并显示对美国社会的反馈外,还像鸭子划水地组织和进行庞大的多层次的游说,那种成功是非常有说服力的。这种模式对许多亚裔人士来说,反而比黑人抗暴模式更加容易取得共识。

第四,也是最关键的,美国黑人抗暴有他们极为明确的政治诉求,这种政治诉求具有一定的颠覆性,足以改变美国的法律和制度,所以必须伴以激烈的带有革命色彩的群体性运动。同非裔黑人作为奴隶贩卖到美国不同,绝大多数亚裔是自己奔着这个新大陆来的,他们知道美国的立国精神,知道美国的法律原则,知道美国的价值观念,这是他们自己作出的选择。他们和白人之间,没有如同黑人和白人那种具有特别情结的历史纠葛,因此不可能像黑人具有颠覆现存社会秩序的冲动。无论是作为整体的概念上的亚裔,或者分隔成不同板块的亚洲各个族裔,并没有同黑人一样的明确的带有革命性或颠覆性的政治诉求。在反对歧视上,亚裔同美国黑人有相同的表述语言,但仅此而已。事实上,美国黑人在他们的抗暴运动中,很多时候并不把亚裔或其它少数族裔作为自己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许多亚裔活动家呼吁与美国黑人形成反对种族歧视的统一战线时,只能是一种乌托邦的想象,黑人在抗暴运动中,从没有把与亚裔结成统一战线作为一个选项。因为道理很简单,亚裔不具备同美国黑人一样的政治诉求。亚裔的政治诉求很简单,就是消除歧视而获得公平发展的地位。除了一些极端个案如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外,亚裔在美国社会的政治诉求都是自觉限定在美国的法律体系和价值标准的框架内,并不具有颠覆性或革命性。

亚裔和主流社会(白人社会)面临的紧张关系,既有文化上的冲突和误读误会,也有生活习俗引发的矛盾,在把这些因素剔除之后,我们再来看普遍存在的歧视问题,就可以更加理性和从容对待了。

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在任何一个历史的时间阶段,都会存在大量的歧视现象,这是社会学和心理学一直研究的问题。从心理和认知层面看,歧视是基于偏见所产生的言论和行为,包括因种族、肤色、宗教、性别、国家、地区、阶级、教育、职业和年龄等,甚至穿着打扮、发型、餐饮习俗或者体型长相的特点,都有可能构成歧视的动因,而有些歧视并不一定构成直接的利益冲突。非常不幸的是,这所有层面的歧视,都构成了亚裔在北美遭受的原因,亚裔在北美遭受的歧视,可以说是一部歧视的百科全书,亚裔遭受的歧视和不公平,有时往往甚于黑人。问题的复杂在于歧视的表现方式,有时是隐性的,例如在岁月静好时光;有时是显性的,这往往在意外紧急或状态下,例如本次新冠疫情期间,当人们因利益和资源呈紧张势态时,失控之下的歧视会肆无忌惮地发作起来。在显性歧视发作时,这个时候问题的解决,将取决于法律资源是否充沛和社会安全应变机制是否完善,以及社会漏洞自我补救和修复的机能。

当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无法阻止黑人登上总统和副总统大位,我们至少不能说这个国家的法律是没有能力对付歧视的。这原本就是一个希望。坦率地讲,在一个法制虽不完美但基本健全的社会中,以个案处理的方法解决显性歧视还是相对容易一些,难题是解决隐性歧视问题,即人们“骨子里的歧视”。这种并不明显发作而是在口耳相传中的歧视传播,才是一个社会歧视问题的源头。在美国这样的社会,街头的事件都是显性的,这些是可以通过立法、执法和社会管理逐步得以改善的。但没有出现在街头的隐性歧视,就是一种不成文的文化了,这才是可怕的。“骨子里的歧视”是法律和舆论所无法追及的。所以,需要从综合治理下手,从整体上形成一个消除歧视的环境和语境。因此,亚裔在提出自己的诉求时,应该把反歧视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提出来,而不是仅靠激烈的街头运动,套用一句老话,就是要综合治理,才能达到社会和谐的长治久安。在亚裔最近一个时期的反歧视运动中,分析其中提出的一系列诉求,实际上已经超越了就事论事的范围,而是把目标定在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上。这些诉求可以分成若干方面,例如,加强执法力量遏制针对亚裔的暴力犯罪;停止针对亚裔的诋毁言论,同时正面宣传亚裔对美国的贡献;制定相关法律严惩种族仇恨暴力犯罪;为亚裔社区提供预防犯罪与教育方面的资金;建立社区互相守望的共同体精神,等等。上述诉求都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在宪法和法制的框架内消除歧视,让美国回归到原初立国时人人平等的初心中,与激烈的街头运动相比,这无异更是基础性和本质性的诉求。

现在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很多人好像不怎么再提美国是“大熔炉”了。在一个分裂成所谓白人美国和黑人美国的对立之下,谁把谁“熔化”确实是一个尴尬的问题。加拿大是不谈“大熔炉”,而是多元文化。多元文化是任何一个民族、任何一个文化,在加拿大都能兼并相存,不会强调“同化”,而是依各自特点保存和发展,也就是所谓的“马赛克文化”。而美国的“大熔炉”显然具有一定的同化意义,是把不同文化熔化成一体。问题是,无论在美国,还是在加拿大,包括种族歧视在内的各种歧视都存在严重问题,所以,无关乎多元文化还是大熔炉,歧视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是一个共同的毒瘤。事实上,就现代文明来说,无论是多元文化,还是大熔炉,本质上就是一种在互相尊重下,经过对话、沟通、磨合而走向共生体的路径。

亚裔无法复制黑人抗暴的模式,不仅在于这种激烈手法不符合亚裔的行为方式,更主要的是不符合作为外来移民在新大陆的理念和追求。从长远眼光来看,这块土地是亚裔无法回头而离弃的,所以对最终消除和解决种族歧视应有一定的信心和耐心。亚裔不妨与主流和其它少数族裔一起,建立一种精神和文化的大熔炉,如果能熔化成一个共同体,在精神上不分黑白或它色,不分地域和国度,不分其它种种差别,都能在取得共识的价值下形成一体,倒也不是坏事。关键是,从这个大熔炉里凝炼聚成的,是一个既是多元文化,也同时在一个共同价值下形成的共同体。这虽然是一个宏大叙事,却也是可以实际做到的,至少可以作为一种有共识的目标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