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12时许,杭州市萧山区蜀山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小区物业报警,称一住户阳台上晒着的棉被突然起火。因为风比较大,已经波及其他住户,急需救援灭火。



接警后,值班所领导田丰立即安排民警周金成带队赶往现场,并联动消防和周边警力一同处置。





所幸,物业工作人员前期处理及时,民警赶到现场后,火势迅速得到控制,未造成更大损失。

“好好一床棉被没了,架子都焦了。”8楼住户当事人余小姐后怕。

事发时,她不在家。



民警根据天气情况和周边环境初步判断,排除自燃的可能性。这与随后消防救援大队的初步勘查结果一致:起火原因为外来火种引燃室外晾衣架上的可燃物。



根据多年侦查工作经验,田丰判断极有可能是楼上抛下的烟头引燃了棉被,随即前往调取查看相关监控,并同步开展楼上住户逐户走访排查。

该楼宇前期安装的高空抛物监控,关键时候派上用场。



监控里可以看到,在棉被起火前几分钟,楼上阳台闪过一个黑色身影,有个瞬间伸手的动作。

根据画面分析判断,是一名穿黑衣服的男子正在阳台抽烟,然后随手将烟头抛下。



经走访了解,当时该房间内是中介带着几名客户在看房。通过排查,民警发现看房人翟某有重大嫌疑。当天下午,民警在小区某地铁站将已经离开小区的翟某传唤回所调查。

翟某,21岁,三门人。他表示后悔不已。

目前,翟某因过失引起火灾已被萧山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小小烟头隐患不小——

类似案例,萧山公安不是第一次查处了。

有实验表明,烟头引起棉絮着火需3~7分钟,引起腈纶着火只需1分钟左右。

根据《消防法》第64条第2项的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导致火灾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根据《刑法》第115条第2款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失火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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