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聘请的律师认为,如该案胜诉,执行赔偿难度很大。2020年,新文化巨亏16亿元,其中与周星驰的这场纠纷全额计提了8.4亿元损失。
问询函回复截图
新文化与周星驰的纠纷,起源于影视行业迅速膨胀的2016年,常见于资本与大腕明星间的豪赌。
2016年,周星驰执导的电影《美人鱼》在春节档斩获34亿元票房。这一年影视泡沫盛行,同时,周星驰在新时代的票房号召力也被资本尽收于眼底。
2016年12月,新文化与周星驰签订协议,以10.4亿元现金价格收购周星驰的PREMIUM DATA ASSOCIATESLIMITED公司(以下简称“PDAL”)40%股权。同时,新文化实控人杨震华100%控股的公司YOUNG & YOU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以下简称“Y&Y”)与周星驰签了另一份协议,以2.86亿元现金价格再购买PDAL 11%的股权。新文化入股后,PDAL公司估值达到了26亿元,而2016年PDAL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只有6000万元出头,新文化以超过40倍的溢价收购了周星驰的公司。
2016年,新文化总收入11亿元,净利润2.6亿元,账上现金及等价物约为8亿元。这场豪掷千金的股权收购,新文化动用了募集资金、自有资金以及银行贷款。
周星驰付出的代价是被新文化“捆绑”,进行四年业绩对赌。即2016财年(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7财年(2017年4月-2018年3月)、2018财年(2018年4月-2019年3月)、2019财年(2019年4月-2020年3月),需要实现PDAL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7亿元、2.21亿元、2.87亿元和3.62亿元。
前三年,PDAL分别实现了2.3亿元、1.8亿元、2.6亿元净利,问题出现在了2020年3月。本应到最后一年的审计时间,但新文化称周星驰单方面宣布终止2016年签署的协议,并拒绝提供PDAL的财务报表,导致新文化无法对PDAL最后一年的利润进行审计。
问询函截图
2020年10月,新文化香港(新文化全资子公司,也即收购周星驰公司的直接对手方)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要求PDAL提供相关资料,并于12月取得法院颁发的“披露令”,要求“PDAL及其董事、雇员或其代理人在本指令发出之日起 14 天内向新文化香港提供相关财务资料”。
截至披露令限期到期日,新文化未收到 PDAL财务资料。
2020年12月底,新文化香港依据协议约定,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周星驰回购新文化香港持有40%的PDAL 股权,并拟通过Y&Y 公司要求周星驰回购 5% PDAL股权,本金和利息共计 8.41 亿元。
要求周星驰回购 Y&Y 公司 5% PDAL的股权,是因为2016年Y&Y公司花了2.86亿元购买了PDAL 11%股权。2018年,新文化香港又与Y&Y签订协议,以1.38亿元价格购买了其持有的PDAL 5%股权。即新文化通过全资子公司新文化香港一共收购了PDAL 45%的股权,其中40%为直接收购,另5%为间接收购。
2020年12月底,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受理该仲裁申请。
随后,周星驰在2021年2月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反诉,主张新文化香港支付其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1.4亿元及利息;主张 Y&Y 支付周星驰股权转让款人民币0.39万元及利息。周星驰反诉的主张意味着,新文化收购PDAL的股权款还有1.8亿元左右没有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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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化在回复函中称,双方仲裁正处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初步受理阶段,审理结果未出。新文化香港聘请的律师认为,新文化的胜诉概率很高,并且提到了周星驰财产执行的一些情况,即根据周星驰名下资产情况,如案件胜诉,执行赔偿难度很大。
这意味着即使案件胜了,新文化也很难拿到钱。新文化在2020年年报中全额计提了这起纠纷的8.4亿元损失。
公开信息显示,2016年《美人鱼》后,周星驰导演上映的电影只有2017年的《西游伏妖篇》和2019年的《新喜剧之王》。前者票房16亿元,后者6亿元,都远不及当年《美人鱼》的辉煌。
目前,新文化与周星驰合作的电影《美人鱼2》仍在推进过程中,该项目于2018年3月开机,目前正处于后期制作以及排挡阶段,这起纠纷是否会影响电影进度暂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