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新财富(ID:newfortune),作者:高皓(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全球家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王俐(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全球家族企业研究中心研究专员),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想要无可取代,必须与众不同。”这句彰显着女性无限可能的名言,出自时尚界传奇人物可可·香奈儿(Coco Chanel,简称“香奈儿女士”)。作为全球最受欢迎的品牌之一,香奈儿已成为历久弥新的传奇。身着香奈儿套装,拥有香奈儿5号香水,是时尚女性对美好生活的梦想。


然而,不为大众所知的是,自香奈儿品牌创立至今,掌控它的并非香奈儿女士或其后代,而是一个极为低调但成功的犹太家族——韦特海默家族(Wertheimer)。韦特海默家族长期保持在世界最富有家族前列,位居彭博2019年全球最富有家族第五位。法国《挑战》(Challenges)杂志2020年估算其家族财富高达530亿欧元(近4200亿元人民币)



韦特海默家族是起源于中世纪的德国法裔家族。家族企业第一代创始人恩内斯特·韦特海默(Ernest Wertheimer,简称“G1恩内斯特”)自1874年移民至法国创业至今已近150年,现已传承至家族第四代(图2)


第四代两兄弟阿兰·韦特海默(Alain Wertheimer,简称“G4阿兰”)和杰拉德·韦特海默(Gérard Wertheimer,简称“G4杰拉德”)共同拥有及经营包括香奈儿公司在内的家族企业。根据2020年福布斯全球亿万富豪榜,两兄弟分别以171亿美元身家并列第48位(两人合计342亿美元,约2249亿人民币)



事实上,虽然香奈儿品牌在上世纪80年代取得的巨大成功被广泛认为将韦特海默的家族财富提升至全新高度,但即使没有这一品牌,韦特海默家族仍然是成就斐然的。其布局的除了化妆品、香水、纺织及服装等时尚产业外,还有马场、酒庄、出版及金融等。彭博数据显示,韦特海默家族控股的香奈儿有限公司(Chanel Limited)旗下共有103家子公司。


但是,韦特海默家族的低调内敛,与其实际拥有的财富规模、社会地位和国际声望形成了巨大反差。在经营香奈儿公司的40多年间,家族第四代两兄弟几乎未接受任何媒体采访,香奈儿官方网站上更是无法寻得家族信息的蛛丝马迹。即便是在全球时尚界瞩目的香奈儿品牌秀场,两兄弟也常常坐在靠后位置。无论是历史学家,还是社会大众,对这个神秘的家族知之甚少,寻迹家族踪迹可谓大海捞针。


不仅如此,在百年立业之间,韦特海默家族及企业曾历经普法战争、两次世界大战等百年之大变局,也曾因犹太身份多次在社会动荡与种族冲突中以身涉险,甚至在性命攸关之际,还遭遇最重要合作伙伴香奈儿女士的争产与起诉。在重重考验重挫之下,韦特海默家族表现出了令人赞叹的复原力。


纵观这一家族的创业史,其从立业、扩张至传承的各个发展阶段中,社会资本都发挥了极为重要的关键作用(附表)



在Sang、Stevenson和Jarino等经济学者看来,企业家的社会网络是一种高价值的、稀缺的、难以模仿复制的重要资源,不仅能为企业发展提供所需的关键资源,如物质资源、信息和情感支持等;还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声誉和信任,促进具有更高价值的合作,从而提升企业绩效。而在影响家族企业绩效及传承的诸多关键因素中,社会资本的重要性位居第二。企业家社会资本的构建与运用,是企业取得商业成功的关键因素。


家族企业是世界上最普遍的商业组织形式。理解家族成员的行动战略和家族企业的发展路径,有助于我们破解代际传承的奥秘。我们且以韦特海默家族为例,剖析四代家族成员如何借助社会资本的力量,在百年磨砺中实现基业长青。


一、家族一代:积累人力资本,突破局限创业


韦特海默家族原本居住的法国阿尔萨斯地区第二大城市奥贝奈,1870年因普法战争而衰败。1871年《法兰克福条约》签订后,阿尔萨斯等要塞被割让给德国。G1恩内斯特的父亲雅克·韦特海默与妻子蕾金·魏尔、长子埃米尔·韦特海默留在了阿尔萨斯,选择了入籍德国。二子朱利安·韦特海默(简称“G1朱利安”)与三子G1恩内斯特则飞往巴黎,选择了入籍法国。


迁至巴黎之初,G1恩内斯特一无所有。他先在制造业公司德雷福斯与考夫曼之家(Dreyfus & Kaufmann house)负责出口业务,凭借聪明才智迅速晋升为公司合伙人。


G1恩内斯·韦特海默
G1恩内斯·韦特海默


1. 链接弱关系,家族获得第一桶金


1892年,积累了足够经验的G1恩内斯特创立了自己的公司。随后,他搬到巴黎奥特维尔街66号,与临街相居的先生们每天打招呼。就在这些互动程度有限、亲密度较低的邻居中,一位奥地利犹太人对韦特海默家族事业的腾飞起到了奠基性作用。他就是巴黎著名彩妆及香水企业妙巴黎(Bourjois)的合伙人埃米尔·奥罗斯迪(Émile Orosdi)后者将G1恩内斯特带入到妙巴黎的社会网络之中。


斯坦福大学知名社会学家格兰诺维特(Granovetter)研究发现,相比兄弟姐妹、亲戚或挚友等“强关系”,如同学、朋友及邻居这样的“弱关系”可充当不同圈子之间的“信息桥”,为个人带来稀缺资源(机会、资金等),创造向上流动的机会。


妙巴黎创始人约瑟夫·阿尔伯特·庞辛(Joseph-Albert Ponsin)曾是巴黎一家剧院的演员。他研发出一款专供舞台演员使用的美白脂粉,改善了之前油腻的舞台妆,1863年正式创办了自己的公司。在合伙人亚历山大·拿破仑·布尔乔伊(Alexandre-Napoléon Bourjois,简称“布尔乔伊”)的经营下,妙巴黎很快从舞台妆用品转型,研发出一系列深受大众喜爱的产品。


与G1恩内斯特的经历相仿,布尔乔伊起初也只是妙巴黎的一名初级员工,但后来这位富有远见的年轻人1868年收购了该公司。1890年,埃米尔·奥罗斯迪注资1.25万法郎加入妙巴黎,与布尔乔伊成为合伙人,妙巴黎公司更名为A. Bourjois&Cie。


在妙巴黎经营蒸蒸日上之际,布尔乔伊1893年去世,享年47岁。此后,奥罗斯迪与布尔乔伊的遗孀卡洛琳·布尔乔伊(Caroline Bourjois)及其女婿继续合作了一段时间,最终收购了布尔乔伊家族的全部股份。


为了扩大企业规模,奥罗斯迪开始寻找一个更为牢固的合作伙伴。最终,他锁定了临街相住的G1恩内斯特。G1恩内斯特1898年7月30日签署协议,以25万法郎买下妙巴黎50%股份及管理权。从此,他与兄弟G1朱利安走上了通往时尚帝国的大道。


奥罗斯迪的兄弟莱昂·奥罗斯迪(Leon Orosdi)与赫尔曼·贝克(Hermann Back)一起,1893年开办了中东第一家大型百货商店——Orosdi Back(1957年被埃及政府国有化并更名为Omar Effendi,现为埃及最古老的连锁百货商店)这家百货商店大获成功,迅速扩张至英国曼彻斯特等地,妙巴黎脂粉与香水也风靡一时。韦特海默家族由此赚得第一桶金。


2. 联合强关系,第一笔投资大获成功


G1恩内斯特与蒂菲尔·巴德(Théophile Bader)及其堂兄阿方斯·卡恩(Alphonse Kahn)都是因战争逃亡而相聚于巴黎的犹太人,随着各种“反犹”事件的爆发,他们通过书信往来,建立起频繁的联络和深厚的友谊。


1893年巴德和卡恩开始创办时装店。1909年,G1恩内斯特和合伙人奥罗斯迪借给老佛爷百货80万法郎,用于购买位于拉肖塞街23号的一栋建筑,建造约7万平方米的老佛爷百货旗舰店(Galeries Lafayette Haussmann)。建成后,妙巴黎顺理成章地进驻展售。随着妙巴黎的蓬勃发展,韦特海默家族的财富水平和社会地位获得了显著提升(图3)


回顾家族一代的创业经历,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虽然动员社会资本有助于提升个人的社会地位、财富和声望,但在个人及其所连接的社会资本均处于社会结构中较低的位置时,由于可得信息和机会的价值普遍较低,直接通过“强关系”进行的互惠活动,对提高财富水平和社会地位并无帮助。


相反,此时若着力于提升自身人力资本的价值(例如提升专业水平、积累工作经验等)进而获得与社会地位更高、资源更丰富的“弱关系”进行互惠活动的能力,则会更有利于个体向上流动。这也与林南(Lin)、怀特(White)等人的研究相吻合。



二、家族二代:借力社会资本,步履维艰拓业


1917年,家族第二代两兄弟接任了妙巴黎的董事职位。1927年10月14日,第一代创始人G1恩内斯特去世,家族企业正式进入第二代管理时代。


G2保罗·韦特海默(左)和G2皮埃尔·韦特海默(右)<br>
G2保罗·韦特海默(左)和G2皮埃尔·韦特海默(右)


年轻的第二代两兄弟颇为相似——学习不佳,酷爱旅游,善于营销。1903年,身高6英尺、黑头发、棕色眼睛的保罗·韦特海默(简称“G2保罗”)正式加入家族企业。1905年9月23日,这个能说一口流利德语和西班牙语的男孩登上了法国海军一级战舰洛林号前往纽约。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G2保罗带着装满妙巴黎样品的旅行箱,穿梭于欧洲各地。


G2保罗在舅舅朱尔斯·布拉克(Jules Bollack)的“生拉硬拽”下,就读于巴黎高等商学院(HEC)。但皮埃尔·韦特海默(简称“G2皮埃尔”)几乎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与哥哥一样,G2皮埃尔带着妙巴黎的样品,从大西洋海岸到太平洋海岸,从墨西哥边境到曼尼托巴湖,把脂粉和香水小瓶提供给任何想要的顾客。


20世纪30年代,在两兄弟持续不懈的共同推广下,Bourjois House在100多个国家签署了许可证。1912年开始,妙巴黎最受欢迎的经典蜜粉Java Rice Powder每年全球销量已达250万盒。


1. 拓展弱关系,扩大家业规模


(1)结缘香奈儿女士,创办香奈儿香水公司


可可·香奈儿原名为嘉柏丽尔·香奈儿(Gabrielle Chanel)。她在前后两位情人艾蒂安·巴勒松(Étienne Balsan,法国面料商)和阿瑟·卡伯(Arthur Edward 'Boy' Capel,英国工业家)的协助下,1910年在巴黎康朋街21号创办了自己第一家女帽店“Chanel Modes”(香奈儿时尚)


虽然当时康朋街已有很多服装店,但在著名演员嘉伯丽尔·多兹亚(Gabrielle Dorziat)戴着香奈儿做的帽子出演了戏剧《贝尔·阿米》(Bel Ami)之后,香奈儿女帽事业开始蓬勃发展。随后,香奈儿女装也因极简、实用,解放了名媛贵妇因繁复服饰而带来的行动不便,在一战后受到职业女性的青睐。


1921年,香奈儿女士在流亡法国的俄国狄米崔大公(Dimitri Pavlovic)介绍下,在法国格拉斯一个香水实验室中,认识了俄国沙皇的御用调香师恩内斯特·鲍(Ernest Beaux)。鲍不仅是一名化学家,还曾作为士兵在一战中获得十字勋章和荣誉勋位。鲍的哥哥是俄罗斯最大的香水和肥皂厂拉莱(Alphonse Rallet&Co.)的高管,该工厂雇佣了数百名工人,专供皇室。


战争的洗礼给鲍带来了创新香水的灵感和冲动。他回到实验室后,开始对一种新的化学成分乙醛进行试验和研究,而乙醛正是后来香奈儿5号香水的核心成分。用香奈儿女士自己的话说:“这就是我要的,一种气味香浓、截然不同于以往的香水。”5号香水的突破性不仅在于味道完全突破了传统,融合了奢华与优雅,更具历史意义的是,它是世界上第一支乙醛混合花香调制的香水。


香奈儿女士不仅对时尚设计有着敏锐的嗅觉,同时也是市场营销高手。为了推广5号香水,她专门到高级饭店就餐,将香水喷撒在经过的贵妇身上,引起目标客户的争相抢购。5号香水大获成功后,香奈儿女士与鲍又陆续推出了22号、岛屿森林等经典香水。香奈儿香水很快红遍五大洲,供不应求。


此时,香奈儿帽子已经在老佛爷百货中售卖。精明的巴德看到了香水的市场潜力。他提醒香奈儿女士,如果她打算在老佛爷百货中销售香水,就必须要保证产量,而鲍的香水实验室产能远远不够。于是,巴德便在一次杜维埃赛马活动中穿针引线,介绍香奈儿女士与他的老朋友G2皮埃尔相识。从此,韦特海默家族便开启了与香奈儿女士的不解之缘。


1924年4月,G2皮埃尔与香奈儿女士达成协议,将她的名字用作香水品牌,但她本人无需参与业务运营。同年,香奈儿香水公司(Les Parfums Chanel)正式成立。香奈儿女士以配方和制造工艺占10%股份,老佛爷百货联合创始人巴德占20%股份,而G2皮埃尔提供全部的融资、生产、营销及分销业务,作为回报,他拥有香奈儿香水70%股份(图4)



5号香水虽大获成功,但却损害了香奈儿女士与G2皮埃尔的关系。香奈儿女士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对待,因为香奈儿香水使用了她的名字,但她却只能获得10%的收益。1935年,为了争取更大的利益,香奈儿女士聘请律师发起诉讼,以重新商定股份比例。她与韦特海默家族的香奈儿公司股权之争贯穿了整个二战时期,持续长达十年之久。


(2)结识菲利克斯·阿米特,成立飞机制造公司SECM


韦特海默第二代两兄弟在不断壮大妙巴黎品牌及投资创办香奈儿香水公司的同时,还在经营粮食贸易的表兄弟弗里堡(Friborg)的推荐下,涉足另一项前景远大的业务——飞机制造。


1916年初,刚刚历经一战的欧洲各国仍然处于警备状态,军备物资的研发和生产供不应求。G2两兄弟的表兄弟朱尔斯·弗里堡(Jules Friborg)和勒内·弗里堡(René Friborg)结识了一位新朋友——天赋异禀的机械师菲利克斯·阿米特(Félix Amiot)


阿米特1894年出生于法国西北部军事要塞瑟堡的一个基督教家庭,后定居巴黎郊区的伊西莱穆利诺——这里正是法国航空先驱路易·布莱里奥(Louis Blériot)、沃森(Voisin)和法曼兄弟(Farman brothers)建造飞机的地方。阿米特深受影响和启发,1912年18岁时便制造出第一架双座单翼飞机Amiot 01。


1915年10月,阿米特开发了一种用冲压技术组装金属零件的工艺。这项技术对飞机制造至关重要,引起了时任法国国防部长路易斯·卢舍尔(Louis Loucheur)的注意,他建议阿米特担任一家飞机制造厂的主管,并打算从阿米特那里订购设备,但并没有提供资金。


1916年7月25日,看好飞机制造前景的弗里堡兄弟出资20万法郎,参与了冲压机械制造公司(SECM)的创建。韦特海默两兄弟在弗里堡两兄弟的介绍下,1918年3月12日加入了这次商业冒险。在两大家族的合力注资下,SECM的注册资本攀升至70万法郎,韦特海默两兄弟共获得了1/3股份,G2皮埃尔出任董事长。在1919年之后的10年间,SECM生产了一系列法国军用飞机。


1928年,SECM收购了水上飞机公司Latham,次年合并了6家与Lorraine-Dietrich品牌有关的飞机制造商,整合成立了法国兴业航空公司(SGA)


虽然韦特海默兄弟和阿米特为股东们赚取了很高的股息,但短时间内频繁的高价并购交易,导致SECM亏损5500万法郎。为避免危机,政府授权飞机制造商马塞尔·布洛赫(Marcel Bloch,二战后更名为Marcel Dassault)、Henri Potez和阿米特收购SGA的资产。1934年7月30日,阿米特、韦特海默兄弟和弗里堡兄弟以高达900万法郎的价格回购了SECM。


至此,韦特海默兄弟与阿米特之间的关系,也随着SECM的不断发展、壮大和受挫而逐渐深化,形成利益捆绑、地位与声望相当的“共同体”。维护这一共同体集体的利益,提高集体成员的生存机会,也有利于维护个体的利益。因此,作为共同体中的一员,阿米特在韦特海默家族成员逃亡至美国后,对于保全SECM和韦特海默家族产业,发挥了举足轻重的关键作用。


2. 维系强关系,危急时刻保家守业


1939年,二战爆发,法国沦陷。纳粹政府大力推行“雅利安化”(Aryanization),执行反犹政策。身为犹太人的韦特海默家族成员,在G2保罗的巴黎高商(HEC)老同学林诺德·葆拉·马查多的帮助下,获得了巴西签证,前往里约热内卢,之后分批抵达纽约。马查多是里约热内卢赛马俱乐部的主席,拥有贵族血统,与韦特海默兄弟拥有共同的爱好——养马、赛马。


1940年6月,在德法两国的军事冲突中,SECM位于巴黎郊区的三处车间被炸毁。10月,阿米特从航空部获得了300万法郎的预付款,将3000多名员工疏散至法国南部,工厂转移到位于德国的容克公司(Junkers Flugzeug-und-Motorenwerk)


整个二战期间,阿米特在德国纳粹政府、法国维希政府及法国抵抗组织三者之间斡旋。


为了弥补SECM逾期付款的损失,获得政府资助,阿米特在法国维希政府的领土上建立了公司。1940年,纳粹德国政府要求阿米特与容克公司合作建造370架Ju 52架运输机。这是第一笔价值12亿法郎的大订单,阿米特硬着头皮答应,但他给公司管理层下达两项指令:


首先,在不引起纳粹注意的情况下,尽可能放慢生产节奏;其次,重组马赛工厂,要求不带任何歧视地雇佣包括遭到纳粹迫害的各类群体,提供工作机会。二战后,当阿米特与纳粹军队合作的案件被审查时,他的这些行为获得了额外考虑。


正值阿米特斡旋于各方势力之际,香奈儿女士对股权分配的不满却日益升级。


此时,已逃亡美国的韦特海默兄弟无法正面与香奈儿女士对抗,但早在1940年5月,两兄弟便将家族企业的控制权转移给阿米特。为了避免遭受法国维希政府任命的董事对SECM与韦特海默家族企业实行“雅利安化”,阿米特掩盖了董事会会议记录,篡改了部分内容,让韦特海默两兄弟的名字从公司所有文件中消失。


同年10月,G2皮埃尔在纽约授权朋友Georges Petit-Barral作为法律代表,操作了一次虚构交易,将他们在法国的资产(包括SECM全部股份、香奈儿香水公司和妙巴黎公司的多数股权)都转移给阿米特保管。这些法律文件正式签署于1941年。


但德国人很快发现了端倪,纳粹和法国维希政府要求阿米特提供韦特海默企业“雅利安化”的证据。在质疑之下,阿米特不得不支付5500万法郎对价(约合现在的1024万美元,资金来源为信贷,以韦特海默家族给阿米特的200万美元为抵押,说服与韦特海默家族合作的瑞士信贷银行和法国商业信贷银行提供贷款)


这场风波似乎已经尘埃落定了。但在1941年4月3日,阿米特被勒令接受关于妙巴黎和香奈儿香水公司股份交易的质询。当时,香奈儿5号香水的全球年销售收入为900万美元(相当于现今2.4亿美元)。如此高额的利润令香奈儿女士下定决心,要从韦特海默兄弟手中夺回香奈儿公司的控制权。


1941年5月5日,香奈儿女士以自己是“雅利安人”为由,向德国负责处理犹太人资产的官员乔治·马杜(Georges Madoux)写信请愿,要求合法获准她对于香奈儿香水的专有权。她写道:“我有一个不争的优先权,因为这家公司的业务是我的独创作品,而过去17年间我获得的收益不成比例……”她愤怒地宣称:“G2皮埃尔是掠夺我的强盗!因为5号香水是香奈儿香水公司中利润最为丰厚的产品”。


德国政府最终委派雅利安人马杜验证香奈儿香水公司“雅利安化”的真实性。马杜认为,香奈儿香水公司仍然是一家犹太公司。实际上,香奈儿女士与马杜相识已久。早在二战之前,他就曾担任香奈儿香水的销售总监和香奈儿时装屋(Chanel House)的高级时装总监。


为了赢得这次公司控制权之战,香奈儿聘请了法国维希政府总理皮埃尔·拉瓦尔的女婿(Renéde Chambrun)作为律师。1942年9月,阿米特甚至曾接受德国盖世太保的审问,但借助与纳粹政府的关系,他最终成功阻截了香奈儿女士抢夺公司控制权的计划。


香奈儿女士有所不知的是,1940年韦特海默兄弟逃至纽约后,便着手开始发展美国的香水市场。G2皮埃尔联系了美国香水制造商联盟主席Arnold van Ameringen,他也是知名化妆品牌创始人雅诗·兰黛(Estee Lauder)的男友。这位美国人为两兄弟在新泽西的工厂提供了资金,并通过大规模的广告宣传来推广香奈儿5号香水。


但制作5号香水的重要原料——格拉斯茉莉仅产于法国格拉斯的醛类山峰。两兄弟便招募了一位精明强干的经理人格雷戈里·托马斯(Gregory Thomas),负责从法国采购关键原料,如茉莉和晚香玉等。战时获得物资的任务十分艰巨,托马斯秘密向法国出口黄金,然后从格拉斯取出茉莉精华液,悄悄运入美国。这条路径一直运作到1941年12月美国加入二战。他后来成为香奈儿美国公司总裁,任职长达32年。


当香奈儿女士最终得知韦特海默兄弟在纽约建厂制造香奈儿香水,还与美军签署了分销协议后愤怒至极。但随着二战接近尾声,她与纳粹军官汉斯·冈瑟·冯·丁克拉格(Hans Gunther von Dincklage)的情人关系被披露出来,并因涉嫌间谍活动接受了法国自由清洗委员会的审讯。最终,她因未有与纳粹合作的书面证据而获无罪释放。香奈儿女士曾表示:“是丘吉尔让我获得了自由。”


香奈儿女士获释后,立即从法国逃往瑞士,并开始实施新的“复仇”计划,即通过摧毁香奈儿5号的品牌形象来破坏顾客的信心。一方面,她宣布将再造一个新的香奈儿5号香水,将其命名为“香奈儿小姐5号”(Mademoiselle Chanel No.5),仅提供给少量高端客户;另一方面又再次提起诉讼。


《纽约时报》1946年6月3日报道称:“香奈儿女士诉讼要求法国母公司(香奈儿香水公司)停止生产和销售以香奈儿女士命名的所有产品,并向她归还产品所有权,包括产品、配方和制造工艺,理由为‘劣质’”。


果然,“香奈儿小姐5号”面市后,“香奈儿5号”的销量骤减,但对于韦特海默兄弟而言,相比收入和利润打击更严峻的是如何保住香奈儿的品牌形象,毕竟,诉讼必然导致公众与客户的困扰。


关键时刻,一名战俘从德国汉诺威附近的战俘营返回法国,帮助韦特海默两兄弟夺回了对妙巴黎的控制权,而他正是罗伯特·盖伊·尼克森男爵(Robert de Gay de Nexon)G2皮埃尔1932年招募了身为一战英雄及法国桥牌冠军的尼克森,并任命他为妙巴黎董事长。尼克森同父异母的弟弟莫里斯·尼克森男爵(Maurice de Nexon)正是香奈儿女士的姑丈。


最终,迫于多方压力,香奈儿女士只好“投降”了。韦特海默两兄弟和香奈儿女士最终于1947年5月17日达成新协议——后者获得5号香水的战时利润40万美元(相当于现今900万美元),外加未来所有香奈儿产品收入的2%,作为香奈儿女士名字的特许权使用费(预计每年高达2500万美元)


这项新协议使香奈儿女士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富有的女性之一。此外,G2皮埃尔还同意,由香奈儿公司支付她余生中的所有生活费,大到税款,小到邮票。该协议达成后,香奈儿女士不再自行生产香水,同时放弃了自己名字的专有权,与情人丁克拉格在瑞士优渥地生活。


至此,到1954年时,韦特海默家族终于完全掌控了香奈儿的香水和时装业务。


回顾韦特海默家族第二代守家拓业的经历,社会资本的力量尤为显著。新连接的“弱关系”(如香奈儿女士、阿米特、Arnold van Ameringen等)在家族财富增长、企业规模扩大、社会地位及声望提升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既有的及后期建立的“强关系”(如马查多、阿米特等)则在危机时刻发挥了力挽狂澜的决定性作用。这也验证了林南(Lin)、格兰诺维特(Granovetter)和乌兹(Uzzi)的研究。


在家族第二代兄弟的共同努力之下,韦特海默家族的社会网络和企业规模已今非昔比,跃上更高平台(图5)


G2皮埃尔最终选择入籍墨西哥,而墨西哥没有遗产税与赠与税,是世界上对财产继承最友好的国家之一。



三、家族三代:沉迷赛马,社会网络蹉跎不前


1948年,G2保罗去世,G2皮埃尔向兄弟的遗孀和子女收购了家族企业的全部股权。1965年,G2皮埃尔去世,股权传承给儿子雅克·韦特海默(简称“G3雅克”)。但这位颇具艺术气质的第三代掌门人,却因对家族赛马场和赛马业务的管理而闻名于世。


G3雅克对家族企业非常冷漠,他的父亲无论是在公开还是私下场合,都毫不掩饰对儿子的轻蔑。曾经有商业合作者问到G3雅克的意见,G2皮埃尔则抢先回答说:“不用问他的意见——他是愚蠢的”。1974年,G3雅克因经营不善被逐出家族企业,但他仍担任监事会成员直至1978年6月。


G3雅克的前妻伊莱恩·费舍尔(Eliane Fischer)对韦特海默家族却贡献颇丰。二人于1947年3月26日结婚,1952年9月11日离婚。后来,费舍尔与迪迪埃·海尔布隆(Didier Heilbronn,简称“迪迪埃”)再婚。


迪迪埃的曾祖父列奥波德·路易·达孚(Léopold Louis-Dreyfus)正是全球四大粮商之一路易达孚(Louis Dreyfus)的创始人。费舍尔与迪迪埃的儿子查尔斯·海尔布隆(Charles Heilbronn)后来与韦特海默家族第四代G4阿兰和G4杰拉德共同创立了单一家族办公室——慕斯合伙人公司(Mousse Partners Limited),而三人正是同母异父的兄弟。


三兄弟共同的母亲费舍尔是一位叱咤风云的律界女性。她在1978年与美国律师Carl Salans和Jeffrey Herzfeld合伙创办了律师事务所Salans LLP(成立时名为Salans Hertzfeld&Heilbronn)。她的第一个客户就是香奈儿公司。费舍尔既精通知识产权领域,也熟稔零售贸易领域。她不仅为韦特海默家族提供法律建议,还帮助他们达成各种交易。


2013年,Salans LLP与英国的SNR Denton和加拿大的Fraser Milner Casgrain合并,成立了德同律师事务所(Dentons),2015年11月与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并为大成律师事务所(Dentons)


1996年,G3雅克去世,家族第四代两兄弟G4阿兰和G4杰拉德继承了父亲的股份,两人的股份比例完全一致。虽然第三代纨绔子弟并无多少建树,企业业绩明显下滑,但由于当时的社会经济环境稳定,家族企业并未遭遇到影响自身生存的严重打击(图6)



四、家族四代:改革重整,再创辉煌


1974年G3雅克被逐出董事会后,他年仅25岁的儿子G4阿兰说服香奈儿公司董事会,成功接管了公司。G4阿兰几乎没有商业经验,但他很快就找到改革方向——回归核心业务,垂直整合上下游,重塑品牌稀缺感。


首先,G4阿兰将香奈儿香水从药店渠道撤出,专注于高端商铺分销。同时,为了给市场创造一种更加稀缺的感觉,G4阿兰将美国香奈儿5号香水的店面从1.8万家迅速削减至1.2万家,同时斥巨资宣传香奈儿香水和化妆品。


其次,G4阿兰拒绝放弃对各种产品的控制权:从每盎司200美元的香水和225美元的芭蕾舞鞋,从1.1万美元的礼服到2000美元的皮革手袋,他都要亲自管理。实际上,香奈儿至今仍是化妆品和服装业中少数几家未将香水、化妆品或服装许可给其他生产商或分销商的公司之一。


到了上世纪90年代,尽管全球经济陷入衰退,但在新一代掌门人带领下,香奈儿5号不仅保持了全球香水领导者的地位,还成为行业顶尖创新者。80年代至90年代初,香奈儿公司的业绩令人艳羡。


第三,为了维护现有资源,获得更多“强关系”的助力,G4阿兰聘请了母亲的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他的弟弟G4杰拉德定居瑞士,负责香奈儿手表部门。1987年,同母异父的兄弟查尔斯·海尔布隆也加入了韦特海默家族企业。


最后,上世纪80年代后期,G4阿兰将香奈儿时装部改为利润中心,同时将总部搬到纽约。他一方面加大了对香奈儿时装业务的投入,收购纺织商,整合上下游产业链,扩展新产品线(图7);另一方面,他大胆剥离了与核心业务相关度较弱的公司(例如2015年4月将历史悠久的家族企业妙巴黎以约2.39亿美元出售给美国Coty公司)



此阶段香奈儿公司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还包括,1983年聘请了著名设计师卡尔·拉格斐(Karl Lagerfeld)他不仅成功保持了香奈儿经典的品牌形象,还洗刷了香奈儿的“反犹”形象。


哈佛大学知名企业史学者钱德勒研究1840~1940年这100年期间美国企业的发展历程后发现,家族企业成长是一个逐步社会化的过程,最终将发展为职业经理式企业。家族第四代兄弟接班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也与家族企业的管理方式逐渐制度化、规范化,高管团队趋于职业化、专业化有关。


2007年,家族聘请曾在Gap和欧莱雅公司工作过的经理人穆琳·琪凯特(Maureen Chiquet)担任香奈儿CEO(现已卸任)。在琪凯特的管理下,香奈儿公司业绩大幅提升,国际化的组织架构、文化氛围与领导地位也大大增强(图8)



对于家族第四代两兄弟社会网络的变化,我们目前还无法给出确切的变化图示,但显而易见的是,韦特海默家族历经了百年的磨砺发展,家族企业在成长过程中不断与“高价值”社会资本相融合,组织架构不断完善(图9),盈利能力和资本规模也显著提升。



五、社会资本是漫长竞争中获胜的最后仲裁者


家族企业的成长史,本质上也是不断与社会资本相融合的发展过程。回溯韦特海默家族四代的发展历程,从第一代白手起家,到第二代于战争危难中壮大事业,再到第三代经营不利和第四代再创辉煌,在每一代仅有两位家族成员的客观条件约束下,这一家族通过与高价值社会资本互动融合,成功实现了社会地位、声望及财富水平的提升,也给家族企业带来了长期的竞争优势。


韦特海默家族四代成员共同创建香奈儿商业帝国的经历,极为有力地诠释了社会资本是在漫长竞争中获胜的最后仲裁者这一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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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新财富(ID:newfortune),作者:高皓、王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