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谁也没想到,最近居然有人提出要将乱伦也合法化。而提出这项诉讼的人,是个急着要跟自己亲生孩子结婚的成年人...
看完这个报道,从头到尾只觉得恶心。
4月1日,纽约曼哈顿联邦法院被一名男子诉讼,这可不是什么愚人节玩笑。这名监护人本想和自己已经成年的孩子结婚,但因为明显构成乱伦,联邦法院不批准这段婚姻。
该男子愤而起诉联邦政府,要求宣布“乱伦罪”违宪,并打算推翻纽约法律,去罪化甚至合法化乱伦。
因为这项罪名“阻碍了个人的婚姻自由”。
据悉,这名想和亲生孩子结婚的家长无法拿到结婚证所以不能在纽约市举办婚礼,为此他大为恼火,觉得纽约的法律已经在歧视他。
2018年美国男子因与亲女儿生子被捕
在纽约领取结婚证时,情侣都需要详细说明父母的姓名、出生国家,并宣示他们的结合不违法。
根据纽约法律,乱伦——即一个人与有全血缘或半血缘亲属关系的人发生性关系或结婚,是三级重罪。
最高可判处4年有期徒刑,配偶也将面临罚款。并且乱伦婚姻将被视为无效。
但这名家长认为,和亲生孩子结婚完全没问题。因为:“持久的婚姻纽带能让父母和子女的关系达到更直白、更亲密、更灵性的水平。”
而且他觉得,既然我和孩子都是成年人,那成年人有选择自由,和谁结婚不都是可以的吗?
除此之外,这个家长还想好了其他反驳法官的理由。他认为,乱伦违法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保护人类的基因,防止近亲繁殖。
所以他声称自己和孩子是“PAACNP”情侣。
即 'Parent and Adult Child
他认为,既然我们不以生育为目的,甚至无法生育,已经比别人损失了很多。
我们又是两个有判断力的成年人,那凭什么因为我们是亲生的关系,就不能结婚,不能追求“更高的层次的关系”...
他在诉讼书中提到:“对于那些实际上不能生育的父母和成年子女情侣来说,向往婚姻是必然的,因为他们需要在婚姻这种最高意义中寻求满足”。
这个诉讼人全程用PAACNP这个简称来弱化乱伦的概念,有意要撇清自己不是恋童癖、不是变态,说白了就是在给乱伦罪洗白。
电影截图
禁止乱伦不光是为保护基因,更是为了保护儿童。
众所周知,儿童性侵案极大程度上的施害者是孩子身边的亲属。
而目前已知的乱伦案中,极少数是父母和子女双方自愿的关系。大部分会涉及儿童性虐和家暴。
因为孩子与父母之间的关系天生就是不平等的,父母通常处于更高的地位,而孩子在成年前的漫长时间中,都要接受父母的引导、控制。
电影截图
一个现在同意和父亲或母亲结婚的成年子女,很可能受到了十几年“合理化”乱伦的洗脑甚至性侵。
那么,这个自愿就要打折扣,即使双方都是成年人。在这点上就算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亲子也是一样的。
伍迪·艾伦娶了自己的养女,他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行为仍让无数人感到恶心。
养女1980年年随养母与伍迪·艾伦组成家庭,也就是说9岁他们就有了亲子关系。
1992年,艾伦被发现持有已成年的养女的裸照。
当时他也是以两人都成年为理由搪塞。
但人人都觉得不对劲,果然在之后的法律文件显示,养女高中时他就与其开始了性关系。
在领养关系中,人人都看得出这样的亲子关系是畸形的。
那么难道换成亲生子女就能被人接受了吗?
但这个人仍然在大肆鼓吹爱情,弱化乱伦。
他状告法官说——禁止乱伦结婚,削弱了他们的人性。
还全程要求法律给予他和亲生孩子等同于合法婚姻一样权力。
这个人认为自己因为不被法律允许所以“本来想和孩子求婚,但没有进行,因为不想订婚后无法被法律承认,受到感情伤害”...
但别看诉讼书中一套一套的,说的自己的行为有多么正常和正当,他却向法院提出匿名请求,不愿透露自己的姓名,年龄,家乡等信息,因为他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不能被接受的:
“他认识到和孩子结婚的愿望在会被很大一部分人在道德上、社会上、和生物学上厌恶。”
这项极具争议的诉讼其实并不是纽约遇到的第一次,试图推翻乱伦罪的情况。
7年前,纽约一名叔叔要和自己的成年侄女结婚。
男方Vu Truong是女方Huyen Nguyen的母亲同父异母的弟弟。
2000年登记结婚后,他们被法官判为乱伦,而且由于他们是移民,还准备将他们驱逐出境。
多年后,两夫妻上诉。
当时的律师辩称:这对夫妻结婚多年没有孩子,只有八分之一的DNA相同,就算有孩子基因缺陷风险也低。
他还强调既然1893年纽约州乱伦是合法的,那现在也可以合法。
最终,法官考虑到他们的亲缘关系不算近,撤回了乱伦罪指控,并且表示“不会强烈反对叔侄婚姻”。
虽然法官明确表示,父母与子女的婚姻、兄弟姐妹的婚姻仍然是“恐怖和不能接受的”,这个案件仍被乱伦倡导者视为一场大捷。
这里面自然也包括这次案件的上诉家长。
在他们眼里,这就是一个大好契机。
既然成年叔侄可以结婚,那亲子为什么不能结婚?
随着这场诉讼的消息传出,各地的“乱伦倡导者”蠢蠢欲动,为纽约的同僚们加油,甚至还有报纸帮着宣传他们的思想...
澳大利亚人Richard Morris,是这次的支持者之一。
他一直在约60个国家推动修改乱伦法的活动,支持乱伦去罪化,说自愿的性行为不该被定罪。
他和其他倡导者已经发起了大约130份请愿书,虽然大多数都没得到什么支持。
他一直以一个苏格兰案例作为自己的证据。
当时一对几乎没有见过面的苏格兰亲生父女,在女儿成年后重逢,还开始了婚外恋,最后被定罪。
这被Morris曲解为歧视,因此他要为“真正的婚姻平等”奋斗。
更可气的是,他们总是要把乱伦和同性婚姻划为一类,声称这些都是“多元化婚姻”,既然同性恋可以结婚,为什么我们不能结婚?
"一个成年人不能与父母结婚是荒谬的。同样一个成年人可以被派去打仗,承担六七位数的债务,操作重型机械,被联邦法院判处死刑,同时和五个人发生性关系,但为什么他们不能与他们所爱的人结婚?"
他以苏格兰的案件为例,认为如果遗传学上的父母没有抚养他们的子女,他们在成年后第一次见面,就不存在“洗脑,引导”的情况。
既然没有人受伤害,那他们的权利就不能被剥夺。
但问题是,像他说的情况非常稀少,但法律必须有普世价值。
强行合理化违背伦理道德的事情,拒绝一切社会习惯和权威的束缚,抛弃文化和理性,一切都要冠以个人的自由和平等,这明明就是伦理虚无主义。
但这样的迷惑言论却被《纽约邮报》写成文章报道 ,题目是“倡导者说,自愿的乱伦”应该去罪化”。
网友一看全都恶心得不行,怎么你也跟着搅浑水啊???求一双没看过这条新闻的眼睛。
“纽约邮报,别在这帮着完全不需要正常的事情正常化了好吗?”
“诺亚,准备方舟吧”(意思是上帝要发大水毁灭人类了)
“你们都很喜欢说:如果他们都是成年人balabala..但父母什么时候开始引诱孩子的?他们什么时候开始将把这种关系性化的?这些都是你在你标榜‘两个自愿的成年人’之前,必须解释清楚的法律问题。”
“最令人厌恶的是,人们总希望法律应和他们的感受,只要不顾他们的感受就是不道德的。明知故犯地与亲戚恋爱/结婚/生孩子是绝不可能正当的。”
“Omg,乱伦很少是自愿的吧,顺便小小提醒一下,这种结合所产生的基因很可能是不可行的。甚至连整个动物王国都会避免这种行为,因为会影响遗传多样性和健康。”
还有挺多人看到纽约这样,只觉得讽刺:
“你们纽约人还有脸取笑南方人?”
“不愧是世界第一大国。你们显然已经失心疯了,你们失去了良好的自然食物,没有文化意识,宗教或基本的人类道德。你们的世界充满了人为的混乱和罪大恶极的行为. 是时候回到非洲母亲那去找找灵魂了...”
“急着乱伦要保护你们白人至上的基因库吗?”
当然,更多人看到这个诉讼都在担心更可怕的事发生。
2020年5月,美国犹他州重婚正式去罪化,这令人难以想象的开倒车法令规定:一夫多妻只需要交罚款,这样就可以维护当地摩门教徒的利益。
帮助重婚去罪化的议员,就打着“倡导婚姻多元性”的旗号。
如今,倡导乱伦合法的人也来了。这样一步步下去,最后会通到哪里?恋童癖合法化吗?
遗憾的是评论中,已经有不少人被乱伦倡导者的说法说服:
“如果都自愿,而且不生孩子的话,没问题吧”
“哈哈,说实话我觉得没关系,或者说我其实不在乎。只要事发生在成年人之前的,他们不生孩子就行了,和我没关系。”
我们生活在一个必须有规矩的社会,不是所有的自由都应当被许可。
不是所有的限制都是错误和不平等。
虚无地看待伦理道德,甚至是法律,很难不让人担心社会将面临的滑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