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的法庭上,自卫的标准是很高的,很难轻易地正当化自己的防卫。周警官提醒大家,美国和加拿大完全是两个不同的社会,加拿大是一个文明程度很高的国家,不要受美国持枪自卫的报道影响。就在反亚裔歧视抗议活动在世界各地如火如荼之时,针对亚裔的仇恨行为和言论仍然不绝于耳。

一位此前参加多伦多反亚裔歧视游行的华裔爸爸表示,他35年前就从香港移民到加拿大,可是亚裔面孔还是让他遭到很多攻击,比如在路上走着被一拳挥在脸上,在超市里被喊“回你们国家去!”他不由得担心,这是不是也会发生在自己的孩子身上。



游行中的华裔爸爸,拍摄者:April Wang

同样,上周二晚7点,在加拿大温哥华的Kingsway和Joyce街附近,一名亚裔女子在街上行走时,一名男子在她面前停下,开始盯着她看。这名女性感到不安试图走开,可是男子跟在她身后,然后抓住她的头发拉扯,随后逃跑。

更恶劣的事件发生在美国。Vilma Kari是一名65岁的菲律宾裔美国妇女,光天化日之下,她在时代广场附近的街道上,被一名男子踢了肚子。她倒在人行道上后,男子又朝她的头部踢了一脚,还朝对她大喊脏话,然后说:“你不属于这里。”

然而,就在Kari遇袭受伤躺在地上的时候,街道旁公寓楼内的工作人员却无动于衷地站在一旁,其中一名工作人员没有提供任何帮助,反而把门关上了。

这些事件一次又一次地触动了人们的神经。袭击的公然性、旁观者看似事不关己的态度,让许多亚裔再次感到恐惧。那么,身为海外华人,可以利用哪些方法保护自己?

为了给在加拿大的华人普及更多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应对技巧,本周四,加拿大中国高校校友会联合会邀请安省的李海青律师和约克区的周海宁警官,组织了反种族歧视和仇恨公益讲座,亚裔加拿大律师联合会安大略省分会也制作了相关应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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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什么是仇恨活动?

根据亚裔加拿大律师联合会的指南,仇恨活动分为仇恨事件和仇恨犯罪两类。仇恨事件可以定义为,表达针对个人或群体的偏见或仇恨的言语或其他行为。这些通常是非犯罪行为。仇恨犯罪则是基于种族、祖籍或族裔、语言、肤色、宗教、性别、年龄、精神或身体残疾、性取向或任何其他类似因素,针对个人的人身或财产实施的犯罪行为。



事实上,加拿大《刑法》并没有正式定义“仇恨犯罪”,但它列出了与仇恨相关的刑事犯罪:

1.提倡种族灭绝(第318条)

2.公开煽动种族仇恨(第319(1)条)

3.故意煽动对特定群体的仇恨(第319(2)条)

4.基于种族仇恨或偏见,损害用于宗教礼拜或某一特定团体使用的财产(第430(4.1)条)

对前三项的指控需要获得司法部长的同意。对于其他可能涉及仇恨动机的刑事犯罪,比如攻击(第265条),言语威胁(第264.1(1)条),造成干扰(第175(1)条)和刑事骚扰(第264(1)条)等,如果确定犯罪是出于偏见、歧视或仇恨动机,那么这将会成为量刑时考虑加重的因素。

如何应对仇恨活动:积极行动、勇敢报案



仇恨活动可能有很多形式,比如涂鸦、损害公共或社区的财物、威胁、吐口水、袭击等等。这些行为大多可以构成仇恨事件,但是否构成仇恨犯罪,则需要有关部门的核查和认定。

周警官区分了非仇恨事件、仇恨事件和仇恨犯罪,他强调:“在加拿大,骂人是不犯法的。如果你不开心,可以随便骂总理特鲁多或省长福特,只要没有恐吓或威胁、骚扰的行为。

但如果有人出于你的肤色、宗教、精神状况等骂了你,这就变成了仇恨事件,你可以报警。比如,有人对你喊‘滚回中国’或‘中国病毒’,你就可以报警。虽然仇恨事件一般不会有刑事责任,但我们会以谈话的形式警示肇事者,并以记录、留档案的形式对受害者和肇事者以后的生活产生持久的影响。”



来源:周海宁警官

出于各种顾虑,仇恨犯罪报案仍然不足。周警官说:“或许是由于我们的文化特点,我们总是特别能忍耐,总觉得是小事,不值当。还有很多人害怕被报复、遭受二次伤害,或者不信任警察,担心自己的投诉不会被认真对待等等。但这些都不是你要担心的问题,你要做的就是报案。”

周警官用犯罪学中的破窗理论来解释行动起来的重要性。他说:“一栋有少许破窗的建筑,如果那些破碎的窗户不被修理好,未来可能会有破坏者破坏更多的窗户。如果社区里出现涉嫌仇恨犯罪的涂鸦而没有被清洗掉,人们慢慢会觉得这是正常的,很快,墙上就会布满各种不堪入目的涂鸦。”

社会中的不良现象如果被放任存在,就会诱使人们仿效,甚至变本加厉。因此,周警官再次呼吁:“发生类似的情况,一定要报警。之后,要果断处理,不要让这种涂鸦留在那里,不要让人们觉得‘nobody cares, it’s ok, let’s do it for fun(没人在乎,这么做没问题,让我们来找点乐子)’”。

如果发生紧急情况,自己遇到仇恨袭击,周警官建议马上拨打911,“如果发生伤人事件,警察会马上放下其他任务,听从调度到达现场。”此外,拨打911时不要惊慌,镇静地回答所有警方的问题,“深呼吸,把事情说清楚。”

对于非紧急情况,受害者或者目击者可以拨打各区警察的电话(如下图),并尽量收集一切相关的证据,包括图片、声明、录像、地址、证人、车牌号等;对于一些仇恨涂鸦,在清理之前必须通知地区警察,保留好证据。



来源:周海宁警官

是否应当买枪、辣椒喷雾来自卫?

面对种族仇恨的暴力威胁,很多人开始考虑考持枪证,购买电击棒和辣椒喷雾,以防万一。对于这种做法,李海青律师和周警官都呼吁“保持克制,不建议使用武力”。

李律师建议,遇到仇恨行为要冷静处理,不要升级矛盾,“可以采取一些同等的反应,比如大声喊出来这些行为是错误的,或者‘what’s the matter with you(你怎么了)’‘shut up(闭嘴)’ ‘stop racism(停止歧视)’等,来震慑对方。表明你的态度非常重要,但不要升级矛盾,一旦情况失控,后果可能不堪设想。”

周警官强调说:“虽然不同情况之间差异很大,我们不能给一个‘标准答案’,但我们还是希望‘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保护大家的安全是警察的天职,要依靠警方处理这些问题。如果使用了枪等危险工具,把握不好,反而最后伤到了别人或自己,那么就要谨慎考虑了。此外,在加拿大的法庭上,自卫的标准是很高的,很难轻易地正当化自己的防卫。”

周警官提醒大家,美国和加拿大完全是两个不同的社会,加拿大是一个文明程度很高的国家,不要受美国持枪自卫的报道影响。

如何应对不涉及刑事的歧视行为?

歧视行为可能包括很多种,比如由于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性取向、性别认同或年龄而在工作场所、公共场所等地方受到不公平待遇。尽管这些可能违反了安省的人权法,但这不一定是刑事犯罪。根据安省人权法,针对因歧视行为而提出的申诉,安省人权法庭有广泛的权力裁决和强制执行补救措施,包括罚款。

亚裔加拿大律师联合会安省分会的律师们建议,如果在网络上遇到仇恨言论,则应当查看社交媒体平台的报告指南,将事件报告给相应的社交平台,并要求删除歧视性内容。

如果是在工作场所或学校,则应当向人力资源部门或学校行政部分报告。如果是工会成员,则可以向工会代表反映。如果不确定该怎么做,则可以向人权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免费的法律援助。



来源:亚裔加拿大律师联合会发布的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