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岩

  《杜骗新书》记载:明朝万历年间,广东有个叫魏邦材的富商,堪称“富冠一省”,为人异常傲慢,喜欢向人炫耀自己富有,出门经商,常以下巴颏儿看人,没人能入其法眼。

  有一天,魏邦材在湖州买来一百担蚕丝,打算发往广东贩卖,他在杭州找到一艘大船,同船的客商还有二十几个人。因为遇到了大风天气,船在富阳县耽搁了好几天。

  俗话说狗眼看人低,魏邦材牛皮哄哄,其仆人也狗仗人势,眼里没谁。

  仆人每天早晨都会和其他人争抢炉灶,要第一个生火做饭,在船中往来,稍不如意,就和人发生口角。

  众人越来越看不惯这主仆二人,魏邦材非但不管教自己的仆人,反而出言不逊,辱骂众人说:“你们这些下三滥的下流胚,还想和老子争个里表高低?你们这一船的货物,我一个人出一千金就能买下来。”

  类似的话每天都说,众人不堪忍受,一个个恨得直咬牙。

  有个叫汪逢七的徽州客商,他是显宦世家子弟,对魏邦材耍横极为不满。

  他斥责道:“所谓世长势短,别动不动就拿千金说事儿!当年富可敌国的石崇,不比你牛掰啊?后来咋样了?还不是被满门抄斩!”

  魏邦材怒不可遏,说:“这船上的人有一头算一头,还没人敢和老子这样讲话,就你敢出来跟老子作对?我这一百担蚕丝,价值数千金,能买你的命信不信?”

  汪逢七毫不示弱,愤然回怼:“你这下流货好不知趣啊!口出狂言,我特么也有数千金,能买你项上的狗头,叫你死无葬身之地!”

  两人就这样互骂。众人暗自欢喜,大快人心,终于出了一口恶气。

  也有畏惧魏邦材的人,就上前劝架,两人这才各自返回船舱。

  第二天,客商李汉卿遇到汪逢七说:“昨日幸好有汪兄为我等出气,真是痛快!”

  魏邦材恰好听到了,于是再次出言不逊,谩骂李、汪等人。

  众人心头的怒火燃起,私下商议说:“这一船人都被他欺负,咱们现在就歃血为盟,跟他斗到底!”

  汪逢七说:“大家想要帮我收拾他,我想个办法,他不是有一百担蚕丝吗,大家一起把他打个半死。这货一准儿会去报官,我趁机把他的蚕丝藏起来,留下一半以应对官府的人,把他的账本烧毁。他若是告诉我,大家都不要躲避,一起出来给我作证。等到事后,咱们就把蚕丝卖掉,以解心头之恨!俗话说‘穿他衫,拜他年’,打仗斗殴这种官司没有人命案严重,大家不必害怕!”

  众人纷纷说道:“说得有理,我等正要出出气,大家一定要严守秘密,不要泄露出去。”

  众人商量好了,就在船上数次殴斗,魏邦材寡不敌众,被打得伤痕累累,于是跑到县城去报官。

  汪逢七趁机把一半的蚕丝藏起来,销毁了账本、税票等物证,把自己的货物发往牙人张春的店里。

  魏邦材返回,发现自己的货少了一半,账本等凭证也都不见了,大为恼火,于是又和汪逢七等人撕扯在一起。

  魏邦材再一次去官府报案,说自己的蚕丝被人抢走了一半,船上的艄公、伙计还有客商都可以作证。

  汪逢七以猪血涂满脑袋,让两个人抬着他去官府,告魏邦材想图财害命。

  两人都暗中贿赂官府的官员及其亲眷,县令审讯的时候,船上的艄公等人一边倒,纷纷作证说斗殴确有其事,而盗取蚕丝纯属无中生有。

  县令最终判处,五十担蚕丝属于捏造事实,只是斗殴引发纠纷。

  魏邦材不服,又出钱去巡军门各司、南京刑部等处控告,而这些上司部门均维持原判。

  官司一直打了一年多,魏邦材五十担蚕丝都搭进去了,没有钱了,于是托人找了自己的哥哥帮他打官司,哥哥带来五百两银子,不久也花光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魏邦材又生病了,整天躺在客店的床上,家中有个叔叔来看他。

  这个魏叔叔是个忠厚长者,详细询问之后,这才得知是侄子太豪横傲慢惹的祸事。

  一些客商不忍心,于是凑了一百两银子,五十两打点官府,撤回了状子,五十两银子给魏邦材做路费,送他返回家乡。

  魏邦材回家后,越想越憋屈,家里人还不停地埋怨,不久得了毒疮,数月后一命呜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