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新闻网站Axios近期透露,美国打算结盟南美国家,筹组一个多边联盟,以共同对抗中国庞大的远洋渔船在其沿海、全球海域过度捕捞所造成的生态浩劫,以及不公平的商业竞争和强迫劳动等问题。

观察人士表示,此一以美国为首的联盟未来若顺利组成,将是继智利、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和秘鲁在内的南美四国于去年11月结盟后,另一个抵制中国远洋渔业从事“非法、未通报和不受管制(IUU)”捕捞行径的升级行动。

Axios引述一个不具名的政府高层指出,美国政府跨部门的数个单位,包括国务院、海岸警卫队、海军情报办公室及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正在审视此一(联盟)提案,鉴于(拜登)总统已列出优先施政项目,其中包括与盟友和伙伴深化合作,以共同对抗我们(美国)在经济和国安上所面对的挑战。”

美国拟组联盟 抵制中国远洋渔业

该报道称,美国政府认为,此一联盟“应会受到南美国家的欢迎,以联手向中国施压的方式,来严格执行捕捞标准”。不过,美国政府也担心,其“片面的施压可能引发中国反弹,并向美国采取对等的反制裁”,一如中国通过新法以报复美国对数家中国科技公司所祭出的制裁。

对此,美国之音向白宫发言人莎琪(Jen Psaki)求证。莎琪虽然没有直接点名中国,但她说:“这是一个我们密切注意的挑战和问题,亦即,在全世界部份海域过度捕捞的问题。我们的国安团队当然会密切关注和追踪此一问题。”

美国德克萨斯农工大学(Texas A&M University)人文系助理教授布雷克.厄尔(Blake Earle)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他认为,从“政治结盟”的角度来看,此一联盟的倡议应该“相当可行”,因为美国一向在国际渔业之相关规范组织扮演重要的角色,而且南美国家的参与意愿也应该很高,特别像是厄瓜多尔等国早就对中国渔船掠夺其沿海渔业资源之行径怨声载道,而希望有所抵制。

不过,他也警告,从务实的角度来看,要在广大的海域有效监控、规范数千艘渔船的作业,是个“极度困难”的工作。因此,他说,此一倡议可能很难执行。特别是中国面对国际社会与日具增的谴责和指控,其远洋渔船的规模还是持续扩大,可见合作的意愿并不高。

公海监测船只作业有难度

厄尔教授说:“若中国(政府)对此类倡议采取不合作的态度、也不积极打击非法捕捞,那就代表,(各国只能对)具有商业价值的渔场加强巡逻工作。不过,浩瀚海域的范围之广难以想像。因此,此倡议联盟中的美国和其他国家就必须投入很多的海军和海岸警卫队船队,以便有能力在这些海域加强巡逻,找出非法捕捞的船只,并将他们绳之以法。”

厄尔教授著有专文“美中两国的渔业争斗旨在取得世界的主导权(US-China fight over fishing is really about world domination)”。

他认为,以史为鉴,中国很可能正在仿效美国过去曾有过的作法,透过其庞大的渔船来遂行外交目的,并扩展对外的国际影响力。他写道,特别是二战以后、乃至于1950年代后的冷战时期,美国利用所谓的“渔业外交”来建立一个对美国友好的国际秩序,并在国际上结盟以对抗苏联。当时,美国向盟国,如日本的船队,提供了丰厚的渔船补贴。美国也对具有战略重要性的冰岛提供优惠关税,使其出口到美国的鳕鱼更具成本竞争力。他说,这都是“渔业政治学”。在此前提下,他认为,这是为什么美国会视中国的远洋渔业为一大威胁,可能也是为什么中国基于背后的政经目的,并未展现出政治意志力、要来终结远洋船队非法捕捞的原因之一。

厄尔教授说:“这不单只是渔业捕捞的问题。我们不能将渔业捕捞和其他如政治和经济的目的分开来看。以史为鉴,很多国家会毫不犹豫地利用渔业来达到其他更大、更重要的地缘政治和经济目标......中国也不例外。”

掠夺性捕捞

相较于美国的远洋船队只有不到300艘船,国际组织估算,中国的远洋船队为全球最大,应有高达17,000艘船,在全世界各海域“一网打尽”,进行掠夺式的捕捞,而且侵入许多国家200浬内专属经济区的非法捕捞行径,时有耳闻。

另外,中国船只据传也时常卸下辨识的旗帜来作业,以躲避监控,引发中国与南北韩、菲律宾和南中国海周边国家、非洲以及南美洲等多个国家间的紧张关系。2017年,20多位中国船员就被厄瓜多尔抓到于太平洋上的加拉帕戈斯(Galapagos)群岛外,非法捕捞保育类的鲨鱼达数千条。这些中国籍船员和船东在厄瓜多尔分别被判处1-4年不等的刑期和近500万美元的高额罚款。

厄瓜多尔海军在加拉帕戈斯群岛附近的太平洋海域上监视一支大多插着中国国旗的渔船船队。(2020年8月7日)
针对中国肆虐的IUU捕捞,前国务卿蓬佩奥(Mike Pompeo)曾多次高调指责中国“掠夺性捕捞”,他说:“北京的行为导致海洋环境恶化,中国该停止不合法的捕捞行为和破坏渔业管辖权的时候了。”

但面对蓬佩奥的指控,中国外交部则严词反驳,直指蓬佩奥造谣,且一再声称:中国“对远洋渔船违规违法行为零容忍。”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就曾于去年12月初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国严格履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已加入的多边渔业协定下的义务。全面履行船旗国义务,执行港口国措施,实施严格的远洋渔业监管,加强国际合作,在共同打击非法捕鱼和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中国渔业管理实践与国际法要求完全一致。中国严格依据有关区域渔业组织管理措施在相关公海区域入渔,船位监控等方面措施严于国际标准,履约表现在各渔业组织均获好评。”

中国对违规捕捞零容忍

依据《中国渔业统计年鉴》,中国有近3,000艘的远洋渔船,于2019年的捕捞量为217万吨,比2018年下降了3.9%。而2019年的总产值达243.5亿元人民币(约36.5亿美元)。其中,中国远洋鱿钓的捕获量预估占全球捕获量的50%-70%,规模庞大。

中国远洋渔业协会会长黄宝善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则表示,中国远洋渔船的规模不可能上万艘。他说,目前核准作业的只有178家企业的2,701艘船,每一艘船都受到严格的船位监控,而且,没有一艘船是采取对鱼类生态破坏较大的底拖网或双拖网的作业模式。

黄宝善说:“我们的两千多艘渔船,有在公海(作业)的、有在护洋性的,这是第一(点)。第二,我们施行的是全方面的监控,就是说,对公海的生产的渔船是每一小时回报一个船位,发现有违规的、或者偏离航向的、不正常的,我们即时地就联系企业,跟船长通话,要求(针对)你刚才(违规)的行为做出书面的解释。”

关于国际上对中国IUU捕捞的指控,黄宝善说,中国政府已出台法律并祭出严格的罚则来取缔,而且也向国际社会承诺,至少在十四五期间,捕捞的规模不会增加。他说,在一些渔业相关的国际组织中,中国也时常因为履约表现良好而受到表扬。

不过,黄宝善也向美国之音坦承,中国的确存在“三无渔船”的问题,这也是中国政府极力打击的对象。但他说,正因为其未登记在案,所以,也很难掌握其在海上的行踪,确有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三无船舶”是指无船名无船号、无船舶证书(无有效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和捕捞许可证)、无船籍港的船舶。

黄宝善说:“我们承认有三无渔船的存在,但是,我们正在做努力、消灭这些三无渔船。”

中国三无船舶问题多

位于南台湾高雄市的台湾鲔鱼公会总干事李冠廷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台湾远洋渔船船员在公海观察到实际情况,跟中国官方和渔业协会所宣称的合法捕捞情况有所出入。

他说,中国有太多非法船舶,也就是所谓的三无渔船,在公海作业,而且很多都属于老旧的木头船、铁壳船,甚至是早期的双拖网作业的渔船。这类渔船之滥捕模式虽有助于渔获量,但对海洋资源或鱼类产卵场的伤害太大,已经是各国积极要淘汰的船只种类。

他说,一般而言,中国船只很早就停在渔场的周边,等待鱼季的开始。例如,在日本周边,他们时常前往大陆棚、甚至入侵200海哩的专属经济区或去抓底栖的鱼种,让日本政府很头痛,而且中国的船队太庞大,据传也往往伴随海上民兵护航,“赶都赶不走”。此外,李冠廷说,据台湾船员转述,这些中国船队很多都透过小船,进行“海上转运(transshipment) ”,将船上的渔获分批就近转卖到其他港口,所以,中国船队根本不需要进港卸货,也可以规避劳动等各项稽查或者渔获量配额等之管制。虽然“海上转运”本身并不违法,但因其常被滥用、作为非法捕捞渔获“洗白”的管道,因此,国际保育团体多年来都呼吁各国对此作业模式发出禁令。

除了非法捕捞的问题,李冠廷说,中国近年将渔获视为战略物资,因此,倾国家的力量在支撑远洋渔船。例如,渔船用油和渔获价格皆由政府补贴,这导致各国渔业间不公平的商业竞争。而且随着中国国力的增强,他说,中国近年频频利用外交实力,与很多国家进行入渔合作,“掠夺”渔权,让中国渔船可以合法地入主邦交国的渔场捕捞。

中国发挥外交实力抢渔权

例如,他说,由33个岛屿所组成的太平洋岛国吉里巴斯,周边海域渔业资源丰富,是全世界最大的渔场之一。吉里巴斯原与台湾签有渔业合作协议,但被中国于2019年挖掉外交墙脚后,随着两国建交,中国就取代台湾,成为吉里巴斯的渔业伙伴,享有在当地捕捞的渔权,这对小国如台湾的渔业很不公平。

李冠廷说:“中国的渔业公司在当地可以用这些所谓的渔船的执照在那边作业。包括,其他地方也有类似的状况,(就是),中国的外交部会去帮他们的业者去寻找这样子的海外的渔场,然后,把渔船就送过去当地作业。”

李冠廷认为,中国的渔业太庞大,核准船只之登记不透明,存在不小的黑数,而且中国的港口也多,本来就不易监管。再加上中央渔业单位的人事规模不大,所有管理政策和命令从中央下放到地方后,中央鞭长莫及,很难切实执行。

李冠廷和英国环境正义基金会(Environmental Justice Foundation)的执行长川特(Steve Trent)都认同,中国近年积极修法,展现打击非法渔业的决心。例如中国去年4月修订渔业法,建立了全面的远洋渔业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强制性的船位监测、公海转载管理,以及促进公海鱿鱼养护等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中国也建有黑名单的体系,对违规作业的船只和船员依法处以撤销渔业执照3-5年等严格处罚。

提高透明度

川特说,这些都是很正面的发展,但他呼吁,中国须全方位打击其远洋渔业的IUU行径。

川特透过电子邮件向美国之音表示:“但我们仍高度关切,(中国)这些新政策的执行成效。因为中国远洋渔船船队之海上作业缺乏透明性,因此,(国际保育团体)很难取得关于执行成效的资讯,也无从评估这些新政是否有效。”

环境正义基金会建议,中国政府进一步强化十大面向的透明性,包括强制要求所有远洋渔船取得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的编号、建构一个特别的国家识别机制以区隔出未经核准作业的非法船只,定时对外发布最新的船舶和其执照的登录资讯,以及船只或船员的IUU违规事项和处罚状况等。

川特说:“对付非法捕捞、过度捕捞和渔业界违反劳动人权劣迹之最好的武器就是提高透明度。中国应该积极在远洋渔业和渔业政策之执行面上,达到最高标准的透明度。这些对策包括打击中国渔业人士利用第三国家的权宜船(flag of convenience)来从事IUU的非法捕捞作业。”

权宜船指的是,某国籍的船东选择在其他国家注册其船只,挂上他国的船旗,也变成他国管辖的船只。通常船东会选择渔业管理松散的国家来注册船籍,除了低廉的注册费、税率和自由聘雇廉价劳工等诱因外,“另挂他国船旗”的主要考量是可以规避国际渔业管理法规之规范。因此,权宜船向来是国际间备受争议的做法,因其缺乏透明度、监管不易,也经常被发现从事IUU非法捕捞和涉及强迫劳动与人口贩运等不法情事。基于此,国际保育和劳工团体多年来也高声呼吁各国停止权宜船的运作模式。

(美国之音记者Patsy Widakuswara对此报道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