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在座的各位机友,应该都听说过“One More Thing”吧?
顾名思义,这句话的意思呢,就是“还有一件事儿要宣布”。
作为苹果最经典的名言之一,这句话曾经频繁地出现在发布会最后的环节。
基本上,看到它就意味着,苹果即将要给大家带来一个重磅彩蛋。
包括第一代Macbook Pro、第一代Apple Watch和第一代全面屏iPhone X,在当年都是以“One More Thing”的形式登场。
可以说,这是苹果除了那些硬产品之外,最经典的软产品。跟苹果Logo、苹果发布会、WWDC一起,成了苹果的标志。
当然啦,这句话在被乔布斯带火之后,也开始出现在其他品牌的发布会上。
很多品牌也会拿它,作为点燃用户激情的一个引子,来形容自己整场发布会的重头戏。
以小米为例,就曾经小米4的发布会上,重现了这个苹果的经典环节。
但是,这个“One More Thing”,未来可不是大家随时想用就能用喽。
可能…连苹果也不行。
因为在这句话被别人注册成商标,苹果起诉,居然还输了。
(苹果无法阻止“One More Thing”被抢注)
这里面的故事实在是太多了,机哥慢慢给大家捋一捋。
其实早在2014年的时候,“One More Thing”就已经被注册成商标。
而注册这个商标的企业,并不是用了这句话很多年的苹果,而一个钟表企业斯沃琪(Swatch)。
这个来自瑞士的斯沃琪,从2014年的11月开始,就在全世界各地注册“One More Thing”的商标。
包括老家瑞士在内的各地商标局,很快就把这个商标授予给了斯沃琪。
但是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斯沃琪甚至直接捣了苹果的老巢,在美国拿下这个商标。
(斯沃琪的“One More Thing”商标公示)
不仅如此,根据公开的资料显示,斯沃琪注册的这个商标,涵盖的商业范围简直就是针对苹果而来。
这里面,包括了美国商标注册分类中的第九和第十四类。
(斯沃琪的“One More Thing”商标覆盖范围)
这个被机哥重点框起来的第九类,到底有什么特别呢?
翻译成中文的话,大家可以仔细看看,机哥已经把里面一些比较重点的细分类目给加粗了:
科学、航海、测量、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装置及仪器;处理、开关、转换、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装置和仪器;录制、传送、重放声音或影像的装置;磁性数据载体,录音盘;光盘,DVD盘和其他数字存储媒介;投币启动装置的机械结构;收银机,计算机器,数据处理装置,计算机;计算机软件;灭火设备。
因为按照这个分类,智能手机就属于信号里的通讯导航设备。
也就是说,如果斯沃琪计较起来,是可以限制苹果在智能手机这一分类上,使用“One More Thing”。
除此之外,这个分类里还包括智能手表和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
好家伙,基本上斯沃琪的这个商标,把苹果的所有产品都给限制住了。
而苹果方面自然是不愿意的。
他们通过在世界各地起诉的形式,来捍卫自己的对“One More Thing”的独享权。
按照他们的说法,这句话属于“乔布斯语录”,代表着苹果发布会的精华部分。
啥意思呢?
苹果认为,“One More Thing”之于苹果,就好像现在“耶斯莫拉”之于郭老师一样,没有人会怀疑他的出处。
不过这个说法,很快就遭到了斯沃琪的打脸。
斯沃琪搬出1971上映的美剧《哥伦布》,表示“One More Thing”这个词作为主角的一句口头禅,出现的时间,比乔布斯第一次在发布会上使用,还要早27年。
言下之意,苹果的这句话其实也是抄来的。
(美剧《哥伦布》)
最终,法院采纳了斯沃琪的说法,认为苹果的理由过于霸道。
特别是对于那些,平常不在意科技的普通民众来说,根本不会知道“One More Thing”和苹果有什么关系。
于是,就有了大家开头看到的那条新闻,苹果输掉了起诉的官司。
不过嚯,相信大家看到这里多少也都有点好奇。
一个做手表的企业,为什么要这样针对苹果?
这就不得不提一下这么多年来,斯沃琪和苹果的各种恩怨啦。
争夺iwatch商标
相信大家都知道,苹果对于产品的命名,一直以来都采用“i+产品”的形式。
例如手机就是iPhone,平板电脑就是iPad。
但是有几款款产品例外,其中包括智能手表Apple Watch。
其实,当年苹果的确是准备把智能手表,命名为iWatch。
当时苹果的律师已经在俄罗斯、日本、台湾、土耳其、印度、哥伦比亚、智利、牙买加和墨西哥等多个国家和地区,都申请了iWatch商标。
(苹果申请的iWatch商标)
不过这个过程,遭到了斯沃琪的强烈反对。
因为这个iWatch,和斯沃琪旗下的iSwatch品牌非常相似。
(斯沃琪申请的iSwatch商标)
这就让一直将自己,定位为高端精英手表的斯沃琪非常生气,认为是苹果的新品在碰瓷自己。
接下来,斯沃琪开始高调宣布,反对苹果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对“ iWatch”这个商标进行注册的尝试。
他们声称,iWatch这个术语在世界某些地区(例如美国),会与iSwatch产生混淆。
再加上斯沃琪的iSwatch的推出时间,确实早于苹果。
苹果最终选择将自己的智能手表,命名为Apple Watch。
而在Apple Watch上市之后,这款斯沃琪看不起的产品,很快就蚕食了自己的大量市场份额。
旗下拥有18个手表品牌的斯沃琪,在2015年净销售额就下降3%,净收入下降了21%。
这个数字,在接下来的几年还呈现出持续下滑的趋势。
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斯沃琪在2014年之后,会一直针对着苹果。
除了注册“One More Thing”之外,为了膈应苹果,斯沃琪甚至还注册了一个和苹果经典广告语“Think Different”相似的商标。
辣就是——
Tick Different
相信很多机友都知道,“Think Different”是苹果从1997年到2002年,针对竞品IBM的广告语“Think”,推出的系列广告。
随着这个广告的深入人心,苹果旗下Mac的销量也逐步提高。
(苹果“Think Different”广告)
而斯沃琪这边,则是在赢下iWatch之争后,迅速注册了一个非常相似的商标,“Tick Different”。
这个商标,后来也被斯沃琪用在自家的手表上。
(斯沃琪产品上的“Tick Different”)
为此,苹果又把斯沃琪给告上法庭,但解决仍然和之前一样。
苹果又㕛输了。
因为法院要求,苹果必须证明,至少50%的消费者将“Tick Different”与苹果品牌联系在一起。
但是苹果并没有出示足以支持其案子的文件。
话说回来,在维护专利商标权方面,鲜少遇到对手的苹果,连续输给同一个企业,确实是罕见。
在这个方面,斯沃琪可谓是把苹果拿捏得稳稳当当。
不说了,机哥要去深入研究斯沃琪的招数,看看到底怎么才能吃定苹果。
今天就到这里,下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