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高管孟晚舟引渡案3月31日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继续开庭。孟晚舟的辩护律师厄特(Gib van Ert)指责美国试图将美国法律应用于中国商人在香港的活动,这侵犯了他国管辖权力。他试图以此说服法官中止引渡程序。但是厄特认为加拿大没有任意拘留孟晚舟,这与中国官方的说法有出入。













香港《南华早报》4月1日报道称,3月31日,在温哥华举行的引渡听证会上,孟晚舟的律师厄特表示,两年多前,加拿大有义务在温哥华机场逮捕孟晚舟,但针对她的拘留现在被揭露是非法的。

厄特,根据美国的欺诈逮捕令,加拿大对孟晚舟进行拘留并非是任意的。《南华早报》称,这一立场与中国政府反复强调的立场形成鲜明对比。

据悉,中国外交部此前反复强调,加拿大对孟晚舟的做法是“任意拘留”。

厄特还强调,加拿大在收到合法的引渡请求后,不得不拘留了孟女士。“我们(加拿大)受到条约义务的约束,必须认真对待美国的指控。在决定是否将她引渡到美国之前,(加拿大)必须采取必要步骤,拘留她。”

他还说:“我们(加拿大)不得不这么做,我们也的确这么做了,这不是任意拘留。但我们还是要说,(我们)现在发现,这是非法拘留。”

厄特指出,如果美国的引渡请求是违反国际法的,那么对孟晚舟的拘留就是非法的。

与此同时,法新社报道称,美国欲引渡孟晚舟,辩方律师说,这损害了中国主权。

美国当局指控,孟晚舟2013年向汇丰银行(HSBC)陈述时,对于华为子公司在伊朗的活动有所误导隐瞒,这是美方起诉和要求引渡孟晚舟的主要依据。

厄特认为,那次会面是在中国境内,不应与美国或加拿大有关。该律师说,虽然美国以共谋和银行诈欺罪名指控她,但事发地点香港在中国领土之内,只跟中国有关,与美国无关。孟晚舟的辩护律师还指出,从加拿大引渡孟晚舟到美国,将损害中国在国际法上的主权。

法新社称,厄特是孟晚舟律师团的新成员,他告诉加拿大法院说:“如果当天有任何违法情事,那是发生在中国领土之内,是中国的事。”

厄特指出,2013年8月22日在香港的一家餐厅,一个中国公民与汇丰银行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是国际法的问题,不关美国的事。